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5-02819 | 生成日期 | 2025-07-15 | 公开日期 | 2025-07-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级) | 社会组织 | 关键词 | 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为规范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引导和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苏民规〔2022〕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苏社管〔2024〕15号)等规定,现就做好我市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一)在我市注册登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会组织:
1.依法成立登记满2年,未参加过社会组织评估的;
2.评估等级在有效期内,获得评估等级满2年(申请3A等级的可不满2年),自评能够达到更高等级的;
3.获得评估等级满5年,需重新申报等级评估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不予评估:
1.未参加(含未完成)2023年度年检(慈善组织未年报)的;
2.2023年度年检不合格或者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2年年检基本合格的;
3.2024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4.被列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5.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6.其他不符合评估条件的。
(三)参评社会组织在评估期间发生与宗旨严重背离的事件,或者其活动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取消其评估资格。
二、评估标准
社会组织评估按照组织类型的不同,根据《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实行分类评估。《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可从市政府网站民政局专栏或各社会组织QQ工作群下载。
参评社会组织结合自身类型和业务情况选择评估指标进行申报。已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慈善类社会团体按照《江苏省基金会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进行申报。
三、评估等级
社会组织评估采取百分制,评估结果分为5个等级,由高至低依次为5A级、4A级、3A级、2A级、1A级。其中,5A级对应评估分值区间为95.1分~100分、4A级分值区间为90.1~95分、3A级分值区间为80.1~90分、2A级分值区间为70.1~80分、1A级分值区间为60分~70分。
社会组织评估的等级有效期为五年。上一次评估已满五年,之后没有晋级的社会组织须重新申请评估。
四、评估权限
1.1A、2A、3A、4A级。由江阴市民政局负责审核、评定。
2.5A级。由江阴市民政局负责初审,无锡市民政局审核、评定。
五、评估程序
(一)1A或2A等级
1.提出申请和组织自评。参评组织对照《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进行自评,填写《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以下)》(见附件1)。
2.审核评估。参评组织将《申请表》(一式两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并由其出具初审意见,于7月25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
3.结果公示。经评委会审议,按程序予以公示。
4.通报发文。市民政局结合公示情况,确认评估结果,发布评估结果通报。
(二)3A及以上等级
1.提出申请。参评组织填写《2025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请表(3A及以上)》(见附件2)一式两份,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于7月25日前报送至市民政局。
2.咨询指导。为提高评审材料的质量,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评3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进行集中培训辅导和实地预检,协助开展评估准备。
3.递交评审材料。参评组织对照《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开展自评并提交评估材料,评估材料须与自我评分值一一印证。申报3A级以上材料于9月20日前报送。
4.审核评估。按评估权限开展相关评审工作。通常包括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环节;最后由各级评委会审核评估结果。
5.结果公示。按评估权限,分类公示。
6.通报发文并授牌。按评估权限,确认评估结果,发布等级评估结果通报,颁发等级牌匾。
六、有关说明
1.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江苏省社会组织评估指标(2025年修订)》,认真自评,申报对应等级。
2.现有评估等级有效期满(即满5年)的社会组织,如未申请复评或参加更高等级评估,将视为无评估等级。
3.现有评估等级未到期(即满2年、未满5年)的社会组织,如参加更高等级评估而未获通过,则继续保留现有评估等级,直至期满。
4.为提高评审材料的质量,申评3A及以上等级社会组织,在评估申请通过后,等待通知,集中参加培训指导。
5.申评组织提交的材料务必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并在规定时间提交评审材料,配合第三方做好评估工作。
6.请参评组织严格按时间要求将《申请表》等材料报送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区划地名科,电子邮箱:jymzshzzk@163.com,联系人:韩盈盈,联系电话:86861510、8686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