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1997/2016-00005 | 生成日期 | 2016-03-03 | 公开日期 | 2016-03-04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农林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农业、林业、水利 | 主题(二级)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关键词 | 农村,农民,通知,安全生产 |
效力状况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兽医站、局各部门:
根据市安委办通知,近期我市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进入事故易发高发时期;春季到来,农业春播春种将全面展开,为贯彻全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16年全市农林系统安全生产无重大责任事故,结合农林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提出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一、强化“一岗双责”
各镇(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兽医站和局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认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既要负责分管范围的业务工作,又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个工作人员对自己负责的业务工作也要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强化单位监管责任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相关责任单位的专项监管和指导职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各单位要加强对主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查找隐患,堵塞漏洞,解决突出问题。
三、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安全生产,企业是主体,只要企业重视了安全生产,就能起道事半功倍的效果。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农业企业主的安全意识尤为重要;同时要加大督查检查,对安全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的农业企业,要进行批评教育和整改。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单位,要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要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各类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要经常自觉开展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切实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工作
(一)加强渔业、沼气使用、涉氨制冷企业的监管
首先是渔业生产安全的监管,重点落实船检、船东互保、救生设备配置、安全责任落实、承诺书签订是否全部达到100%;结合条线上级部门关于渔业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二是沼气使用安全,强化对沼气设施和使用的监管巡查,重点检查发酵池是否完好,清理发酵池方法、程序是否符合要求,输气管线、灶具是否老化漏气,使用方法是否正确,责任书、承诺书签订是否100%,监管责任是否落实。三是对农业涉氨制冷企业要充分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按照要求组织检查。
(二)加强农业设施、农业附属用房、出租房屋的监管
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各部门对自己所负责条线的农业设施、农业附属用房要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农技人员进行分类指导,切实抓好安全措施的落实。各镇(街道)要负起属地监管责任,及时掌握本辖区农业设施、农业附属用房的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一时排除不了的要坚持经常巡查,做好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局各下属单位凡有房屋出租的,都要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监管负责,落实安全责任。
(三)加强农林局内部各部门的安全管理
认真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各科、室、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责,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单位人员安全意识教育,特别是酒后驾车等方面的教育,单位出租房要明确安全责任,经常进行督促检查,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江阴市农林局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