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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飞灰填埋场四期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15 17:46

 

江阴市飞灰填埋场四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市飞灰填埋场四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澄行审投【202350号、澄行审投2024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阴市飞灰填埋场四期项目(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配套的飞灰填埋场,该集中建设项目库区构建按照-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灰库区已实施了一期、 二期和二期工程本次为飞灰填埋场四期工程,选址利用现状库区南侧的采石坑,并在库区一期、二期、三期基础上进行构建。本次飞灰填埋库区工程处理对象为垃级焚烧稳定化飞灰。

    2.1.3合同估算价: 3070.99万元

2.1.4工期要求: 302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 3  5 ,竣工日期:202412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包括库区边坡处理、加筋土挡墙(坝)、护坡、垂直防渗、专用道路、排水沟、围栏、防渗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雨水外排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 新标准)贰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9 1  15 20241  14 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新(改、扩)建垃圾填埋场工程业绩。注:类似工程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为准。类似工程业绩必须同时提供: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项目登记信息截图、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四份材料缺一不可。(联合体投标的,类似工程业绩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2022 1  15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023 1  15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2023 10  15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需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总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明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以及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1  15   24   00 分至2024  1  22  24  0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会员登录(7.0)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jiangyin.gov.cn/ggzy/

4.3工具软件使用费  100 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通过会员系统内网上支付方式支付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2  8   09  0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所有投标人登录江阴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网址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地址: 江阴市青山路136

编: 214400       

联系人:孙德华

电话:0510-86865306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方正建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江阴市朝阳路55号西单元八楼

   编:  214400                  

人:史雪锋

   话:0510- 86859058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疑问留言(注:只受理本工程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出的疑问,关于本工程的答疑澄清见“答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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