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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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5093 生成日期 2019-07-12 公开日期 2019-08-0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污染,生态,治理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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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澄政办发〔2019〕55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管委会,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19〕211号)、《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4号)及《无锡市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锡政传发〔2019〕36号),制定《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长江水面200米及南岸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及沿江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主要入江河道(桃花港、利港河、新夏港河、锡澄运河、白屈港、张家港)两侧1公里。

  (二)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主要入江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二、重点任务

  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全面掌握我市长江沿岸2公里范围、主要入江河道1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现状,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一)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

  (二)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状况,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况。

  (三)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监测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在排查、监测和溯源的基础上,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实施整治方案,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三、工作安排

  (一)统筹整合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8月)

  各相关部门向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组提供资料,具体材料见附表1《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材料》。

  (二)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9月)。

  1.一级排查。委托无锡市环保部门统一开展无人机航测,并将航测结果送生态环境部进行图像解译,分析辨别疑似入河排污口。

  2.二级排查。前由江阴生态环境局牵头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现场排查,核实确定入河排污口信息。

  3.三级排查。9月底前由江阴生态环境局牵头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对疑难点进行重点攻坚,进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

  (三)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12月)。

  按照生态环境部制定的监测技术要求,江阴生态环境局牵头布置各镇(街、开发区)利用现有监测力量或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配合省厅开展入河排污口水质水量监测,有污染源普查监测、监督性监测或在线监测数据的排口,可直接使用。

  (四)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的溯源分析(2020年3月)。

  在排查和监测的基础上,开展入河排污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江阴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业园区及工业企业废水的溯源工作,市公用事业局负责生活污水的溯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港口码头、船舶废水的溯源工作,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农田灌溉、水产畜禽废水的溯源工作。

  (五)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2020年6月)。

  在排查、监测、溯源的基础上,各牵头部门指导督促各镇(街、开发区)按“一口一策”工作原则,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整治销号制度,完成一个,销号一个。

  四、任务分工

  按照生态环境保护属地主体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与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相结合”的总体要求,各镇(街、开发区)和市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责分工,依法履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一)各镇(街、开发区)。

  各镇(街、开发区)是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全面、深入、细致开展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本辖区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监测、溯源工作,制定整治方案,推动整治工作的开展,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二)市有关部门。

  市有关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和本行业法律法规,督促指导各板块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江阴生态环境局是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牵头部门,对专项行动实施统一调度。指导各板块开展具体工作,收集、整合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资料;配合生态环境部开展现场排查,建立长江入河排污口名录;统筹我市入河排污口监测工作;指导督促各地完成工业废水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各地溯源、整治情况,形成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一张图”,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督促各板块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长江办)的部署要求,协同推进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保障我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所需的市级经费,指导各板块提供资金保障。

  4.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工业企业清单,包括位置信息、行业类别等,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特别是沿江化工园区涉及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5.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行政边界、自然保护区等相关资料。

  6.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水管网图、入河雨水口信息、建筑工地(包括名称、位置、冲洗废水排放等情况)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公路(服务区)、港口企业、码头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特别是港口码头、船舶废水)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8.市水利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闸坝、泄洪口、箱涵、溢流口、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称、位置、设置单位、登记审批、监测等)、水系矢量图、岸线矢量图和水功能区划等相关资料,配合开展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9.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等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特别是农田灌溉、水产畜禽养殖)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10.市公用事业局负责提供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管网图、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图等相关资料,督促指导完成本行业相关(特别是生活废水)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主任、江阴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相关部门、各镇(街、开发区)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阴生态环境局。市相关部门、各镇(街、开发区)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相关部门与属地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构建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交通、公用等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长效机制,整合各部门掌握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相关数据和信息,加强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相关部门和各镇(街、开发区)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工作对接、报送信息等。

  (三)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做到排查无盲区、整治无死角、问题全部按期清零。市政府定期开展督促指导,推动各地工作落实。对履职不力、进展迟缓、弄虚作假等问题突出的,采取通报批评、公开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规实行问责。对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完善工作保障。排查费用由市财政支付,监测、溯源、整治等费用由各镇(街、开发区)承担。江阴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上级环保部门及专家团队来澄工作的衔接服务工作。

  附件:1.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材料

   2.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信息材料

  

