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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关于咨询优化生育二胎、三胎优惠政策的问题
发布日期:2023-05-12 16:03

请问江阴针对优化生育二胎、三胎的优惠政策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依据是什么?我要求部门直接与我联系详细解释。

江阴市卫生健康委答复:江苏省委省政府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规定:自《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尚在原规定产假期内(128天)的女职工,可以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158天;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产假期间(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护理假。自《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其每年的育儿假不按子女数量叠加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育儿假。 《关于积极推动改善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家庭居住条件的通知》(锡卫人口〔2022〕7号)规定:对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职工家庭,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最高贷款额度在规定的可贷额度基础上,借款申请人一人申请的增加10万,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共同申请的增加20万元。生育二个孩子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以在限购区域新增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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