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25X/2016-00134 | 生成日期 | 2016-05-24 | 公开日期 | 2016-05-26 |
文件编号 | 长政发[2016]22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长泾镇人民政府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关键词 | 管理,监督,办法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长泾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 |
长泾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为全面推动全镇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确保环境监管全覆盖,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治理环境突出问题,加快完善环境基础设施,着力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建立健全“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
二、 网格划分及主要职责
(一) 镇二级网格
1、网格划分
二级网格以镇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为网格长,以镇各分管领导为副网格长,以负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部门包括环保、水利、经服、安监、集管、卫生、农服、建管、城管、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泾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网格部门职责
镇各分管领导包片负责各村(社区)完成网格监管任务,并协调布置分管部门(条线)开展工作,联络相对应的一级网格部门开展执法工作。镇网格成员应各司其职,加强协作,切实履行部门法定职责,全面落实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各项目标任务,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村对(社区)网格对口环境监管工作的指导、督查及考核。具体职责如下:
(1)环保所:负责对全镇环保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及指导工作,推进大气、水、土壤、噪声环境保护,强化固废、危废、核与辐射安全污染防治;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加强环境监管,严肃查处各种环境违法行为;做好属地环境信访事件调处及环境突发污染事件应对工作;组织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环境监管巡查工作组的日常工作。
(2)经服中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把好项目立项关,严禁高能耗高污染项目落户;根据上级要求,牵头组织关停“三高两低”企业,指导督促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3)安监所:加强对危化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的监管;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各类安全事故,避免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次污染。
(4)农服中心:推进农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畜禽养殖、秸秆、化肥和农药等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开展不规范散养户的关停整治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户。加大绿化力度,稳步提高林木覆盖率。
(5)建管所: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加快全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配套排污管网;加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监管;加大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力度,负责建筑施工噪声的防治工作。
(6)水利农机: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制度,节约、保护水资源;深化“河长制”工作,建立和完善河道考核办法,组织开展河道疏浚工作。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消除辖区内黑臭河道;配合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7)集管办:加强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做好生活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加快推进餐厨垃圾利用体系建设,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
(8)卫生科: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弃物管理和规范化处置;配合做好医疗系统放射源规范管理工作。
(9)派出所: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组织开展打击违法环境行为、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强化对有毒有害等危险废物、化学品的使用、经销和储运的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违法案件以及重特大环境安全事故;做好娱乐场所的噪声管理,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的治安管理;在接到信访转办件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控制事态,并及时通知网格长。
(10)城管中队:加强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油烟、社会生活噪声扰民问题;加强辖区内散货堆场的管理,落实扬尘防控措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运输车辆抛洒滴漏。
