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文件质量,现将市政府正在审查的《市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全文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5年12月22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以寄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交江阴市司法局。
感谢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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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18日
市政府关于废止有关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上市工作,我市决定废止现行《关于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澄政规发〔2024〕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5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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