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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3-12-07 15:36    文章来源: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江阴市十一圩港等11条河流(详见附件)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11个登记单元,分别是:

1. 十一圩港。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2. 老桃花港。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3. 申港。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4. 黄昌河。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5. 界河-富贝河。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6. 桃花港。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7. 利港。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8. 新夏港河。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9. 冯泾河。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10. 北塘河。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11. 新沙河。流经本市的河段,以河流管理范围为基础,结合堤防、水域岸线预划分的登记单元范围。

二、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

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2月29日。

三、自然资源类型、范围

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本次登记区域涉及12个乡镇(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涉及的镇(街道)、村(社区)名单

 

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7日

 

附件:水流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涉及的镇(街道)、村(社区)名 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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