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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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1363 生成日期 2022-06-13 公开日期 2022-06-13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报告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文秘工作 关键词 公告,报告,市场秩序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三巡察组于2021年10月8日对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进行了巡察,并于2022年1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3个月内巡察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三项18个问题,细化分解为61条整改措施,局党委及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研究解决对策。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迅速行动,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抓好业务科室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6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制定年度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中心组成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后续按要求开展学习、调研和研讨。2.锡澄运河水上服务区,现有停泊锚地泊位40余个,17套一体化岸电装置,可供34艘船舶同时充电,能满足各类船舶停泊期间的生活用电和蓄能需求;2套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可以接收船舶油污水、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减少航道污染,有助于打造绿色航道。目前服务区内有多项便民服务,包括便民购物、公共卫生间和公共自行车等。新增设的加油加气站已基本建设完毕,正在办理相关手续,运营后可为停靠船舶提供加油加气服务;新增设3套供水设备,为停靠船舶提供加水服务。3.收集各单位2022年度办实事计划,后续加强跟踪督导,确保计划有效执行。民生实事项目“2020年危桥改造工程”已于3月底完工。4.认真开展年度主题教育,及时将上级要求传达至各基层党支部,加强与镇街中队党支部的沟通联系。成立主题教育督导组,定期到各基层党支部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5.南沿江综合客运枢纽站房桩基施工已全部完成,正进行承轨层的首层柱施工,计划2023年6月完工;滨江路快速化(城区段)、长山大道快速化工程建设顺利推进,锡澄路快速化工程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年内开工建设;第二过江通道隧道前期征拆工作基本完成,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第三过江通道正在开展前期研究,沿江高速江阴先导段已完成工可批复,目前各乡镇已全面起动征拆工作,力争按省计划开工建设;南沿江铁路江阴境内架梁已基本完成;站后四电建设单位已进场施工;锡澄轨道交通S1线全线一期市政工程已完成,土建工程顺利推进,目前已完成产值45.21亿元,占总产值的32.3%;盐泰锡常宜铁路江阴站至惠山站取得可研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新长铁路和盐泰锡常宜铁路共线段正在开展研究工作;锡澄一体化项目有序推进:长山大道南延工可通过审查,正在开展初步设计、暨南大道西延江阴段方案已确定、新锡澄路北延(S229青阳段)积极对上争取基本农田调整、锡澄路快速化改造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年内开工建设。6.依据《无锡(江阴)港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将在2020年—2035年之间逐步完成专业化建设,提升集约度。低效码头转型为专业化LNG码头;整合已利用码头,提高岸线利用率;通用散货泊位加强专业化改造;杂货泊位区逐渐向件杂货专业码头转型等。3.水上服务区后续将继续增设便民阅览区,活动室等,预计年内完成,为船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努力打造绿色、生态、友好型服务区,创建“芙蓉港湾”品牌。

2.关于“安全生产监管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督促“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方面。1.突出春运、冬奥会、冬残奥会、“两会”等重要时期,对全市29家道路客运企业、34家道路危货企业、19家水运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共查获安全隐患问题125起,落实整改125起,查堵漏洞形成闭环,提升道路运输行业本质安全水平。2.聘请第三方对“两客一危”重点运输车辆动态监控报警问题进行汇总,每天对问题企业和车辆进行通报,每周对动态监控数据进行分析研判,形成周报告进行通报,并扎实落实整改,有效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3.“黑榜”企业整改质效方面:1—4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和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及上级抄告、通报督办、上黑榜企业,联合辖区镇街执法中队,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综合体检”,督促企业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问题查实后严肃对企业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共计查处客货运违法经营行为152起,立案处罚125起。同时,加强对企业整改资料的规范性审核,每起处罚必须现场复核整改完毕后才能结案,确保隐患问题整改闭环到位。4、港口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方面:2021年申报无锡市公开选调人才需求计划中含安全生产类专业1人,2021年下半年申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中含安全生产类专业1人,目前招聘工作按计划进行中;积极组织一线监管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增加专业监管能力。制定并发布《2022年度江阴市港口安全监管计划》、《2022年度港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暨“双随机、一公开”港口执法检查计划》,明确全年的港口安全工作内容和检查计划,依据上级履职标准文件,明确检查内容,履职尽责;督促企业选择信誉良好的安全评价单位制作安全评价报告。2022年1月与所有港口码头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告知承诺书》,明确企业主体责任。2022年以来共开展安全检查21次,查出隐患90项,已整改78项,隐患整改率86.7%,未整改完成隐患均在整改期内,均已督促企业落实临时防护措施。2022年以来共立案调查5起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严格执法。

