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告公示 > 推荐公告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7-15 09:11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十二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徐霞客镇花山存在毁林问题,违规堆放建筑渣土和地铁盾构土。

责任单位

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

验收单位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目标

堆土确保来源合法、土质达标

整改时限

2025年5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对占用林地、违规堆放建筑渣土和地铁盾构土问题进行调查,依法依规履职到位。

(二)对堆放的渣土开展土质检测,对场地堆放的渣土开展分质分类、依法依规清运处置。

(三)在完成渣土清运后,分区域开展林木补种工作,恢复该区域绿化,提升生态质量。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业务指导,落实长效机制。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针对江阴市澄江街道驰澄工程服务部擅自堆放建筑渣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

(二)对堆放的渣土开展土质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对场地堆放的渣土依法依规清运处置,共计清理土方约117309立方米,同时对建筑垃圾进行分拣收集,合规处置。清挖期间对运输车辆土壤、清土后原址土壤开展多次多点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无异常。

(三)分区域开展林木补种工作,结合造林要求,选择合适树种,乔木以香樟、朴树为主,灌木以桂花、红叶石楠为主,地表以草坪为主,共计完成苗木栽种约1700株、草皮铺设约2.5万平方米。

(四)安装高清视频监控并联网,加大网格巡查力度,并安排人员值守门岗。对区域公路沿线运输建筑渣土的货车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无证运营及未经许可处置工程渣土的违法行为。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江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8日)向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0626828

电子邮箱:317625774@qq.com

 

 

 

   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5日

  • 收藏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