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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勤廉风险 动态监测机制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3-06-06 14:12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勤廉风险

动态监测机制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务办关于开展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苏政务办发〔2022〕80号)、《中共无锡市行政审批局党组印发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的若干管理规定的通知》(锡行审党组发〔2022〕7号)精神,进一步强化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廉政风险防控能力,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素质,营造学廉、思廉、崇廉、践廉浓厚工作氛围,净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行业生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健康发展,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巩固平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充分发扬“一心为公、阳光交易”服务理念,全力打造公平公正、阳光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二、监测范围

各岗位风险源点,平台专项整治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个人廉政承诺落实情况。

三、主要内容

(一)勤廉风险源点监测排查。

为督促各岗位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标准业务流程规范操作,杜绝岗位廉政风险和中心整体运行风险,通过对前期梳理的风险点进行常态化动态监测,全面筑牢廉洁从业防线。

1.综合部。对中心固定资产实物和开评标场所管理不到位,对安全保密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中心运行风险,对单位采购业务流程不规范,对档案资料借阅手续不齐全导致信息泄露或档案丢失等4项勤廉风险源点实行动态监测。

2.财务部。对保证金退还信息出现差错、交易服务费未按标准收取、违反财务内控制度、财务票据管理不规范等4项勤廉风险源点实行动态监测。

3.信息部。对调取招投标活动相关资料流程不规范、信息保密意识不强,对信息技术服务态度较差、沟通不到位,对监控出现故障未及时发现并处理,对系统数据备份完成后未定期进行人工检查导致数据丢失等4项勤廉风险源点实行动态监测。

4.采购一部。对供应商备案资料审核的完整性、及时性;对合同见证实质性条款的完整性、准确性 ;对受理委托项目各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合规性;对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受理的规范性、保密性;对框架协议采购二阶段管理过程中,发现采供双方发生不良行为时查实和报送问题的及时性,对供应商出现的违规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合规性;对数据统计的准确性、保密性;对各岗位与供应商存在的业务关系往来等8项勤廉风险源点实行动态监测。

5.采购二部。对采购文件制作的高效化、采购文件审核的专业化、采购公告发布的及时化,对评审专家的违反规定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评标过程中无理由擅离岗位等行为进行监督制约,对评审专家评审过程中展示的规范性、专业性进行监督打分,对项目质疑投诉及时处理回复,对项目负责人和采购人、供应商存在业务关系往来等8项勤廉风险源点实行动态监测。

6.工程交易部。对招标人、投标单位诚信库入库资料办理不及时,对服务远程异地项目评标不及时,评标前准备工作不够细致未能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对评审专家违反规定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评标区、评标过程中无理由擅离评标室等行为未及时制止,对需复议复评的项目不能指导代理公司及时预定复评时间及复审场地,对投标保证金退还逾期、保证金退还审核出现差错等9项勤廉风险源点实行动态监测。

(二)平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在扎实开展省政务办部署的平台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按照省政务办检查组的指导意见,结合中心自查结果和市场主体反馈意见,全面落实好各项整改措施,并对照平台管理、涉企收费、工作作风三个方面内容,开展常态化动态监测。

1.平台管理方面。对中心是否存在违反“公共服务职能定位”,违规从事招标文件的审核备案、招标项目异议投诉的处理;是否存在违反“管办分离”原则,代替行业监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监督管理职能;是否存在以咨询、服务或招标人(采购人)委托等为借口向招标人(采购人)推荐供应商、代理机构等3个事项实行动态监测。

2.涉企收费方面。对中心是否存在无依据收取综合服务费;是否存在未按物价部门公布的标准收取综合服务费;是否无依据减免收取综合服务费;是否存在软件技术服务单位利用交易平台向出函机构和市场主体以运营维护费、对接测试费、业务咨询费等名义获得保费分成等收益;是否存在保险中介机构等第三方征集出函机构等;政府投资建设的交易系统是否存在收取使用费;市场建设的交易系统是否存在违规收费等7个事项实行动态监测。

3.工作作风方面。对中心工作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查询应当保密的交易信息;是否存在泄露潜在投标人数量、名称,评标委员会成员来源、名单、联系方式,交易过程或评委评分等评标(评审)细节,暗标编号等;是否存在泄露交易系统和专家库账号密码,推荐中标候选人情况等信息;是否存在不按规定保存进场交易项目档案资料(含音视频监控资料等);是否存在篡改项目登记基本信息,交易公告、文件、档案及资格审查、专家抽取、评标(评审)等信息;是否存在工作人员违规参与交易活动,协助、纵容或唆使当事人规避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工作人员策划、指点当事人围标、串标、违规定标,帮助当事人隐瞒、歪曲或者伪造事实等;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在企业中担任技术、法律、咨询顾问;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在企业参股分红、领取报酬,在企业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收取报酬;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是否存在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消极被动、服务市场主体不主动热情等11个事项实行动态监测。

(三)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各部室负责人签署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及中心全员签订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内容,对全体职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实施动态监督,及时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微杜渐、禁于未然。

1.中心领导班子廉政责任落实情况。中心主任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具体包括十个方面内容:一是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二是加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日常监管,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一次,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三是根据职责范围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各部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四是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和检查,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五是中心党支部书记每年为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六是定期接待来信来访,认真处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七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按照议事决策规则,凡重大事项、干部任用等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决定。八是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存在问题。九是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制度规定,落实作风建设各项要求,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十是教育并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树立良好形象。

2.各部室负责人廉政责任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及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实际定期分析、研究部署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按照计划推进落实。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制度。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等党内规范性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从党员干部抓起,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四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日常工作中,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勤政教育,将外聘及驻点人员纳入统一管理,确保廉政教育覆盖面达100%。五是注重强化日常监督。围绕公共资源交易廉政风险防范的各个环节,加强本部室工作人员及外聘、驻点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日常监督。六是全面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严格按照中心内控制度和业务规范,落实岗位职责,做好本部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全体干部职工廉政承诺责任落实情况。具体包括十个方面: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断提高自身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二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廉洁自律的工作准则,做到业务精、素质强、作风硬。三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切实履行好交易现场管理职责,规范、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四是不在任何贏利性机构兼任职务或者担任顾问,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五是不收受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六是不使用交易服务对象提供的车辆和通讯工具,不收受可能影响公共资源交易公正的单位或个人的宴请和健身、休闲及旅游活动。七是不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期间单独与交易服务对象或评审专家接触。八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心内控制度,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切实履行好岗位责任。九是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评审专家、标底、评审资料、投标人及评审过程中的相关情况严格保密。十是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与交易服务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中心全体人员要进一步提高站位、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结合业务实际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风险点监测工作机制,按进场交易事项落实各项廉政工作举措,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工作,打造阳光交易平台。

(二)加强组织领导。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控”,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廉政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廉政工作负责,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廉政工作负责,项目负责人对实施的具体项目负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廉政责任, 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营造担当负责、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强化考核监督。将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将廉政责任落实情况全面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考核管理。深入市场主体开展调查研究,主动聆听服务对象心声,并利用网站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专栏、建议咨询栏目、12345工单信息、“锡交易 悉心评”评价信息等,广泛征集市场主体问题反馈,对廉政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