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8-00541 | 生成日期 | 2018-01-11 | 公开日期 | 2018-01-11 |
文件编号 | 澄委发〔2018〕1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意见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救济,残疾人,细则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澄委发〔2018〕1号
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推进精准帮扶、实施暖心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8年1月11日)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这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也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政治任务。江阴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总体处在全省前列,但还存在相对贫困群体。当前,我市正处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的关键时期,推进精准帮扶、实现脱困转化,时间紧迫,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无锡市委决策部署,大力推进扶贫助困工作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度、透明度和群众满意度,现就建立我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推进精准帮扶、实施暖心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无锡市委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大扶贫格局,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要求贯穿始终,通过强化帮扶信息互联互通、帮扶资源有效整合、帮扶责任层层压实、帮扶全程透明监管,切实解决好“帮扶谁、谁来帮、怎么扶、如何退”问题,着力构建精准帮扶、精准脱困长效机制,进一步夯实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确保江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征程上“一个都不掉队”,确保全市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阴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依托无锡市“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施“三层、四库、一端”。“三层”即:公众层,是面向社会所有公众的开放式服务平台;管理层,是扶贫助困、财政、社会救助等职能部门业务操作、监管的大数据平台;监督层,是纪检监察机关和财政、审计等部门分级分层监管平台。“四库”即:帮扶对象、帮扶资金、帮扶项目和帮扶力量数据库。“一端”即:“阳光扶贫”手机APP客户端,便于帮扶责任人记录帮扶过程和帮扶对象查询被帮扶情况。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确保低保家庭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到2020年人均年收入达到12000元以上;确保低收入家庭人员各类帮扶救助水平相应提高,生活稳步改善;确保特殊困难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救助,“救急难”水平进一步提升。到2020年,全市经济薄弱村年稳定收入全部达超250万元,总收入达300万元左右,全面实现脱困转化。
(三)基本原则
——坚持精准高效的原则,深化改革创新,再造帮扶流程,提高帮扶工作精准性和实效性,真正让困难群众共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成果;
——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把所有帮扶资金来源、数量、路径、流向及帮扶情况都向社会公开,让群众可查询、可监督,实现“阳光扶贫”;
——坚持凝聚合力的原则,全面整合帮扶资金、帮扶项目和帮扶力量,推动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落细落实;
——坚持群众主体的原则,激发内生动力,处理好政府、社会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既帮助帮扶对象“富口袋”,更帮助其“富脑袋”,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坚持长效管理的原则,强化制度统筹设计,切实防范风险源点,努力形成一套资金“不流失”、脱困“可持续”的体制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精准的帮扶对象动态识别机制
1.定期采集信息。帮扶主体定期开展建档立卡户和经济薄弱村信息采集工作,民政局要逐村(社区)逐户进行摸底排查,充分沟通,摸清实情,分析原因,落实措施,确定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并录入相关信息。农工办要对薄弱村进行排查摸底,分析贫困原因,会同镇(街道)落实增收载体,各结对部门(单位)要对帮扶过程全程留痕,下拨资金要全程清晰。
2.开展信息比对。建立建档立卡户家庭信息比对机制。切实落实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开展现有入库建档立卡户家庭经济状况比对,重点比对车辆、社保、公积金缴存、纳税、住房、存款、证券等信息。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核查比对存疑问题,核销不符合标准人员。
3.动态识别调整。实行脱困销号、返贫入库,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每年对建档立卡户进行动态调整,达到脱困标准的,通过“五签字五确认”程序对账销号;新增和返贫的,按建档立卡规定程序予以纳入,并及时开展比对核查。已脱困的建档立卡户,按规定享受帮扶政策,巩固脱困成果;低保对象,进行精准识别、及时比对核查、实行动态调整。
(二)建立精准的帮扶资金统一监管机制
4.集中统一使用监管平台。探索建立可查询、可跟踪、可追溯、可预警、可评估的扶贫助困资金使用监管机制。按照“各级各类、应进尽进”的原则,所有扶贫助困、救助资金都归集到“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实现统计监管的全口径、全覆盖。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汇总上级各条线下拨的扶贫资金,向江阴市财政局报备扶贫资金情况,建立上级扶贫资金报备制度。
5.减少资金拨付环节。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各类财政扶贫助困、救助资金的拨付程序,减少资金拨付的中间环节。对实行精准扶贫到户资金,由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发放清单,财政部门及时拨付,并尽快实现由主管部门提供分配方案、财政部门或责任部门直接打卡发放,做到资金直达。
