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0-01711 | 生成日期 | 2020-06-09 | 公开日期 | 2020-07-01 |
文件编号 | 澄政办发〔2020〕35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意见 |
主题(一级) | 工业、交通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管理,意见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实施江阴市停车秩序综合治理的意见 |
澄政办发〔2020〕3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江阴市停车秩序综合治理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管理,着力解决停车难、停车乱、乱停车的问题,不断提高城市交通运行效率,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城市治理与服务十项行动方案》(苏办发〔2017〕48号)、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推进实施“停车便利化工程”的意见》(苏建城〔2018〕151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无锡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锡政办发〔2018〕132号)和《无锡市市容整治“春雷行动”停车秩序专项行动方案》(锡城管发〔2020〕39号)的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划先行,综合化施策。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结合道路、居住区、商业集中区、城市综合体、公园景区、休闲娱乐餐饮区等停车需求量大的特点,充分考虑停车需求和停车设施现状,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措施,系统化研究、精准化编制停车规划,建设停车场所,适当增加停车泊位配比,加大停车泊位供给;坚持绿色发展、通行便利,加大公共交通建设力度。从供需两端发力,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着力解决停车难的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化治理。深入开展调研,找准症结难点,以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医院、学校、商业餐饮娱乐集中区等区域为重点,探索实施“建、改、管”并举的针对性有效措施,一点一策、一区一策、分类试点、逐步推行。充分利用边角地块、储备土地等资源,改造道路、绿化设施,建设(临时)停车场所。加大违停打击力度,有效震慑各类违停行为,把解决“停车难”、治理“停车乱”、消除“乱停车”结合起来,实现停车秩序的根本好转。
(三)坚持联动共治,系统化管理。坚持政府统筹,构建市、街(镇道)、村(社区)多层级、政府部门多条线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共治的局面,有效缓解各类停车问题。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停车场建设。
(四)坚持机制创新,便利化运行。创新工作理念,打破部门、单位政策、“利益”壁垒,探索“车位共享”模式,推行“错时停车”“限时停车”等方式,盘活资源、补齐短板,促进停车供需结构趋于合理,实现供需动态平衡;发挥价格杠杆作用,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建设信息共享、管理科学、方便快捷的智慧停车信息系统,加快构建高效便捷的停车供应与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通过综合治理,实现机动车、非机动停车秩序和道路交通“有序、规范、便利、畅通”的工作目标。
(一)规划到位。综合考虑用地、交通、经济、城市发展等因素,适度超前确定各类功能区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配比,结合供需现状,兼顾长远建设与解决当前停车矛盾,编制停车专项规划,重点解决区域布局不合理、供需结构不平衡、泊位配比不达标等问题,确保停车泊位规模适当,易于建设、改造,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有关要求。
(二)设施完善。完善停车标识、标线、导向、指示、信息等设施。突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学校、医院、商业餐饮娱乐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多措并举,打通微循环,增加停车泊位,逐步改善停车难问题。
(三)停车便利。本着查询方便、注重引导、人性化服务的原则,整合多部门停车信息系统,建立“江阴慧停车”智慧停车平台,实现智慧收费、车位引导、反向寻车、泊位预约、智能监控等功能。本着合理、便民的原则,完善停车价格体系,将物管停车收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衔接起来,综合考虑区域内各类停车场的收费标准,更好地发挥价格调节作用,切实提高停车便利程度和泊位使用效率。
(四)道路畅通。坚持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的原则,严格控制人行道停车泊位。高位协调、部门联合,社会参与、严格执法,根治道路尤其是人行道停车乱象。沿街机关、企事业单位、物管小区、城市综合体、商超等单位,全面落实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杜绝乱停车现象。城警联动,压降违停,通过严管重罚、物理隔离等手段,杜绝严管道路、主干道路违法停车行为,其它道路通过疏堵结合、教育引导等措施,逐步减少违停现象,不断提升依法治理水平,确保道路畅通。
三、重点工作
(一)摸底调查,编制规划。
边摸底调查边组织规划编制。按公共停车场(对社会车辆开放的配建停车场)、道路停车场(泊位)、住宅区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库)、单位内部停车场等类型,全面开展停车场(泊位)现状调查摸底,掌握各类停车场泊位分布、规模、建设主体、管理情况等信息,建立停车资源基础数据库。同时排查可利用的边角地块和待开发(储备)地块、可改建的人行道、绿化带、可实施单向通行的道路和背街小巷等可用于停车的资源。同步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交通体系规划,统筹城市功能分区的区位特征、用地属性、公共交通发展等状况,兼顾长远与当前,突出问题导向,解决主要矛盾,规划预留停车用地,合理布设公共停车场。到2022年逐步达到市区机动车停车泊位与机动车拥有量之比达到1.5 : 1,形成布局合理、比例适当、使用方便的城市机动车停车设施供应体系。
