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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邮政管理局、江苏省烟草专卖局关于严厉打击寄递渠道涉烟违法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7-16 17:01

  为严厉打击寄递渠道涉烟违法活动,切实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和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等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以下寄递涉烟违法行为

  (一)超限量邮寄烟叶、烟草制品(含电子烟产品,下同);

  (二)隐匿夹带、虚假填报寄递涉烟产品;

  (三)寄递假冒、走私、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

  (四)寄递烟草制假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

  (五)通过寄递渠道非法经营涉烟产品;

  (六)其他利用寄递渠道实施的涉烟违法行为。

  二、社会监督与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上述涉烟违法线索,可通过12313烟草市场监管服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举报。对查证属实的,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特此通告。  

  

江苏省邮政管理局

  

江苏省烟草专卖局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