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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5-00544 生成日期 2025-01-26 公开日期 2025-01-26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劳动、人事、监察 主题(二级) 社会保障 关键词 医保,行政,服务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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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医保特殊病指南
18、门诊特殊病(门特)待遇认定办事指南

办事指南18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门诊特殊病待遇认定

 

一、办理对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二、病种范围

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严重精神障碍、血友病、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肺结核等820个病种(含治疗方式)以及儿童I型糖尿病、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3个病种。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申报材料前往江阴市门诊特殊病责任医师处(名单下方二维码扫码获取)提出申请,填写《江阴市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经医师鉴定通过后将表格递交给医院医保办审核,审核通过盖章后可通过下列三种方式办理:

(一)窗口办理:

申请人将申请表、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提交至医保经办窗口即可。

(二)网上办理:

江苏政务服务→江阴市政务服务网(http://wxjy.jszwfw.gov.cn/)→“热门服务”→“网上申报”→“市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个人登录”→开始申报→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掌上办理:

“最江阴”APP→“政务”→部门分类“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四、申报材料

1.病历资料或检查资料: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和相关医疗检查报告(复印件须经医院盖章认可);

2.《江阴市门诊特殊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3.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五、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 : 30-11 : 3013 : 00-16 : 30

六、办理时效

即时办结

七、办理地址

江阴市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八、其他说明

恶性肿瘤、其他严重精神障碍、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肺结核、儿童孤独症、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批准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满后须重新办理。其余门特病种为长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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