(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
整合信息资源。通过大数据信息化手段,科学整合全市停车资源信息,完善各部门、单位停车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建立统一的智慧停车信息平台,并实现信息共享,便于市民多渠道查询、缴费和引导停车。
推动内部停车场对社会车辆开放。推动各类内部停车泊位对外开放,并与公共停车经营公司签订协议,纳入智慧停车信息平台,提高停车资源使用效率。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停车泊位错时对外开放;推动有条件的居民小区内部停车泊位实施错时对外开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场,推动企业内部停车场所错时对外开放。
城警联动、联合执法。严管严控,杜绝或降低车辆违法停车现象。扩大“严管道路”覆盖面,先行先试,在城区推行非机动车违停拖移、处罚措施。落实沿街单位、物管小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制度,强化责任区内尤其是进出通道的车辆停放管理,纠正停车乱现象。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进一步梳理政府投资建设的免费公共停车场,尝试由全时段免费停放逐步向在一定时段有偿服务模式转变,突出治理“僵尸车”、车辆长期占用停车位等问题。居民小区、商业集中街区、背街小巷,通过边角地利用、绿化改造、设置内部道路单行、配建停车泊位纳入物业一体化管理等措施,增加泊位供给,并错时对外开放;已向社会车辆开放的商业配建停车场所,不得挪作他用;已用作其它用途的配建停车场,采取措施,逐步腾退;经批准地下人防场所用于民用的,优先用作停车场所。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和组织志愿活动等各种形式,大力弘扬社会公德,引导市民自觉守序、文明停车,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完善机制,长效管理。
打破陈规,破除政策篱笆,创新管理机制,出台集规划、建设、管理于一体的江阴市停车场管理相关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江阴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江阴市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形成联动共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建立适度超前的居民小区、经营服务场所停车泊位配比标准,建设与区域功能规划相适应的公共专用停车场所。
四、职责分工
市委宣传部(文明办):牵头组织停车秩序治理宣传工作,营造绿色出行、文明停车浓厚氛围,协调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文明停车实践活动。
市政府办公室(市机关服务中心):组织、指导机关部门、事业单位停车场向社会车辆开放,制定管辖范围内停车场所开放管理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负责停车场所收费价格调研,调整完善价格体系,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等工作,将停车管理纳入全市信用体系建设中。
市教育局:负责教育系统(校园内部除外)具备相关条件的停车场所对社会车辆错时开放,制定开放管理实施方案,指导建立开放后管理制度。
市工信局:牵头整合停车信息资源,指导建立信息共享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停车场所交通组织评估,指导停车设施、安防设施设置和停车场所建立完善安保制度;及时处置停车场所的交通事故和治安、刑事案件;调整完善城区交通循环体系,按需增加“严管道路”,采取道路单行措施,合理设置车行道停车泊位;指导居民小区完善交通组织;协同市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和镇街综合执法部门依法查处违停车辆。
市司法局:负责对停车秩序综合治理涉及的市政府政策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指导停车秩序综合治理行动中社会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
市财政局(国资办):指导国有企业做好停车场所经营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组织国有企业停车场所向社会车辆开放,制定开放管理实施方案,指导完善开放后内部管理制度。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负责全市停车场所中长期规划编制,制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停车泊位配比标准;负责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保障和监督工作,做好停车场所相关配套设施(管理用房等)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公共停车场所和公园等公共场所配建停车场的建设、改造和人防设施用于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具备用于设置停车场所条件的道路(含人行道)改造;监督管理其它配建停车场所建设、改造;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所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人行道物理隔离设施、临时停车泊位的勘查、设置等工作;协同澄江街道做好住宅小区等场所停车共享开放工作。
市城管局:进一步发挥城管委办牵头抓总协调职能,合理动态调整人行道停车泊位设置;加强组织协调,掌握开展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牵头组织停车资源基础数据调查、停车秩序治理宣传发动等工作;指导停车经营公司建立健全停车管理制度;协同公安交警部门指导停车设施设置,严管重罚违停车辆。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公共交通线路、站点优化布局,做好运输、驾校等行业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市商务局:动员餐饮、大型商场、超市、汽车销售等行业停车场所对社会车辆开放。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动员文体娱乐、文博文保、景点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行业停车场所对社会车辆开放;负责局直属管理景点景区所辖的公共停车场所的综合治理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医疗卫生系统停车场向社会车辆开放,指导完善开放后内部管理制度。