(11)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泾分局:积极支持低碳经济,限制“三高二低”、“五小”企业申报落户;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的登记管理,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固定门店的无照经营和违规经营行为。组织对无证经营小作坊的专项取缔及整治工作;负责对政府责令关闭、停止拆除企业及时吊销营业执照。
(二)村(社区)三级网格
1、网格划分
三级网格以村(社区)为单位划分12个网格,每个网格以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网格长,负责落实相关具体工作。各村(社区)级网格设巡查小组,每组不少于2人,成员由村(社区)环保专管员等组成。其中花园村、长东村、河塘村(社区)企业较多、工业量大、地域面积大,建议设2个小组。每个网格同时由镇各包村领导、干部挂钩负责。
2、三级网格具体工作职责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年度村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落实上级部门交办的生态环境建设目标任务。
(2)加强对辖区内工业企业的监管及巡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危废规范化处置,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无污染事故发生。
(3)协助镇相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信访处结率达到100%,杜绝重复上访、越级上访及群体上访事件发生。
(4)把好企业落户关,按要求办理营业执照及专项审批,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得建设投产;严禁辖区内小作坊、“三高二低”企业的落户,以及负责对辖区内存在的小作坊、“三高二低”企业的取缔工作。
(5)做好辖区范围内的河道垃圾清理、河道清淤疏浚工作,保持河道清洁卫生,环境优美;同时开展辖区内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确保农村用水环境安全。
(6)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推进辖区内燃煤锅炉淘汰、VOC废气专项整治;严禁发生秸秆、生活垃圾以及工业垃圾焚烧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强辖区内建筑施工、散货场等粉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等废气治理的环境监管。
(7)加强农村生活污染面源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加快生活污水接管工程建设,实行垃圾分类收集。
(8)加强农村农业污染、畜禽养殖的管理,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搬迁畜禽养殖户。
(9)加强三产服务业、公园广场活动、散货堆场、建设工地等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染治理。
(10)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生态环保宣传,做好“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11)网格巡查员应执行日常巡查制度,发现违规建设、违法排污企业以及其它污染环境行为应第一时间上报并协助调处,各村(社区)应公开环保专管员联系电话及方式。
3、包村领导、干部主要职责
包村领导、干部每月至少一次下到村(社区),采取听汇报、实地查看、召开现场办公会或工作协调会等形式开展督导工作:
(1)督促、协调、解决村(社区)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做到事前预警,事中调处,事后跟踪。
(2 )指导村(社区)抓好环境隐患排查、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特别是集体访、重复访案件,要牵头协调镇有关部门予以调解处理。
(3)协助村(社区)完成生态环境建设目标责任务及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镇专职网络化环境监管巡查工作组
(一)机构设置
镇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工作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各副镇长担任,下设环境监管巡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环保所长兼任。环境监管巡查工作组主要人员由镇环保所工作人员组成,同时配备镇城管中队、安监和村等部门人员共8人,分4个巡查工作小组,实施分片包干负责。
(二)巡查职责
1、对包片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生态环境、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
2、按要求完成上级网络下达的巡查监管任务,每月汇总上报完成巡查任务表。
3、重点监管对象每月每企巡查至少一次,主要检查污染源的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情况、在线仪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环境应急设施建设情况、周边河道水质情况、运行管理台账资料等。
4、督查跟踪包片辖区按时完成上级督办及镇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
5、协助包片辖区妥善调处各类环境信访,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集体上访。
6、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沟通协调,确保网格运行的顺畅高效。
7、巡查工作组每月将巡查发现问题及上级督办事项进展情况汇总后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8、巡查工作组对村(社区)网格考核情况进行评比通报。
(三)资金保障及车辆配备
环境监管巡查工作组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各村(社区)环保专管员给予一定金额的工作补助(奖励);镇指定专用车辆用于环境监管网格巡查。
四、考核制度
(一)镇政府根据一级网格考核要求对二级网格部门、环境监管巡查工作组进行任务分解,由于部门监管不力、履职不到位而导致的失分,在年终考评时直接取消部门和负责人、责任人的评优资格。
