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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0-02272 生成日期 2020-08-17 公开日期 2020-08-28
文件编号 澄政办发〔2020〕48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综合政务 主题(二级) 机关事务 关键词 通知,行政,服务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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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2020—2022年度江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定点租赁及包车服务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2020—2022年度江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定点租赁及包车服务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澄政办发〔2020〕48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2022年度江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定点租赁及包车服务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保障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需要,规范公务活动租用车辆行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根据《江阴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和《江阴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10家汽车租赁公司为2020—2022年度江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定点租赁及包车服务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机构范围

适用于江阴市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

各镇、街道、园区参照执行。

二、实施时间

短时租赁、长期租赁、无锡范围内包车客运实施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无锡范围外包车客运实施时间:2020年8月17日至2022年6月30日。

根据《2019—2020年度江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定点租赁及包车服务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及相关招标文件,上一轮采购中标单位服务期限为:短时租赁、长期租赁、无锡范围内包车客运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7月19日,无锡范围外包车客运有效期截止至2020年8月16日。请各单位严格执行。

三、服务价格

在服务期间,定点租赁企业承诺以各类租赁及包车服务最高限价基础上的折扣率,以及合同条款约定,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公务出行用车定点租赁及包车服务。(详见附件2)

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与定点租赁企业进行二次议价,但不得超过定点租赁企业中标价格。

四、租赁及包车服务范围

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下列公务活动,在市综合保障平台车辆或单位保留车辆不能保障的情况下,短时租赁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租用社会车辆,长期租赁须报市车改办批准。

(一)短时租赁及包车(1个月以内)

1.组织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的保障用车;

2.公务接待、集体调研、督查督办;

3.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

4.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事故处理、抢险救灾等;

5.运送大宗物资、设备等;

6.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等(省内,不含江阴市);

7.经单位领导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

(二)长期租赁(1个月以上)

1.单位无公车或保留车辆不足,明显不能保障单位主要业务开展,需频繁使用车辆的;

2.开展阶段性专项工作的业务用车需求;

3.经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租车需求。

五、定点企业选择

各行政事业单位可根据各定点租赁企业的服务网点、服务报价、经营类别、车型种类、服务质量和服务承诺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节约的原则,自主选择1家或多家定点租赁企业进行公务用车租赁,但所选择的租赁服务不得超过定点租赁企业的中标服务范围。

各镇、街道、园区原则上应参照市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公务租车采购办法执行,特殊情况须经属地党委研究决定,按照政府采购流程确定市级定点供应商以外的租赁公司,且价格不得高于中标结果的最高限价、折扣率不得低于中标结果的最低折扣率。

鼓励选择新能源车,不得使用进口车和豪华车。

六、租赁程序

严格履行车辆租赁程序,租赁车辆应以短时租赁为主,严禁长期租赁车辆变相作为领导干部专车使用。

1.凭单租赁、按单服务。各行政事业单位在租赁车辆时必须填写“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单”(附件1),详实填写服务内容,并经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批、加盖公章,以原件或传真件形式交至定点租赁企业,长期租赁车辆还需经市车改办审批、加盖公章。定点租赁企业必须按“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租赁单”相关要求进行服务,不得随意更改行车路线,无租赁单不得提供服务,服务结束后定点租赁企业填写相关信息,盖章确认后返还用车单位。条件具备后,各行政事业单位租赁申请统一从江阴市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入口网上申请。

2.服务反馈。用车单位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务用车管理科和定点租赁企业反馈不响应服务需求、车辆不符合要求、驾驶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泄露用户信息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定点租赁企业在接到用户投诉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3.费用结算。用车单位在支付租赁费用时,必须在“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单”和发票齐全情况下,及时将租赁费转账支付给定点租赁企业。租赁经费从各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或专项经费中支出。

七、服务监督管理

1.各定点租赁企业必须专门设立服务团队,提供24小时叫车服务,并配备专人负责受理服务期间相关咨询、业务办理、服务投诉及应急救援等事宜。严格信守承诺优惠率和服务承诺,不得变相提高租赁价格,不得无故拒绝租赁,不得超出招标确定的车辆租赁范围。

2.市政府办公务用车管理科将会同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定点租赁企业的服务质量、价格和其他履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实施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服务期间考核分低于90分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江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和包车服务政府采购(详见附件3)。

3.各定点租赁企业必须建立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管理档案,认真记录车辆租赁情况,核算租赁费用;及时、准确编报“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情况统计表”(附件4),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务用车管理科(邮箱:77364974@qq.com),必要时需提供有关情况的书面说明,随时接受并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逾期不交予以扣分。