3.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对照江阴市防疫指挥部最新防疫部署及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疫指南》要求,督促全市道路客运企业贯彻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消毒通风、垃圾清运等精准防疫措施,严格落实“一米线”社交距离,做好台帐记录及统计报表上报工作,督促企业加强防疫知识培训教育,严格做好驾驶员等从业人员个人健康管理和防护工作,做到疫苗接种“应接尽接”,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备齐备足防疫物资,对客运车辆和人员加强人车管控,杜绝疫情通过交通运输环节进行传播扩散。2.运输管理科联合镇街中队、应急中队多次“四不两直”深入客运企业或联合开展路检路查、监控视频抽查等,专项督查客运场站、公交、出租车防疫工作的落实情况,共发现问题471起,落实整改471起,另由应急中队依法对出租车驾驶员未规范佩戴口罩或未督促乘客规范佩戴口罩立案调查并处信用记分96起、处罚1起,形成高压态势,始终绷紧疫情防控之弦。3.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下发《道路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及场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督促全市道路水路货运企业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工作指南和《重点场所消毒工作指引》的要求,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和发放、车辆(船舶)消毒、场所消毒、人员健康(两码、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等)、门铃码等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各企业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动态,驾驶员、司乘人员、从业人员主动如实报备,积极配合疫情防控监督检查及流调溯源,坚决服从属地镇街园区疫情管控措施。要求各镇街中队开展货运企业疫情防控专项检查和货运司乘人员摸排工作。4.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邮政快递业疫情防控与寄递服务保障工作指南(试行)》等行业疫情防控基本制度。始终坚持“人”“物”同防,严防疫情通过寄递渠道输入。5.成立口岸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实体化运作,作为交通口岸组水路口岸工作组牵头单位,派驻专人担任专班负责人,负责专班日常运行,统筹协调各单位,履行相应职责,及时处理应急突发事件,定期组织对港口企业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并根据实际检查情况不断优化检查方式,及时传达最新文件要求,1—3月份,专班共计出动368人次,查出问题260项,全部落实整改。

