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0454 | 生成日期 | 2023-01-31 | 公开日期 | 2023-02-01 |
文件编号 | 利委发〔2023〕4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利港街道办事处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水利、水务 | 关键词 | 水环境质量,河流,湖泊,水域,通知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加强河长制、美丽河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利港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
关于深化河长制、美丽河湖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加强河长制、美丽河湖工作文件的精神,结合利港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组织体系
街道总河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副总河长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
街道河长制、美丽河湖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承担街道河长制、美丽河湖工作日常事务。河长制、美丽河湖办公室设在农村工作科。
街道办事处农村工作科、党群科(组织)、纪检科、街道综合执法局、建设管理科、环保科、利港水利站、利港交通执法中队以及各村(社区)等为街道河长制、美丽河湖工作专班小组成员单位,农村工作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履职责任,确保巡河质量
根据(澄河长办〔2022〕3号)的河湖长履职办法以及(市美丽河湖办〔2022〕35号)行动细则的要求,河长制、美丽河湖管理要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措施。镇级河长对所负责的河道每年巡查次数不低于12次(每月1次),村级河长对所负责的河道每年巡查次数不低于48次(每月4次),各级河长在巡河现场登录江阴市河长制平台(手机APP),现场提交巡河记录,现场拍摄巡河照片提交河长制平台,问题照片可提交办理及实时查看待办件的处理情况,督促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处理,并上报平台核销。
三、强化工作机制,突出巡河重点
结合美丽河湖行动计划、重点整治河湖工作,各级河长要带队完成沿线所有排水口、排污口的统计,涉及排污口要排查出污染源、统计出排污量;要积极开展水面垃圾杂物清理、岸线三乱违规行为整治、非法围网管桩清理、“三无”船舶及住家船舶整治,明确治理措施,并明确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及时汇总数据和成效至河长制、美丽河湖办公室,确保河湖长治久洁。
中共江阴市利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