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19-07-19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于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获得政府信息,特编制本指南。
一、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主动公开信息
本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考本部门编制的《信息公开目录》。需要获得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以在江阴生态环境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sthjj)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查阅,也可以到市电子文件查询中心(市档案馆)查阅。
(一)主动公开信息分类
1、机构概况
2、政策法规
3、热点回应
4、业务工作
5、其他
(二)获取方式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 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并根据需要采取设立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利用本部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有关部门申请获取。有关部门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它处理。
(一)受理机构
1、全市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市现行文件查询中心(市档案馆)。办公地址:澄江西路159号 ;联系电话:86849898 ;传真:86849900;电子邮箱为:daj08@126.com。
2、江阴生态环境局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江阴市锡澄路166号 ;联系电话:86008025 ;传真:86008300;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
向本部门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以在中国江阴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网址为:www.jiangyin.gov.cn。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中国江阴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并填写电子版《申请 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申请人也可在中国江阴政府门户网站上在线申请。为了提高申请受理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主动提供该信息的标题、 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部门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部门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本部门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19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