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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5-02292 生成日期 2025-06-10 公开日期 2025-06-1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其他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规划,文件,其他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江阴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关于《江阴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推进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标准化便利化规范化,市住建局在《江阴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澄政规发〔2021〕8号)基础上,拟制了《江阴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一、修订背景

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宜居水平,2021年我市发布了《江阴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澄政规发〔2021〕8号),规范了我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流程。在实践中逐步推进了我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进程,但也存在加装电梯意愿难统一、资金筹集难等问题。为了保持加梯工作的政策延续性,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推动我市加装电梯工作,需要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进一步优化完善。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无锡市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主要包括部门职责、加梯程序、保障措施等内容,在已经实施的《江阴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加装电梯工作实践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从完善加装电梯工作管理体系、健全基层民主协商机制、完善加梯程序、加大配套支持与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

四、办法修订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调整业主征求意见范围。按照《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原试行办法征求“本幢全体业主意见”调整为“本幢或者本单元”,降低业主征求意见的难度。

(二)强化加梯协商机制。对于由于加梯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引导加装电梯的业主应当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必要时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三)加强加梯质量监管要求。强化加梯建设者的主体责任,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电梯生产企业承担相应的责任,采购使用的电梯和建材等,应符合电梯安全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按图施工。

(四)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是指电梯产权共有人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市市场监管局办理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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