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高新区青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配套环境整治工程(EPC)一个标段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高新区青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配套环境整治工程(EPC)已由江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江阴高新区青阳工业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配套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澄高行审投【2020】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桐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采购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高新区青阳园区
2.1.2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高新区青阳园区黄桥路、黄杨路、桐业路、青桐路、振阳路、斜河路六条道路两侧进行道路绿化,总长8340米,涉及道路两侧各5米范围。
2.1.3合同估算价:2298.84万元
2.1.4工期要求:
总工期要求:52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12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12月20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1月3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由桐业路(黄桥路到振阳路段、暨南大道到斜河路段)、青桐路(海港大道到桐盛路段)、振阳路(桐业路到桐新路段)、黄桥路(桐业路到海港大道段)、黄杨路(桐业路到海港大道段)、斜河路(桐业路到海港大道段)构成(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资料),道路总长度约8340米,涉及道路两侧各5米范围。本次工程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工程的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移交,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以及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包括(1)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以及设计配套的各类咨询服务;(2)项目新建及改建部分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以及为达到设计要求对现有系统进行改造的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3)工程施工;(4)针对现有处理设施存在问题的完善和改进;(5)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6)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整体移交给招标人;(7)各类与本项目相关的咨询服务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和持含有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园林专业高级职称的技术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备注:1、如职称证上未注明专业,则以毕业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上所注专业为准,只须提供一种原件扫描件,以证明其专业;2、园林专业指: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规划、环艺、园林、园艺、农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林学、环境设计等相关专业。若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专业不在上述专业之中,但认为符合园林专业要求的,可在招标提疑截止前提出,招标人认为符合要求的,将以答疑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未在答疑期提出的,招标人有权不予以回复。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2017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B)设计业绩要求:2017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以来,以项目负责人(或总设计师)身份设计过单项建安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
(C)施工业绩要求:2017年10月23日至2020年10月22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800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景观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设计合同,或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业绩有效期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园林绿化景观工程不包括单纯绿化工程,投标人提供的类似工程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出园林景观内容的,还须提供原建设单位的书面证明材料。
☑3.3.2自2018年10月23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年10月2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20年7月23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自2015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管理机构(含总承包项目经理)组成人员应为企业在职员工。投标单位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第3项工程总承包管理的组织—第3.4.1条自行配备齐全。投标人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中的人员、岗位配置不得低于或少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要求,可自行增加管理规范要求以外的岗位与人员,所有人员不得兼任其他岗位。所有人员必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可由双方共同组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10月23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23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11月2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江阴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0510-88027730
长江路188号7楼725室
10. 其他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 投 标 人 登 录 江 阴 市 建 设 工 程 网 上 招 投 标 系 统V7.0 (网址 http://221.228.70.71/TPBidder/memberLogin)办理好企业库信息申报和更新。
(3)所有投标人必须以自已的名义在其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许可业务范围内承接业务。
招 标 人:江阴桐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阴市青阳镇桐安路68-1 地址:江阴市文化西路4号新百业广场7楼
邮 编:214400 邮 编:214400
联 系 人:徐君民 联 系 人:朱园洪、徐晓菁
电 话:0510-86777115 电 话:0510-8681611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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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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