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5-00550 | 生成日期 | 2025-10-16 | 公开日期 | 2025-10-16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面向企业法人,面向社会团体,面向公务员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内部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 主题(一级) | 劳动、人事、监察 | 主题(二级) | 社会保障 | 关键词 | 医保,行政,服务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医保住院指南 | ||||
办事指南21
江阴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住院费用报销
一、办理对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未联网刷卡结算、门(急)诊住院或因其他特殊情形发生医疗费用且符合待遇享受条件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
携带申报资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
(二)网上办理: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https://ybj.jszwfw.gov.cn/hsa-local/web/hallEnter/#/Index)→“个人登录”→“我要办”→“医保报销”→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掌上办理:
1.“江苏医保云”APP→“办事大厅”→“我要办”→“医保报销”→报销类型“住院费用报销”→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2.“最江阴”APP→“政务”→部门分类“医保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住院费用报销”→按提示填写申报信息。
三、申报材料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医院收费票据;
3.住院费用清单;
4.出院记录。
备注:1.意外伤害就医的应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协议书等公检法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的应先填写个人承诺书;2.急诊需提供急诊诊断证明;3.外购药品需提供外购发票、住院医嘱单或外购药处方或《住院期间外院检查治疗或定点药店购药单》;4.特殊情况可要求提供病历中对应的佐证资料。
四、办理时间
窗口办理: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 : 30-11 : 30,13 : 00-16 : 30)
五、办理时效
限时办结(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址
江阴市医保经办窗口、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