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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任务编号3)
发布时间:2026-01-08 15:11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三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餐饮油烟污染是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但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对此未作规定,城管、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职责不清,致使餐饮项目落户未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禁设区的规定,无锡市2023年以来餐饮油烟信访在禁设区内的占七成。

  责任单位

  江阴市委、市政府

  验收单位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锡市数据局

  整改目标

  有效落实部门餐饮油烟整治工作职责,齐抓共管推进餐饮企业整治和长效治理。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规定,2024年12月底前修订《无锡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餐饮油烟职责分工。

  (二)对禁止建设区域内餐饮单位进行摸排,建立健全辖区禁止建设区域餐饮单位清单和问题清单,2025年6月底前完成,并对相关违法项目依法开展整治。严格餐饮项目准入,在已划定禁止建设的区域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项目。加强餐饮单位的运行监管,有效压降餐饮单位油烟扰民问题。

  (三)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全市餐饮企业选址、净化设施、油烟排放、异味治理、在线监控、台账记录等方面管理,打造餐饮油烟治理示范项目,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异味污染防治。

  (四)各地区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对存在问题的餐饮企业形成问题清单,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分工,齐抓共管推动整改,落实餐饮油烟长效管理。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知》(锡政办发〔2025〕51号)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我市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加强对餐饮油烟的监管。

  (二)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内容的宣传,针对新开餐饮店前置性告知有关法律规定,日常处理油烟扰民信访过程中,对禁设区内餐饮店加强教育引导,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我市主城区餐饮油烟监测平台已录入餐饮店900余家;宣传餐饮油烟设备维护清理的必要性和时效性,并结合监测平台建设维护清理台账上传功能,在2025年共登记维护清理台账2867条;每周从平台检测数据中调取20余家油烟浓度较大餐饮店开展排查,针对其油烟方面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督促整改。多措并举,加强对餐饮单位的运行监管,有效压降餐饮单位油烟扰民问题。

  (三)开展“三大两集中”整改活动,对全市餐饮企业进行统计,在全市大型餐饮企业(500平以上)、餐饮集中区(超过10家)、综合体等数据中抽取32家进行检查,发现并整改各类问题80余个,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异味污染防治。

  (四)开展联合执法进小区活动,对社区网格员进行餐饮油烟检查事项知识宣讲,加大对沿街小餐饮的督查力度。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江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21日)向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反映。

  监督电话:86865423

  电子邮箱:815072101@qq.com

  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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