编号

材料类型

所  需  材  料

材料格式

提供部门

1

行政边界

资料

行政区划图:在高清地图上标出行政区划名称、水面和陆地边界等信息

高清图片

自然资源局

2

沿江各县、镇行政边界数据

ArcGIS格式

自然资源局

3

沿江各地所辖长江干流长度及边界数据

Excel表格

自然资源局

4

水系资料

水系基本信息:包括整个行政区划范围内汇入长江的1—5级河流和各类水系(包括湖库、坑塘及涵闸等)名称、水系级别、河流长度、湖库面积等信息

Excel表格

水利局

5

排查范围内各段河(湖)长名单

Excel表格

水利局

6

水系图:在高清地图上标出上述所有水系

高清图片

水利局

7

水系矢量数据:标出排查范围内1—5级河流和各类水系(包括湖库、坑塘及涵闸等)名称

ArcGIS格式

水利局

8

已登记排

口资料

排查范围内水利、环保、住建等部门审批排污口信息(包括排口照片及区域联络人信息)

Excel表格

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

9

水利部门普查的长江排污口信息(包括排口照片及区域联络人信息)

Excel表格

水利局

10

排查范围内二污普登记排污口信息(包括排口照片及区域联络人信息)

Excel表格

生态环境局

11

敏感区域

资料

排查范围内水环境功能区划矢量信息

ArcGIS格式

水利局

12

排查范围内生态红线边界矢量信息

ArcGIS格式

生态环境局

13

排查范围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边界矢量信息

ArcGIS格式

生态环境局

14

重点排查

区域资料

沿江(不局限于沿江2公里范围内的)工业集聚区资料

Excel表格(边界ArcGIS格式)

工信局

15

沿江(不局限于沿江2公里范围内的)工业集聚区内企业名录及其排污口位置信息

Excel表格

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16

沿江河流、沟渠、闸坝、泄洪口、溢流口、泵站等直排口的清单及位置信息

Excel表格

水利局

17

沿江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港口、码头、堆场、工地等企事业单位资料(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由生态环境局提供,港口、码头、堆场由交通运输局提供,工地由住建局提供)

Excel表格

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

18

沿江滩涂、湿地资料

Excel表格

自然资源局

19

各类排口

监测资料

原水利、环境部门纳入常规水质检测的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河流、湖库断面坐标

ArcGIS格式

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20

原水利、环境部门纳入常规水质检测的国控、省控、市控、县控河流、湖库近一年监测数据

Excel表格

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21

各类管网

排口资料

排查范围内市政污水排水管网矢量信息

ArcGIS格式

公用事业局

22

排查范围内市政雨水管网矢量信息

ArcGIS格式

住建局

23

排查范围内农田入河退水口、养殖排水口位置信息

Excel表格

农业农村局

24

按情况

补充资料

历史投诉举报、问题整改的排污口相关信息

Excel表格

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25

工业企业信息

Excel表格

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26

长江下游受潮汐影响地区,需要提供排查期间潮汐周期情况并标注低水位时段

Excel表格

水利局

27

资料管理

责任单位

联络人信息

Excel表格

各单位

 
 

 

  

附件2

  

 

  

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郁秋皓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徐韶润    市政府办副主任

   陈福良    江阴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项  勇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陈正华    市财政局副局长

  俞卫东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陆  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唐海刚    江阴生态环境局监察局局长

   张  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华  明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转兰    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金龙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  江    市公用事业局副局长

   赵  炯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严建定    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李  奕    澄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  纲    南闸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沈利兴    云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华峰    夏港街道金属材料产业园副主任

  俞冠军    申港街道新能源产业园副主任

   朱昊辉    利港街道机械装备产业园副主任

   曹  波    璜土镇石化新材料产业园副主任

   朱晓君    月城镇副镇长

   葛  艳    青阳镇副镇长

   葛伟栋    徐霞客镇副镇长

   周  鑫    华士镇副镇长

   张学春    周庄镇党委副书记

   王红星    新桥镇党委委员

  蔡  云    长泾镇副镇长

   颜  虎    顾山镇副镇长

   章瑞江    祝塘镇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江阴生态环境局,陈福良任办公室主任。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团,各驻澄单位。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2日印发

政策关联解读:关于《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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