(二)镇对村(社区)网格实施百分考核制,每季由镇网格成员组织一次大检查,进行考核评比,并在全镇公布评比结果。
1、水环境质量(20分):村(社区)有黑臭河道扣5分/条,黑臭河道被上级部门通报或主流媒体曝光的扣10分/起;未完成年度下达的黑臭河道任务的扣10分/条。
2、信访调处(20分):未及时调处辖区内信访事件的扣1分/个,辖区内信访总量同比减少的,每少一个加1分;增加的,每多一个扣1分;省级信访、重复信访、集体上访按3倍加减分。
3、建设项目(20分):未按照“三个一批”整治要求违规违法项目的扣2分/个,未及时发现或上报辖区内违规违法项目、无证小作坊、“三高二低”企业落户的扣2分/个。
4、环保基础设施建设(10分):对于上级要求的建设任务未完成的扣5分/项。
5、环境突出问题整治(10分):对于上级交办整治任务未完成扣5分/项。
6、畜禽养殖专项整治(10分):对于上级要求的整治任务未完成扣5分/个。
7、环境污染事故(5分):发生辖区内环境污染事件的扣3分/起,造成严重影响后果的扣5分/起。
8、环保管理履职情况(5)分(镇网格部门、挂钩领导对村(社区)履职情况打分5分;各类会议培训无故缺席扣1分/次)
9、加分项:通过村(社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上报的加2分/件;对群众上访事件进行提前调处,未造成违法污染行为及环境上访的加2分/件;超额完成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或河道整治、环境整治任务的,加5分/个。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要定期研究网格监管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齐配强网格监管人员,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推进环境监管网格与现有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监管、城市管理等基层网格的融合式建设,有效整合力量。
(二)细化责任,狠抓落实。各级网格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网格长和网格人员的各项责任,制定日常监管、督查、巡查计划,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建立上下级网格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机制,每个巡查工作组设置联络员,各包村领导和干部要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做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及各项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网格运行顺畅高效。
(三)加强考核,责任追究。各部门、各村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全镇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各村主要领导报酬考核。要加大对各网格责任区工作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监督力度并建立考核制度,对未按要求落实工作职责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对网格责任主体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受到上级书面通报批评的,或影响我镇整体形象的,将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予以约谈和问责处理,列入“一票否决”管理。
六、附件
1、长泾镇环境监管网格图
2、长泾镇村(社区)环境监管网格责任分工表
长泾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4日
长泾镇环境监管网格图
集 管 办 |
环 保 所 |
安 监 所
|
水 利 农 机
|
建 管 所
|
经 服 中 心
|
派 出 所
|
城 管 中 队
|
农 服 中 心 |
卫 生 科
|
专职环境监管巡查工作组 |
二级网格长(镇长) |
副网格长:镇各分管领导 |
市 场 监 管
|
包村
挂钩
领导
指导、督查及考核
包区监管、巡查
三级网格(村、社区主要负责人) 花园村、刘桥村、长东村、泾东村(社区)、南国村、习礼村、河塘村(社区)、王家村、蒲市村、蔡桥村、泾南村(社区)、和平村 |
以村(社区)环保专管员为联络员及巡查员,其中花园村、长东村、河塘村(社区)工业企业较多,辖地范围较广,建议成立二个巡查小组。 |
长泾镇村(社区)环境监管网格责任分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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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三级网格名称 |
网格范围 |
网格长 |
网格成员 (联络及村级巡查员) |
包村镇领导 |
工作组成员 |
第一巡查 工作小组 |
花园村 |
行政村辖区 |
宋建新 |
二组共4人 |
陶郁峻 |
王新伟 袁 丹 |
刘桥村 |
行政村辖区 |
刘 达 |
一组共2人 |
周逸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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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南村 (社区) |
行政村(社区)辖区 |
吴宪宏 |
一组共2人 |
陶理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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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巡查 工作小组 |
长东村 |
行政村辖区 |
吴栋标 |
二组共4人 |
孙仲英 |
肖建江 顾炎斌 |
南国村 |
行政村辖区 |
徐中勤 |
一组共2人 |
余 江 |
||
泾东村 (社区) |
行政村(社区)辖区 |
夏均宾 |
一组共2人 |
孙丽丽 |
||
第三巡查 工作小组 |
河塘村 (社区) |
行政村(社区)辖区 |
王永芳 |
二组共4人 |
章瑞江 |
徐云鹏 夏金凯 |
蒲市村 |
行政村辖区 |
周东明 |
一组共2人 |
刘迅风 |
||
习礼村 |
行政村辖区 |
王伟民 |
一组共2人 |
刘国兴 |
||
第四巡查 工作小组 |
王家村 |
行政村辖区 |
顾明香 |
一组共2人 |
龚正魏 |
王旭明 费正浩 |
蔡桥村 |
行政村辖区 |
蒋海滨 |
一组共2人 |
蔡 云 |
||
和平村 |
行政村辖区 |
吴文勇 |
一组共2人 |
钱 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