4.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江阴市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开展招投标工作,实行招标文件互审制,通过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单位,专家人数按三人以上单数控制,目前已进行招标文件互审的项目有江阴市2022年市道、镇村桥梁定期检查服务项目、澄虞线桥区水域土方疏浚工程等公开招标项目;我局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全程参与招标文件及标底审查、开标、评标全过程,确保招标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目前已进行全流程监管的项目有江阴市2022年市道、镇村桥梁定期检查服务项目;关于工程量清单与实际结算偏差较大、标底子项目单价明显不合理,重点办对340省道进行了复查:“340省道无锡段改扩建工程(江阴段)路基挖除原清单量与实际结算量相差80倍”的核查情况为:340省道无锡段(江阴段、中兴路段、西环线-常州交界段)改扩建工程由无锡市公路管理处进行设计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设计单位为江苏中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5月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并批复。根据批复文件,我局负责组织340省道无锡段改扩建工程(江阴段)(以下简称本标段)施工招投标,招标代理按批复的施工图编制了工程量清单,其中挖除非适用材料585m³。在实施中,各参建单位发现本标段与云顾线、锡沙线老路基本重合,开挖时发现老路下大部分为灰土和非适用材料,实际情况与图纸不符。经监理、施工、审计及建设单位现场测量,四方按实见证,并办理申报手续(完成承包人申报表共32份),实测挖除非适用材料共计46747m³。本标段施工管理过程中严格按规则、流程实施计量,合同金额5019.8万元,工程结算审定金额为4598.2万元,未超合同金额。后续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2021市道大中修、2021危桥改造等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阶段,将根据江阴市政府《关于改进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投资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管理,继续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完成设计变更报批。关于“340省道无锡段改扩建工程(江阴段),个别子项目标底单价为市场价20倍”的核查情况为:202-2-a铣刨老路(厚4cm),单位“m²”,标底单价86.06元,与市场价相差较大,经过核实,招标代理单位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误将该项目“㎡”当作“m³”编制,复核时未发现此错误,造成此单价偏差较大。本项目最终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价取整后的5540万元,铣刨老路子项总价53.7395万元,该子项占最高投标限价的比例仅0.97%。本项目于2018年1月23日发布招标公告,共有33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时未公开公布预算清单子项单价,中标单位按市场价投标,因此此子项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产生影响,也未造成项目投资额的增加。在今后类似工程委托代理单位编制清单时,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单位复核子目、单位、工程量,加强校核,严格落实校审制度,确保工程量清单、各子目预算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合理、准确,更高质量的完成好招投标工作。根据江阴市政府《关于改进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资金投资管理的意见》、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招投标管理。关于“工程项目疏于管理”:1.报批程序整改及落实:对新华路建设工程、长山大道快速化工程、范钱路东延、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等在建项目的前期报建手续进行了复查,并在锡澄路快速化改造等新开项目的前期工作中,严格按照《江阴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澄政发〔2021〕53号)文件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无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2.设计变更整改及落实: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2021市道大中修、2021危桥改造等在建工程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子项,按照设计变更处理,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落实;在建工程合同中已有的清单子目工程增加大额费用,根据审批权限,用承包人审报表报批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审批权限,经局领导审批后执行。涉高速公路施工的类似项目,在以后招标文件中明确涉高速公路施工相关子项,其费用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由投标单位进行报价并包干使用,费用不予调整。关于“合同签订要素不全”:1.召开合同签订要素不全的专题整改会议,通报了合同签订存在的问题,对签订合同责任心不强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研究了合同签订整改的方向;2.严格合同签订程序,加大合同签订人员的责任心,加派专人审核合同签订要素;3.组织相关人员对原有合同进行了一次专题整改自查行动,对存在问题的合同进行了系统的整改,并得到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4.已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规范合同签订程序,严谨合同签订要素,约定结算条款;5.规范合同签订程序已成为了一项长期执行标准。

5.关于“芙蓉大道项目监督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根据《江苏省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实施细则》,我局于2021年3月8日对长山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项目部进行分包转包情况的专项检查,2022年3月份对江阴所有在建工程分包转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目前未发现转包及违法分包的行为;2.为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规范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多方面履职,在长山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PPP项目)招标文件中就明确了建设期绩效考核,通过对项目的综合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施工管理、进度管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项目投资总额30%挂钩,最后依据考核计算出的项目投资总额,作为运营期可用性服务费结算的依据。根据合同条款,我局组织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每半年对项目进行考核,截至目前,共完成2次绩效考核,考核分数分别为94、95。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手段的监管,除进度方面受疫情影响外,质量、安全、环保等工作处于良好状态。截至3月底,长山大道快速化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21亿元,占总量的41%。

6.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1.定期召开党委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修订完善责任清单,排查梳理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清单,实行履责情况全程记实。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下属单位、科室、中队签订《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出台《2022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印发《关于严禁以任何方式指定或限定单位或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通知》,梳理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制定的制度中是否存在指定或限定单位或个人只能经营、购买、使用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的行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个性问题立行立改,共性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对挂证人员进行集体诫勉谈话;3.按照规范流程,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通报。规范《交通运输局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台账》和《党支部工作台账》。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截至目前,共计12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

