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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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19-05103 生成日期 2019-08-02 公开日期 2019-08-02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键词 污染,生态,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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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关于《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19〕211号)、《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4号)及无锡市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无锡市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范围和对象

1.范围。长江水面200米及南岸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及沿江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主要入江河道(桃花港、利港河、新夏港河、锡澄运河、白屈港、张家港)两侧1公里。

2.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主要入江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二)重点任务

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即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全面掌握我市长江沿岸2公里范围、主要入江河道1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现状,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工作安排

分五个阶段推进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的溯源分析、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19〕55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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