4.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严格审批、结算等手续,对未纳入政府定点采购范围租赁车辆的费用不予支付(接送学生的校车租赁除外)。各行政事业单位与定点租赁单位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得超过本轮服务采购的期限。用车单位、人员不得向定点租赁企业提出服务承诺外的不合理要求。

5.车辆定点租赁工作中的问题和建议,各定点租赁企业和用车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政府办公务用车管理科(电话86860538)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电话86861129)反映。

 

附件:1.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单(采购单位、定点租赁企业填写)

          2.江阴市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中标单位价格一览表

          3.江阴市公务用车定点租赁考核细则

          4.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业务统计表(定点租赁企业填报)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租赁单

用车单位(盖章)                     审批人:

用车单位:

用车事由:

单位用车联系人:

联系人手机:

乘车人数:

车型:□轿车 □商务车 □大中客车(   座以上)

车辆报到地点:

用车行程(目的地):

用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年   月  日  时  分

租车类别:□短时租赁              □长期租赁(1个月以上)

          □无锡范围内包车        □无锡范围外包车

具体用车要求:

备注: 1.租赁类别的车型为9座以下轿车、商务车,行驶范围不限;

       2.包车类别的车型为9座以上大中型客车,根据行驶范围选择相应类别。

 

                                                                                                                                                        年   月   日

定点服务机构(盖章)

车型/座位数

 

车牌号

 

品牌/购置价格

 

载客或座位数

 

已使用年限

              年

本次行驶里程

          KM

驾驶员姓名

 

联系电话

 

费用合计(元)

最高限价

超范围费

超时费

路桥费

优惠率

 

 

 

 

 

 

备注

费用=(最高限价+超范围费+超时费)×(1-优惠率)+路桥费

               
 

                                                                                                                                                                     年   月   日

注:该表每车一张,由用车单位填写后,原件或传真件至定点租赁企业,服务结束后企业填写相关信息,费用结算时随发票返还用车单位。

附件2

江阴市2020—2022年度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中标单位价格一览表

一、短时租赁(9座以下轿车、商务车车型)

1.最高限价

项目

 

车型

短时租赁单价限价(元)

半天(5小时以内、130公里以内)

一天(10小时以内、400公里以内)

超出范围

超出时间

轿车

380

760

3元/公里

80元/小时

商务车

570

950

3.5元/公里

 

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用费用(驾驶员食宿费除外),过路过桥费另算;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负担。里程为往返总里程,时间以租赁车辆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指定乘车地点起算,结束时间为车辆返回至江阴时间。

2.车辆定点租赁企业及优惠率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

优惠率

交产汽车服务公司

梅园大街225号

张志刚

13861838904

86270305

29.8%

同元汽贸有限公司

澄杨路66号

徐晓刚

18906156201

86899383

25.05%

海鹏汽车租赁公司

澄杨路55号

吴敏亚

13771289192

86270219

15%

公路客运有限公司

世新路33号

任敏敏

15861656918

86891106

15%

华皇汽车租赁公司

澄江中路19号体育场

杜  罡

15861635998

86255888

15%

舒心行汽车租赁公司

澄江东路99号

黄建波

15961698276

86199131

9%

 

单车租赁费=(租赁车型最高限价×租赁时间+超时超范围费用)×(1-优惠率)+过路过桥费

二、长期租赁(9座以下轿车、商务车车型)

1.最高限价

项目

   车型

长期租赁单价限价(元)

1个月

半年

1年

轿车

8—10万元以内

2850

17100

32800

1012万元以内

3800

20900

36100

12万元以上

4750

25650

47500

商务车

20万元以上

7125

39425

68400

纯电动轿车

8—12万元以内

4560

27360

49000

12万元以上

5510

32300

57000

纯电动商务车

20万元以上

7125

39425

68400

 

包含保险费、维修保养费、折旧费、税费、利润等所用费用,不含驾驶员服务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2.车辆定点租赁企业及优惠率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

优惠率

同元汽贸有限公司

澄杨路66号

徐晓刚

18906156201

86899383

20.05%

交产汽车服务公司

梅园大街225号

张志刚

13861838904

86270305

20%

公路客运有限公司

世新路33号

任敏敏

15861656918

86891106

15%

澄仕美新能源汽车

租赁公司

长达路26号

朱晓峰

13771602978

86609999

11%

海鹏汽车租赁公司

澄杨路55号

吴敏亚

13771289192

86270219

10%

舒心行汽车租赁公司

澄江东路99号

黄建波

15961698276

86199131

8%

 

