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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6-01500 生成日期 2026-04-24 公开日期 2026-04-24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通知
主题(一级) 农业、林业、水利 主题(二级) 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关键词 农村,农民,农副产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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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26年江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 2026 年江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村工作科、局有关科站(中心、大队):

为全面掌握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262)和无锡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通知》(锡农发〔20268)结合我市实际,开展2026年江阴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落实监测方案要求。各镇街要结合自身实际和任务安排,做好全年抽样规划,明确任务分解、进度安排、人员调配及经费保障措施,需突出加强对重点品种(豇豆、芹菜、甘薯、牛肉、鸡蛋、鹌鹑蛋、鳊鱼、黄鳝、牛蛙)的胶体金检测,确保监测覆盖率和问题发现率双提升,同时积极配合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二、完成规定任务。全市种植、畜禽、水产品速测总数不少于6.8万批次,其中应用胶体金开展常规农兽药检测不少于1.7万批次(具体任务数量见附件1全年定量监测总数量(含例行监测、专项监测、监督抽查)不少于2批次/千人。在配合完成上级定量监测任务基础上,江阴市本级全年要完成不少于3000批次定量监测任务,其中监督抽查数量不低于25%。监测抽样工作采取“双随机”方式开展,主要从种养殖基地、屠宰场、抽取,各镇街要全面配合,协助协调,确保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市级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方案见附件23

三、强化检测结果运用。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结果作为农产品生产主体风险分级管理的重要依据,抽检反馈不合格的生产经营主体,要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录,提高风险等级,加密巡查抽检频次。将定量监测中发现的易超标药物作为设置胶体金法快检参数的重要参考,按需配备胶体金快检产品,提高快检质量,同时速测结果按规范要求及时上传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对例行监测检出的不合格样品,将第一时间反馈属地镇街,及时做好风险防控和预警,跟进开展执法检查和执法抽检,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常规药物超标的产品,开展跟踪检测,核查整改情况,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并通过“回头看”抓落实的方式,强化主体责任,绷紧安全之弦。

四、提升检测技术支撑。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落实上级要求,切实提高检验检测技术支撑能力。各镇街需配齐快速检测设备、试剂耗材及专职检测人员,确保村级服务站和检测站运行经费,定期开展检测人员技能培训,并根据定量检测常见不合格指标和农户实际生产常用的农药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快检工作,提升快检准确性、规范性和参考性。

面对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现实难题和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各镇街要积极支持和协作抽样工作,在工作中加强沟通交流,优化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率,共同完成2026年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在监测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

联系人:焦钰,联系电话:86861342

 

 

 

 

江阴市农业农村局

202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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