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阴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实施细则》相关要求,现将《关于废止<江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的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可在2025年1月1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江阴市青山路136号江阴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邮政编码:214431)。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 xsx_0810@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废止《江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实施办法》的决定.docx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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