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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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5103 生成日期 2019-08-02 公开日期 2019-08-02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污染,生态,治理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关于《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19〕211号)、《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4号)及无锡市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无锡市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范围和对象

1.范围。长江水面200米及南岸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及沿江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主要入江河道(桃花港、利港河、新夏港河、锡澄运河、白屈港、张家港)两侧1公里。

2.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主要入江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二)重点任务

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即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全面掌握我市长江沿岸2公里范围、主要入江河道1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现状,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工作安排

分五个阶段推进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的溯源分析、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19〕55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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