1.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紧紧围绕无锡市委市政府、江阴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推进锡澄一体化项目前期研究及建设工作。新锡澄路北延(S229青阳段):积极和资规局对接,请求资规局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尽快取得工程项目所需的用地批复,同时我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机械设备和人员投入,在取得用地批复后加快工程推进,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任务。暨南大道西延:目前已完成工可,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同意江阴段方案。我局将配合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开展相关前期报批工作,待省发改、交通运输厅批复后我市与惠山段同步启动建设。长山大道南延:目前工可已通过市发改委审查,正在开展初步设计,规划红线已提供给资规局,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将项目所涉基本农田予以调整,待基本农田调整后启动前期报建工作。年内完成项目设计工作,祝塘镇启动项目沿线拆迁工作。世纪大道、新长路南延:正与无锡对接规划方案,尽快确定方案开展前期研究工作。锡澄路快速化改造:目前已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年内开工建设。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各标段场站建设已全部完成,现场管理人员均按招投标文件及合同文件到位,2标段已于2022年3月29日正式签发开工令并正式开工建设。经我局加强上下对接,横向协调,拆迁进展大幅加快,全线共107户民房拆迁,已签约90户;企事业拆迁问题均已有初步方案,待进一步会商、洽谈;全线国防光缆、供电、燃气等管(杆)线迁改有明显进展,其中常州某部队国防光缆已完成全线割接。锡澄路快速化、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等新开项目工可阶段将项目部驻地、场站等选址一并纳入研究;江阴靖江长江隧道南接线工程、沪武高速先导段项目推进过程中,我局多次组织资规局、审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及沿线镇(街道)召开征地拆迁协调会,共同推进项目征地拆迁前期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开工建设;持续推进滨江路快速化改造用地组卷工作,4月12日取得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滨江路快速化改造(城区段)项目占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论证意见。申夏港区3号码头内港池泊位港口岸线使用合理性评审会已开,正在办理港口岸线使用许可。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新锡澄路北延(S229青阳段):积极和资规局对接,请求资规局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尽快取得工程项目所需的用地批复,同时我局督促施工单位加大机械设备和人员投入,在取得用地批复后加快工程推进,尽快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申夏港区3号码头内港池泊位,我局将督促企业项目主体加快推进其它手续进程;港口集团5号码头、6号码头20万吨级改扩建项目:进一步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加快推进手续报批。

2.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进一步巩固全市港口码头整改整治工作成果,印发《关于完善江阴市内河港口码头整改整治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江阴市内河港口码头整改整治长效监管机制,提升相关职能部门监管合力,在日常监督管理中重点核查港口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加大对港口企业扬尘管控的日常巡查、执法检查频率,对料堆苫盖不到位、抑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企业责令整改并加大处罚力度,一季度共对内河码头未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立案处罚2件;进一步强化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部门长效监管机制,结合省、无锡市关于开展全市内河港口污染防治“回头看”工作要求,对港口企业物料堆场和装卸、运输环节扬尘管控情况开展检查,全面提升全市内河港口污染防治能力;暨阳道路养护公司码头问题经核查已整改到位;2.锡澄轨道S1线设置车辆冲洗平台,配备人员严把出入口,严控车辆带泥上路,增设围挡喷淋,常开启,增员加强道路的清扫,增加洒水频率, 落实长效管控,划区域落实到人加强巡查;3.南沿江高铁站,检查高铁工地120余次,责成施工单位整改120余处,特别是工地和堆场的裸土(料)全覆盖、道路和作业面的不间断洒水、车辆冲洗等常态化问题,一经发现,当场督促整改。各责任单位共增加洗车池及冲洗设施2(台)套、硬化水泥路面约6000平方米、完成局部路面的沥青摊铺约2300平方米。累计完成环保设施和物资投入近600万元(不含路面硬化);4.港口岸电用量和洗舱站洗舱量明显增长。2022年1—5月,沿江港口岸电使用量175.9万千瓦时,共接电97963小时,接船6972艘次,岸电使用量比上年同期增长153%,船舶接电率也有明显提升。对符合接电条件且无替代措施的船舶严格执行“应接必接”规定,不具备接岸电条件的船舶在船E行平台做好相关记录。洗舱站已通过竣工验收,正式投入运营。交通、海事联合印发《关于长江江阴段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洗舱作业及相关活动的通告》,进一步规范载运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洗舱作业。对接无锡市交通运输局、江阴市财政局、临港开发区,持续推进完善《无锡(江阴)港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增加针对提高江阴洗舱站利用率扶持政策。截止2022年5月,已累计接收洗舱污水2362.7吨,已完成污水处理2250吨。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家未完全拆除到位码头为夏港亨通建材码头,夏港街道办事处已采取新长江路禁货、河道封航等措施,对码头实施功能性拆除,并已向无锡市整治办销号。后期我局将督促属地镇街尽快按要求清理到位。目前夏港街道正主动对接亨通建材码头业主(业主已初步答应主动拆除)。

