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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土地山建筑垃圾处置场封场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重发公告第 1次)
发布时间:2023-01-18 16:44

江阴市土地山建筑垃圾处置场封场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项目

名称)

EPC工程总承包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阴市土地山建筑垃圾处置场封场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 澄行审投[2022]8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招标人为江阴市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高新区洪流村

2.1.2建设规模:本工程封场覆盖面积约6.13万m2。渗滤液收集量为18.9m3/d,渗滤液采用收集后定期外运方式处置。填埋气采用火炬焚烧+除臭方式进行处置。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堆体修整、封场覆盖、渗滤液收集导排及处置、填埋气收集导排及处置、地表水导排、消防通道、生态修复、垂直防渗、辅助设施工程等。

2.1.3合同估算价:8147.64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135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3310日,

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33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7月20日

2.1.5 其他:/

2.1.6 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法律法规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专家评审后报相关部门批准、备案;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通过环保部门认可的效果评估;

3)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材料、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及招标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次工程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全过程的施工指导及技术咨询、现场服务、设计变更及项目验收等相关设计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的堆体修整、封场覆盖、渗滤液收集导排及处置、填埋气收集导排及处置、地表水导排、消防通道、生态修复、垂直防渗、辅助设施工程等全部设计内容。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当地审批部门要求,满足各类当地要求的专项评估、专家评审;(2)项目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3)工程施工: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4)其他:设施运行培训、技术指导;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项目封场效果综合评估等工作,完成项目销号评估验收所需的一切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环境工程或给排水工程专业,如职称证上不体现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或职称评审表上专业为准)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或壹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9118日至2023117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或面积≥4.5m2的填埋场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B)设计业绩要求:2019118日至2023117日以来,单项工程造价金额5000万或面积4.5m2的填埋场工程设计

C)施工业绩要求:2019118日至2023117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或面积4.5m2的填埋场工程的施工项目;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3.2自2021118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2211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2年1018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含总承包项目经理)组成人员应为企业在职员工。投标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第 3 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第3.4.1条自行配备齐全。投标人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岗位配置不得低于或少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要求,可自行增加管理规范要求以外的岗位与人员。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可由双方共同组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1181600分至202313017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220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江阴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0510-86865917

江阴市青山路136号

10.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投 标 人 登 录 江 阴 市 建 设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V7.0 (网址 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11. 联系方式

人:江阴市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址:江阴市月城镇华锦路18号          

人:朱珂昕

   话:0510-8801211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澄建正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江阴市延陵东路162号东恒嘉苑商务楼10楼      

人:钱新偕、周鑫华

   话:0510-86560050;13771617829

2023118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疑问留言(注:只受理本工程所规定的时间段内提出的疑问,关于本工程的答疑澄清见“答疑公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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