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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江阴市巡察审计服务中介机构
执行时间
至2018年12月31日
成交信息
相关说明

一、财务审计

1、对财经管理制度和财政财务收支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核,提供审核报告,着重围绕发现违纪违规问题。

2、针对问题线索审核有关账目,提供相关凭证。

3、根据实际要求,延伸审核相关财务账目。

4、其他需要审核的事项。

二、工程审计

1、对建设单位在立项、决策、规划、环保、征地、设计等项目前期审批手续实施审核,重点关注整个审批程序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

2、审核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3、审核建设项目投资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概算调整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

4、审核建设规模及总投资控制情况。

5、审核建设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核监督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责任要求

1、市纪委提前告知参加巡察的相关工作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审计服务机构若不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参与巡察工作,视为自动放弃,市纪委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采购合同。参审人员工作不负责、态度不认真、不服从工作安排,市纪委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采购合同,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政治责任。

2、参审人员必须对工作底稿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执业质量负责,对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和内容虚假情况,有意隐瞒被巡察单位的违纪事实,或不遵守保密规定和廉政规定等违纪行为,市纪委将追究参审人员及审计服务机构责任,扣减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审计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

3、专项小组人员名单投标后不得随意更换,如要调整,需经市纪委书面批准;若自行更换或撤离,市纪委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依法终止合同。

4、因审计服务机构或参审人员个人原因造成违约或疏忽,延误巡察实施进度,或致巡察工作出现错误,造成重大影响的,市纪委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参审人员及审计服务机构的责任,扣减相关的审计费用;或并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

5、遵守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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