3.关于“体制机制运行不够高效”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通过专题调研的方式,进一步了解各科室、各单位、各中队在履职过程中的矛盾点。同时,通过日常督察方式,明确职责、打通堵点,改革不断深化、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2.组织召开了局作风建设大会,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发出进一步深化“三转一提”动员令,全面推动“三转一提”行动走深走实。3.拟制《关于建立健全普通公路赔(补)偿费收取使用等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公路赔(补)偿收取范围、权限职责、管理要求等进行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已完成初稿。后续加强巡查和执法力度。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正在研究制定局深化“三转一提”活动的实施方案。2.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厘清职能界面,完善运行机制,使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形成合力。3.围绕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针对岗位需要开展相应培训,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4.关于“行政执法存在弊端”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已制定下发《2022年度法治培训教育计划》、《2022年度法治监督工作计划》、《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试行)》等制度文件,通过执法督导检查,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教育培训和执法督导检查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通过与上级条线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各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以文件、专题会等方式加以宣传贯彻,要求严格落实;完成第一季度执法案卷抽查和参加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第一季度案卷评查,完善2019—2021年水上行政执法案卷中未签字、盖章等问题,已选择地点将统一存放保管。2.完成第一季度执法案卷抽查和参加无锡市交通运输局第一季度案卷评查,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卷制作及评查规范DB 32/T 4181-2021》要求执行。通过与上级条线部门沟通对接,进一步明确了交通运输各类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并以文件、专题会等方式加以宣传贯彻,要求严格落实。3.对照港口执法检查内容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年度江阴市港口安全监管计划,召集各中队会议,完善中队日常执法计划,认真开展港口日常执法检查,持续加强规范化管理水平;规范执法行为,推行“互联网+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单,督促企业加强整改,防止企业带病经营;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 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的意见(试行)》(苏交规〔2021〕7号)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建议清单,结合实际,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加强对当事人的普法宣传教育;开展港口经营者信用评定、港口规范管理“红黑榜”,一季度向无锡上报红榜2家、黑榜1家,引导港口经营人守信经营,公平竞争。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

严格履行案件办理内部审核审批程序,理清并合理设置好中队、科室、分管领导各自职责和权限,依法对案件进行办理、审核、审批,避免内部审核审批流于形式。由于水上行政执法时效性比较强,案件数量比较大,案件需在专网进行实时办理及审核,对办理、审核、审批要求比较高,目前由相关科室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结合水上行政执法具体情况,研究制定案件办理、审核、审批流程,对前阶段的水上案件进行事中事后审理,下一步设置专岗,调整人员将根据理清设置的流程实时开展案件的办理、审核、审批,预计6月30日之前完成。

5.关于“道路养护工程监管缺乏制度约束”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召开“道路养护工程监管缺乏制度约束”专题会议,通报该工程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了整改方向;公路中心约谈了工程建设的所有参与方,对参建单位不履职尽责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对与图纸不符合的安全设施进行系统排查,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到位;2022年第一季度加强了履约考核,与企业信用挂钩;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目前正在完善施工资料,预计5月底全部结束;下一阶段将完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制定同类问题的处置办法及防范措施,预计6月中旬修订完善及制定结束。