6.完善资金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财政部、扶贫办等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修订完善全市财政扶贫助困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办法,明确资金管理工作职责,提升资金使用综合效益。定期分析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网上预警、第三方检查,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三)建立精准的帮扶项目规范管理机制
7.加强精准扶贫帮扶资金项目管理。由民政部门研究决定,采取直接到户或统筹带动增收项目使用方式。直接到户项目,由民政部门制定实施办法,组织建档立卡户因户制宜申报增收项目,逐级审核把关,指导项目实施。统筹带动增收项目,由民政部门严把项目调研、论证、评审、立项、招标、实施、验收、绩效评估、收益分配关,保障项目精准安排、合规操作。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完善统筹带动增收项目库,增加项目储备。超前制定应对措施,着力防范项目风险。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原因导致的项目风险,免于追责、问责。
8.加强经济薄弱村扶持资金管理。继续设立经济薄弱村帮扶资金,按照村级人口规模、地域面积、收支差距等,结合镇(街道)薄弱村个数分档给予资金支持,用于保障村级正常运转。各部门各单位扶持农村发展的各类项目资金要向经济薄弱村倾斜,一事一议、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等各个条线的扶持项目,优先考虑经济薄弱村,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坚持开发式、“造血”式扶贫,深入排查、科学论证薄弱村储备项目,对增强“造血能力”项目作优先重点倾斜。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考虑村级事权和财权的配比原则,切实减少村级非生产性开支,严禁对村级集体进行任何名目的摊派。切实加强集体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范资产经营风险。村集体经济组织各类新增经营性资产建设项目或其他重大投资决策,必须进行充分调研,对项目可行性进行科学评估,并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民主决策。
9.加强产业扶持项目管理。以现代高效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农产品加工以及物业经济发展、土地资源开发、为农服务等为内容,研究确定适合经济薄弱村的产业发展项目,对特色明显、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产业项目,给予大力扶持,争取每村每年组织实施1个以上产业发展项目。
10.加强生态补偿支持。根据无锡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调整完善江阴的生态补偿政策,增加村级收入。
11.加强扶贫资产使用管理。根据无锡市扶贫资产管理要求,坚决落实无锡市资产管理办法,加强扶贫资产管理,进行权属界定和产权登记,增强扶贫项目可持续性,确保扶贫资产不流失,确保资产收益足额分配到应享受的主体。
(四)建立精准的帮扶责任细化落实机制
12.强化扶贫工作主体责任。各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对辖区内脱贫攻坚任务承担主体责任。选优配强扶贫开发重点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加强经济薄弱村和软弱涣散村级党组织建设,及时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完成脱贫攻坚目标。
13.落实经济薄弱村扶持措施。完善“四个一”帮扶体系:“一支队伍”,即各帮扶部门要成立帮扶工作推进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牵头协调、相关科室密切配合。“一个规划”,即编制脱困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明确帮扶工作的阶段目标、重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一套制度”,即建立进村入户、调研会商、考核奖励、资料报送等制度,促进经济薄弱村帮扶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把帮扶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规划,要定期深入结对村开展帮扶工作。“一本台账”,即建立健全结对帮扶的台账资料,如实统计、认真填写入村次数、内容以及帮扶资金、项目等。继续开展市领导结对挂钩联系活动,由市四套班子领导结对挂钩经济薄弱村,研究解决推进帮扶工作的思路举措,督导各项政策措施落实。
14.建立党员干部结对机制。对每个建档立卡低收入户落实一名帮扶责任人。市领导班子成员,市级机关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参加结对帮扶。各部门、各单位、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落实帮扶力量,明确帮扶责任,采用“一帮一”“一帮多”或“多帮一”的形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15.明确定期走访制度。帮扶责任人每个季度必须走访结对户一次,并且要结合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随时走访,并送上慰问品、慰问金,确保所有建档立卡帮扶对象全覆盖、帮扶任务全落实。并要将活动情况即时输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
16.明确帮扶内容。帮扶责任人要针对被帮扶对象的贫困状况,深入分析其致贫原因,既要分析因病、因残、因灾、因学、失地、失业等客观因素,又要深入分析主观因素,了解就业愿望、就业能力,同时,要认真核查已有帮扶资金、帮扶举措、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效果。在此基础上,坚持“输血”同“造血”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扶学、扶残、扶康、扶技、扶业等措施,并跟踪督促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切实为帮扶对象排忧解难。
17.全程纪实帮扶过程。帮扶责任人要在充分沟通、深入交流、摸清实情基础上,通过“阳光扶贫”手机APP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信息、帮扶信息、收入信息、财政资金、帮扶责任人对该户脱贫情况分析、入户现场等六类信息,做到帮扶过程全程纪实、帮扶信息动态更新。
18.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帮扶责任人要坚持把扶志、暖心贯穿于帮扶工作全过程,引导困难群众正确对待眼前的困难,树立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坚持把走访慰问的过程作为矛盾大排查、纠纷大疏解的过程,注意体察困难群众的情绪和感受,倾听困难群众的批评和建议,针对困难群众心头的痛点和堵点,及时开展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夯实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五)建立精准的帮扶过程公开监督机制
19.鼓励群众监督。不断拓展“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的开放功能,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监督。在经济薄弱村村务公开栏安装监控设备,连接“阳光扶贫”监管系统,监督村务公开;在各镇(街道)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服务终端,方便群众查询。
