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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9 14:29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十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湿地林地违法问题突出,江阴市徐霞客镇北渚村马镇河流重要湿地内,多个废品回收点露天堆放大量塑料、编织袋、含油刨丝等固废,生活垃圾、工业固废沿河随意倾倒。

责任单位

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

验收单位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取缔露天堆放的废品回收站,合规处置固废危废,检测周边土壤、地表水,确保水质、土质安全。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清理废品回收站露天堆放的废品,取缔废品回收站点。对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行为开展调查处理,经调查发现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二)废品中分拣出的废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合规处置。同步做好其他一般固废规范处置。

(三)由责任单位聘请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废品回收站周边的土壤及地表水进行采样检测,根据检测结果按规范开展后续工作。

(四)加强湿地监管,坚决杜绝破坏湿地、污染湿地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损毁湿地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整改完成情况

(一)7处废品回收站露天堆放的废品已于2024年4月24日清理完毕;

(二)废品中分拣出0.95吨废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江阴市锦绣江南环境发展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合规处置到位;

(三)聘请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于2024年4月21日对废品回收站周边的土壤及地表水进行采样,共计检测3个土壤样品及4个地表水。水、土监测数据均无异常。

(四)露天堆放的废品回收站已取缔,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江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30日)向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0626828

电子邮箱:317625774@qq.com

 

 

 

   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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