6.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抵债资产处置不当问题,长江路205号房产,解除租赁合同时未清点交接抵债物资,直接委托第三方处置,造成租金无法全额收回。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朋生雅居酒店向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出申请并经局党委研究同意,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所欠租金1142390.37元以装潢和物资抵付。经核查,朋生雅居酒店遗留下来的606件物品中,73件物品目前用于执法大队下属部分执法中队日常办公,253件物品由执法大队委托江苏时代拍卖有限公司公开拍卖,拍卖前委托无锡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了评估,评估价为82997元,后实际拍卖收入83000元,已全额上交财政非税专户。缺失的280件物品是因为影响装修正常施工,续租方全季酒店自行进行了处置,物品处置所得金额人民币8万元,已于2021年10月追回,全额上交财政。对73件中队正在使用的物品,我们已进行清点造册,对执法大队相关资产管理责任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资产管理,严格资产处置程序,彻底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2.环城南路16号房屋,在退租时少收取承租户电费2.1万元的问题。环城南路16号房屋,原出租给钧康劳保用品公司与铁塔公司两个单位使用,电费由我执法大队代收代付。从2020年7月20日起,铁塔公司用电改为直供电,电费由他们直接向供电公司交纳,2020年1月1日至7月19日期间的电费30243.4元,已于12月份全额上交财政非税专户。钧康劳保用品公司,2020年10月15日解除租赁合同搬离,因原经手人退休等原因,未找到以前抄表数字,电费参照以前收取情况,按3000元估算收取。我们统计了供电公司从我账上托收的环南路16号的电费,2020年度该处房产共交纳电费22059.87元,而我局实际从铁塔公司与钧康劳保用品公司收回电费33243.4元,盈余11183.53元。3.人民东路689号房屋移交原交产集团后,仍然承担水电费的问题。人民东路689号房屋移交原交产集团后,因供水、供电公司“一户一表”的规定,水费、电费一直未能分表各自支付,还是由城中中队代收代付,我们也一直跟交产集团在沟通协调,并于2021年10月份达成一致意见,由交产集团负责安装分表,到供电与供水公司办理内部分户,分户后水电费各自交纳。在实际分户过程中,水费已分表后各自交纳,但电表分户还是遇到了一点困难,虽然承租户有了分表,供电公司也能直接抄表,但电费还是只能从我们账上托收,然后由承租户按照分表上的数字,将电费直接打到财政非税专户。今后,我们将继续规范水电费计费收缴方式,在不能分表到户的情况下,按时足额收取水电费。同时加强与交产集团、供电公司沟通,只要政策允许,争取电表早日分户到位。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浙江商贸城12间商铺,对外出租无租赁合同也未明确租赁价格的问题。2004年10月,原海事处工会技协购买了浙江商贸城商铺12间,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并与江阴东方巴黎商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2005年10月至2010年9月。2009年,江阴东方巴黎商业有限公司产生租金纠纷问题,后公安介入调查,2011年开始成立东方巴黎业主委员会,统一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商铺对外出租。但从2011年开始至今,业委会就未与商铺购买方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到2017年,2018年开始至今的租金尚未支付,目前浙江商贸城关门歇业中。为讨要租金,四百多户商铺购买方联合起来,于2021年四月份通过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东方巴黎业主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牵头商讨重启事宜,对以前所欠的租金,通过法律途径确权与催讨。为维护自身利益,我们一直积极参与其中,与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保持密切沟通,支持并配合业委会的统一维权行动,催要拖欠的租金,争取早日重新开业,签订合同,收取租金。2.南外环路607号面积7.91亩的土地,出租无书面协议,每亩租金仅0.63万元,目前承租方违规搭建且还欠缴租金的问题。南外环路607号地块,2002年左右出租给华顺物流公司,当时双方约定年租金五万元,租金已交至2019年12月31日。因我们认为原每年5万元的租金标准太低,应当按照当地土地租赁市场价格与实际租用面积计算,所以在2021年下半年,我们委托评估公司进行了土地租赁价格评估(每亩1.92万元),委托勘测所实地测量了土地面积(7.35亩),并据此与华顺物流公司交涉多次,进行租金催缴,因租金标准的原因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后在与法律顾问单位沟通的基础上,我们决定走司法途径解决该问题,2022年3月2日向华顺物流公司发了催告函,要求对方履行租金支付义务,限期按租用7.35亩,每亩1.92万元的标准,支付拖欠的2020至2022三年租金42.336万元,并按此标准重新签订书面土地租赁协议。在对方没有回应的情况下,3月22日,我们向对方发了《解除土地租赁合同通知书》,要求解除土地租赁合同,一次性缴清截止2022年3月31日期间拖欠的租金和占有使用费31.752万元,并于4月30日前腾退租赁场地。若在限定时间内还得不到妥善解决,我们将正式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7.关于“解决民生诉求问题质效欠佳”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每月对12345诉求受理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通报,提高处置质量,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出租车服务质量专项整治,重点治理拒载、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等突出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实施处罚,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减少有责投诉;制定《江阴市交通建设(养护)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并下发到各在建项目,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五个严禁”、“六个不开工”、“六个百分百”和“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加强澄杨路道路巡查,加大道路小修保养力度,积极向市政府争取,力争将该道路列入2023年大中修计划。