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建设、改造停车场所及其配套设施的相关审批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职责范围内涉及停车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储备土地用于临时停车场所的资源整合工作。
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查处停车场所消防违规行为,指导停车场所消防设施的设置和建立完善消防管理制度。
澄江街道:负责所辖单位及辖区物管小区停车场所对社会车辆错时共享开放工作;负责非物管小区、背街小巷停车场所的综合治理工作;制定相应的开放、管理实施方案;协同住建部门做好住宅小区等场所停车共享开放工作。
公用事业产业发展公司:负责全市域“智慧停车”系统平台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停车场所管理制度;负责停车场所向社会车辆开放所需软硬件设施、设备改造资金和统一经营管理;配合主管部门编制停车规划。
其他镇街园区:负责本地区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镇街园区为成员单位的江阴市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负责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各镇街园区也要成立相关工作组,推动本地区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落实。
(二)健全管理体系。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城市停车问题的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细化配套方案,形成齐抓共管、联动共治的强大合力。建立市、镇街、社区、物管小区分级管理体制机制,完善停车经营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推动停车场建设、运营向产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
(三)引导公众参与。切实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倡导市民形成“自觉守序、文明停车、绿色出行”理念,养成绿色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导向作用,弘扬社会公德,推动形成全民参与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源头管理的停车治理新局面。
本实施意见具体应用问题由市城管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阴市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阴市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国兴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沈 军 市城管局局长
成 员:薛建国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刘晓军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姚 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刘建军 市工信局副局长、大数据中心主任
张德根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海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斐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陶卫凯 市住建局副局长
吴子东 市城管局副局长
邱明玉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吉 市商务局副局长
吴有为 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顾敏华 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何 斌 市行政审批局党委委员
施丽娟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季德鸿 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
沈 嘉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王 峰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俞 晖 临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俞 健 澄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蔡晓华 南闸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薛卓强 云亭街道党工委政法委员
刘江军 夏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钱恒剑 申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贡 庆 利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黄 辉 璜土镇副镇长
周韧逸 月城镇副镇长
葛 艳 青阳镇副镇长
周 锋 徐霞客镇副镇长
费学兵 华士镇副镇长
张建国 周庄镇党委副书记
陶 侃 新桥镇党委委员
蔡 云 长泾镇副镇长
徐 斌 顾山镇副镇长
章瑞江 祝塘镇副镇长
王向平 公用事业产业发展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沈军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9日印发
政策关联解读: 《江阴市停车秩序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