单车租赁费=(租赁车型最高限价×租赁时间)×(1-优惠率)

三、无锡范围内包车客运(9座以上大中型客车)

1.最高限价

项目

 

车型

包车单价限价(元)

半天(6小时以内、130公里以内)

一天(10小时以内、130公里以内)

超出范围

超出时间

大中型

客车

9—19座

665

855

4元/公里

80元/小时

20—39座

855

1045

4.5元/公里

40—54座

1045

1235

5.5元/公里

55座以上

1235

1425

6元/公里

 

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用费用,过路过桥费另算;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负担。里程为往返总里程,时间以租赁车辆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指定乘车地点起算,结束时间为车辆返回至江阴时间。

2.车辆定点租赁企业及优惠率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

优惠率

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圣廷街3号

陈  磊

13337911075

86116908

12.01%

星瑞客运有限公司

绮山路65号

陈国海

13901528521

86293987

5.02%

华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顾山镇锡张路212号

周  华

15961660160

86320010

5%

 

单车租赁费=(租赁车型最高限价×租赁时间+超时超范围费用)×(1-优惠率)+过路过桥费

四、无锡范围外包车客运(9座以上大中型客车)

1.最高限价

项目

车型

包车单价限价(元)

130公里以内

超出范围

超出时间(1天)

大中型

客车

9—19座

665

4元/公里

100

20—39座

855

4.5元/公里

200

40—54座

1045

5.5元/公里

200

55座以上

1235

6元/公里

300

 

包含驾驶员服务费、保险费、维修保养费、折旧费、燃油费、停车费、洗车费、税费、利润等所用费用,过路过桥费另算;驾驶员在外发生的必要食宿费由用车单位负担。里程为往返总里程,时间以租赁车辆按照约定时间到达指定乘车地点起算,结束时间为车辆返回至江阴时间。

注:超时补贴计算方式为用车第二日(00:00)起,当天里程数低于130公里且用车时长超半天(12:00)的,可结算车辆滞留补贴,补贴标准按车辆最大载客数分段设置为100—300元/天不等(9—19座车辆100元/天,20—54座200元/天,55座以上300元/天)。

2.车辆定点租赁企业及优惠率

企业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

优惠率

华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顾山镇锡张路212号

周  华

15961660160

86320010

6%

公路客运有限公司

世新路33号

任敏敏

15861656918

86891106

5%

外事旅游汽车有限公司

圣廷街3号

陈  磊

13337911075

86116908

5%

 

单车租赁费=(租赁车型最高限价+超范围费用+超时补贴)×(1-优惠率)+过路过桥费

 

 

附件3

江阴市公务用车定点租赁考核细则

 

在中标租赁企业服务期间,由市政府办公务用车管理科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中标企业履约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接受用车部门的服务质量投诉和处理,经查实有以下问题的予以扣分,扣分情况通报至被扣分企业。

1.被用户投诉不响应服务需求的,经查实每一起扣3分;

2.提供不符合招标要求车辆的,经查实每一起扣3分;

3. 逾期不交公务用车定点租赁情况统计表,或统计信息不准确的,每一起扣3分;

4.被用户投诉驾驶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服务态度不好的,经查实每一起扣3分;

5.泄露用户个人信息或工作信息的,经查实每一起扣5分;

6.提供驾驶员服务时,驾驶车辆造成严重违章的(扣分在6分以上),经查实每一起扣5分;

7.不能按照要求提供监控租赁车辆的去向动态及记录行驶轨迹的,经查实每一起扣3分;

8.其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行为,视情扣1—3分。

考核分满分为100分,服务期结束后考核分低于90分的,不得参加下一轮江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和包车服务政府采购。

投诉受理部门:市政府办公务用车管理科,电话:86860538


 

附件4

江阴市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点租赁业务统计表

定点租赁企业(盖章)                                                                  上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用车单位

车牌号

品牌车型

车龄

驾驶员

用车起止时间

目的地

用车事由

结算金额

1

 

 

 

 

 

 

 

 

 

2

 

 

 

 

 

 

 

 

 

3

 

 

 

 

 

 

 

 

 

4

 

 

 

 

 

 

 

 

 

5

 

 

 

 

 

 

 

 

 

6

 

 

 

 

 

 

 

 

 

7

 

 

 

 

 

 

 

 

 

...

 

 

 

 

 

 

 

 

 

 

 

 

 

 

 

 

 

 

 

 

每季度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市政府办公务用车管理科,邮箱:77364974@qq.com,联系电话:86860538。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印发

 

政策关联解读: 《关于2020—2022年度江阴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出行用车定点租赁及包车服务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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