8.关于“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深化“暨阳红—盟红江阴”三年行动,在原有联盟基础上,牵头新成立1个联盟。2.加大分管领导对挂钩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力度,年度组织生活会由非分管领导参加,加强督导和学习借鉴。3.对各支部组织生活记录要素进行了规范统一。坚持每月25日前利用无锡智慧党建系统督察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对未按要求完成的及时提醒督促。4.下发党员发展工作指导手册,对发展党员程序进行规范,今年计划发展党员6名。5.规范党费收缴,每月利用主题党日时机收缴党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正在研究制定局系统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做到与交通实际紧密结合。各支部将根据局年度要点制定本支部工作计划举措。2.继续深化“暨阳红—盟红江阴”三年行动。

9.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

(1)关于“出库单后补”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针对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公路中心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食堂“出库单”的填写重新进行分工调整,要求仓库保管员负责填写“出库单”的全部要素,食堂材料会计负责核实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会后立即实施;二是加强财务、综合科相关人员对食堂的管理责任心,增加财务核算人员对食堂出入库手续登记的监督管理;三是将“仓库保管员负责填写‘出库单’的全部要素,食堂材料会计负责核实并做好台账登记工作”写进食堂管理制度,并长期执行。

(2)关于“无发票”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伙食支出管理,对无发票或票据的伙食费支出申请不予支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学习相关内控制度文件,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关于“备用金使用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针对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公路中心食堂材料采购不再使用“备用金”结算模式,规范食堂采购结算方式,杜绝因方便操作而引起的备用金使用不合理等问题,会后立即实施;二是将“食堂材料采购不使用‘备用金’结算模式,具备转账支付条件的,全部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具备刷卡支付条件的,使用公务卡进行结算”写进食堂管理制度,并长期执行。

(4)关于“重复列支”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针对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明确公路中心食堂采购终止个人充值卡支付方式,采用公务卡结算模式,优化食堂采购支付方式;会后立即实施;二是加强对食堂采购人员及相关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指导,规范采购支付程序,提升食堂采购的管理水平;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对食堂采购事宜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自改,在自查自改中不断提升食堂管理水平;四是修订完善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并长期执行。

(5)关于“发放补助无依据”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针对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组织重新学习了单位内控制度,明确公路中心食堂坚持“三重一大”集体议事原则,并要求会后立即实施,杜绝发放补助无依据现象发生;二是修订完善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形成长期有效的管理机制,并长期执行。

(6)关于“餐费报支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加强加班、值班用餐费支出管理,严格审核支付对象和支出标准,凭菜单和发票报支相关费用。二是加强对加班、值班用餐费的监督检查内部审计工作,发现问题,立行立改。三是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学习相关内控管理制度。

(7)关于“伙食费未入账”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完善搭伙费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各镇(街)工作人员的搭伙费统一汇入执法大队食堂账户,再划拨至各中队食堂账户。二是加强搭伙费用的监督检查,严格审核用餐标准和实际搭伙人员情况,确保搭伙费用合理合规使用。三是定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四是完善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学习相关内控制度文件。

(8)关于“账面余额与对账单余额不一致”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规范日常财务操作。2020年12月31日填写了银行余额调整表对单位已付银行未付款项进行调整,并于2021年1月12日将银行账户资金余额21282339.69全部上交至财政国库。

(9)关于“无预算支出”问题的整改。

整改结果及成效:一是食堂早餐费改由个人支付,以后除特殊情况外杜绝单位承担早餐费情况发生。二是加强内部财务审计,规范公用经费使用,严格落实经费使用渠道,完善费用审核流程,严格执行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10)关于“长期往来未及时清理”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江阴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清理的通知》澄财发〔2019〕24号文件,全面梳理往来款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继续派人催交;建议走司法程序,聘请律师向法院申请起诉原联运公司,要求归还借款;严格执行财政财务管理制度,分析掌握单位往来账款动态,严禁出借财政资金,制止违规列示往来款项的行为。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11)关于“账面资产未及时处置”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组织学习《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通知,加强资产清查,全面清查系统内是否存类似情况,核查出原江阴市交通局西郊乡交通管理所(江阴市通江南路92号),经营管理权已移交原江阴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房屋已拆除,江阴市土地储备中心、江阴市人民政府澄江街道办事处、江阴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江江阴市交通局西郊乡交通管理所)三方签订了退城搬迁补偿协议书(澄街2021—108号)。文书档案中查阅到2007年12月18日市交通局致申港镇政府《关于申港交管所拆除问题的函》(澄交函〔2007〕6号),2009年8月24日申港街道办事处召开关于公交客运站相关问题部署协调的会议纪要。目前还找不到申港交管所、河塘交管所与所在乡镇街道签订拆迁协议等原始资料。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与有关中队及所在乡镇街道沟通,查找拆迁协议等原始资料。积极与财政局、国有企业联系,妥善办理手续,争取将账面数处理掉,做到账实相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做到账面资产及时处置。完成时限:2022年12月31日。