20.注重部门监督。财政部门要以扶贫助困、救助资金流向为重点,会同农工办、民政、教育、农林、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分配,加强收益归集,及时解决资金滞留、资金使用不合规、收益分配不到位等问题。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单位财务收支审计中延伸审计扶贫助困资金。各相关单位要密切跟踪本条线业务流程运行情况,切实履行内部监督管理职责。
21.强化纪委再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开展履职清单再监督、在线预警再监督、帮扶责任再监督、比对核查再监督、线索处置再监督,深入镇(街道)村(社区),到户到人,开展不定期的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对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对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的严肃处理。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紧盯整治重点,实施立项监督,对重点地区(部门)、领域组织重点督查,重点问题线索开展挂牌督办,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坚持查处与整改两手抓,针对扶贫领域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主责部门健全和完善监管制度,寻求治本之策,加大改革创新的力度,实现源头防控。
22.拓展外部监督。市人大、政协,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要积极投身“阳光扶贫”工作,主动开展帮扶和监督;市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推动,及时报道典型事例,广泛开展舆论监督。
(六)建立精准的扶贫力量统筹协同机制
23.设立扶贫助困捐助平台。通过建立“阳光扶贫”系统,规范有序实行扶贫助困信息大开放,凝聚各方面力量,构建各级党委、政府主抓,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动员广大爱心人士和志愿者参与扶贫助困公益行动。
24.实施人大代表“扶贫助困大行动”。组织人大代表深入村居听民意、汇民智、解民忧、聚民力、促民富;组织企业家代表结对帮扶经济薄弱村,实施项目帮扶;组织全体代表联系建档立卡户家庭,实施结对助困。
25.开展政协委员志愿者精准扶贫活动。动员和激励全市政协委员志愿者积极投身精准扶贫攻坚行动,充分利用委员之家小组平台,通过结对帮扶、项目帮扶、产业帮扶、慈善帮扶、智力帮扶等形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有能力的委员结合自身优势和能力特长,根据自身行业职业特点优势,通过不同方式为精准扶贫脱贫做实事办好事。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平台运作、责任到人、纪委监督”的总体要求,把“阳光扶贫”作为“十三五”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作为到2020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成立江阴市“阳光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芳任组长,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余银龙和副市长郁秋皓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一办五组”,即办公室、“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建设组、比对核查组、宣传组和监督问责组,在全市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分层授权、层层落实的工作责任体系。统筹负责“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运行和制度落实,做好脱贫进度安排、资金管理、项目落地、人力调配、推进实施工作,并积极向镇(街道)、村居推进延伸。
(二)强化制度建设。各级各部门要注重从制度层面规范推动“阳光扶贫”工作,坚持边实践、边完善,重点围绕帮扶对象识别、资金划拨、项目选定、收益分配、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制定配套制度、操作办法,形成针对性强、具有江阴特色的“1+N”“阳光扶贫”制度体系。要提升制度执行力,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的现象,坚决纠正、严肃问责、公开通报,严防“破窗效应”。
(三)强化政策扶持。发挥各级政府投入在扶贫助困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领导结对帮困所需资金按原渠道列支。各类金融、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支持,加大扶贫小额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妇女小额贷款实施力度。创新建立特定困难家庭精准医疗救助责任保险制度,实施符合条件低保对象全面兜底保障脱贫。完善扶贫开发用地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符合事业、产业发展方向的扶贫开发项目需要。积极开展科技扶贫,解决经济薄弱地区发展特色产业关键技术问题。
(四)强化督查考核。由江阴市“阳光扶贫”和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系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将“阳光扶贫”工作纳入年度扶贫开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定期组织各主责部门督查,坚持线上跟踪、实地核查、暗访调研相结合,及时掌握系统运行、帮扶责任落实等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要求。加强对帮扶责任人履责情况动态考核。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地方、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问责追究。对年度考核连续多年成绩显著、符合干部任用条件的,优先推荐使用。保证镇(街道)扶贫队伍稳定,不脱贫、不脱钩。
(五)强化队伍建设。以深化“大走访”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抓手,全面加强各级脱困攻坚责任主体和帮扶体系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打造过硬干部队伍。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严的要求、实的作风贯穿于“阳光扶贫”工作始终。加强与脱贫攻坚和“阳光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助困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助困机构和职能,充实配强各级扶贫助困工作力量。
发: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靖江园区党委、管委会,市机关各部门,市各直属企业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各驻澄单位。
中共江阴市委办公室 2018年1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