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19-05103 | 生成日期 | 2019-08-02 | 公开日期 | 2019-08-02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江阴生态环境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关键词 | 污染,生态,治理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解读 |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全面排查整治长江入河排污口,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实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根据生态环境部《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环办水体函〔2019〕211号)、《江苏省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苏政办发〔2019〕44号)及无锡市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制定《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无锡市长江太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三、主要内容
(一)范围和对象
1.范围。长江水面200米及南岸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及沿江5公里范围内的工业集中区。主要入江河道(桃花港、利港河、新夏港河、锡澄运河、白屈港、张家港)两侧1公里。
2.对象。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长江、主要入江河道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二)重点任务
通过落实“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即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全面掌握我市长江沿岸2公里范围、主要入江河道1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现状,有序推进排污口整治,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提升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三)工作安排
分五个阶段推进实施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统筹整合各类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全面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况的溯源分析、分类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
关联阅读:澄政办发〔2019〕55号 关于印发《江阴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