10.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认真梳理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制定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初稿,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2.组建宣传队伍,购置设施设备,开展业务培训,加强与融媒体的交流合作,通过政府网页、微信公众号以及抖音等新兴平台积极传播交通声音。3.根据各科室、各单位主要职能,定量分配信息宣传任务,定期通报完成情况,增强各科室、各单位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责任感。4.组织开展优秀信息员评选表彰,进一步调动信息员的责任感和积极性。5.紧扣交通工程建设、疫情防控期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交通工程建设最新进展和我市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大力宣传抗疫一线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事迹。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按要求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和情况报告。

11.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与交通运输事业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1.充分发挥正向激励引导和反向警示作用,细化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研发考核系统,积极探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方案和编外人员绩效分配方案。2.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2021年下半年申报无锡市公开选调人才需求9人,申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人,2022年上半年申报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3.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2021年下半年提拔中层干部28人。对工勤人员转岗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等级晋升标准程序进行规范,印发《关于规范工勤岗位人员竞聘管理(专业技术)岗位条件和程序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和程序的通知》,累计6人由工勤岗位转到专技岗位,19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技术等级得到晋升。组织开展局团委书记公开竞选。4.深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和人事档案审核相关政策学习,在系统内开展互学互审活动。对巡查中发现的5名同志党校学籍材料不全、3名同志涉嫌跨学历层次学习、4名同志涉嫌伪造入学资格条件、5名同志参加军队院校成人委托培养教育等问题进行了复核,问题已查清,相关材料已补充完善。5.局系统103本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纳入统一管理,履行借用手续,明确归还日期,逾期未还及时提醒。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1.正在研究制定局深化“三转一提”活动的实施方案。2.筹备局系统组工干部培训班,进一步提升业务能力素质。3.组织各单位开展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回头看”,确保对所有中层干部的档案进行一次复审。加强档案管理,对所有档案编号登记造册。4.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6月30日前至少开展一次家访。

12.关于“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阶段性成效: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落实;在建工程合同中已有的清单子目工程增加大额费用,根据审批权限,用承包人审报表报批的,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工程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中的审批权限,经局领导审批后执行。涉高速公路施工的类似项目,在以后招标文件中明确涉高速公路施工相关子项,其费用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由投标单位进行报价并包干使用,费用不予调整。

正在深化整改的内容及时限:浙江商贸城12间商铺,对外出租无租赁合同也未明确租赁价格的问题。2004年10月,原海事处工会技协购买了浙江商贸城商铺12间,办理了房产证和土地证,并与江阴东方巴黎商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业用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2005年10月至2010年9月。2009年,江阴东方巴黎商业有限公司产生租金纠纷问题,后公安介入调查,2011年开始成立东方巴黎业主委员会,统一由业主委员会负责商铺对外出租。但从2011年开始至今,业委会就未与商铺购买方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支付到2017年,2018年开始至今的租金尚未支付,目前浙江商贸城关门歇业中。为讨要租金,四百多户商铺购买方联合起来,于2021年四月份通过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东方巴黎业主委员会,由该委员会牵头商讨重启事宜,对以前所欠的租金,通过法律途径确权与催讨。为维护自身利益,我们一直积极参与其中,与新一届业主委员会保持密切沟通,支持并配合业委会的统一维权行动,催要拖欠的租金,争取早日重新开业,签订合同,收取租金。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局党委将及时组织专题会议,重点研究仍需深化整改问题的解决对策。局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抓好自身问题整改,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带头抓好业务科室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对照仍需深化整改的具体内容逐个细化整改方案,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借力提升、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力争在整改中增强党性、改进作风、创出业绩。

 

附件:1.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清单

          2.十四届第一轮交办事项整改情况

 

中共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巡察反馈整改落实清单.docx

附件2 十四届第一轮 交办事项整改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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