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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公示
发布日期:2025-05-19 14:21

《无锡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十一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南闸街道凤凰山生态公益林内存在毁林和违规挖石取土,还被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淤泥等固废。

责任单位

中共江阴市委、江阴市人民政府

验收单位

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无锡市城市管理局、无锡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目标

垃圾清理、场地种草种树。

整改时限

2024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地面生活垃圾及祭祀垃圾进行清理,南侧进行场地开挖,对其进行现场筛选,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对北侧场地建筑垃圾进行清运;清理后场地进行种草种树。生活垃圾、祭祀垃圾由环卫所清运至光大垃圾发电厂,建筑垃圾运至泗河村临时堆放地,后续铺路等市政工程使用。

(二)属地政府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现场河道淤泥、土壤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开展后续处置。

(三)对毁林、挖石取土、侵蚀山体问题进行调查,严肃处理。调查核实非法倾倒、破坏林业资源等行为是否造成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发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业务指导,落实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工业固废管理,制定并落实《江阴市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7年)》(澄政办发〔2024〕27号),开展全市排查整治固体废物非法处置倾倒专项行动,防止工业固废非法处置倾倒问题发生。

七、整改完成情况

1、地面生活垃圾及祭祀垃圾进行清理;对北侧场地建筑垃圾进行清运;

2、南侧进行场地开挖,对其进行现场筛选,生活垃圾及时清理;

3、聘请专业第三方检测机构于对周边的土壤进行采样,共计检测3个土壤样品,土壤监测数据均无异常;

4、清理后场地进行种草种树。

对照无锡市整改方案要求,江阴市涉及相关问题已按期完成整改,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30日)向江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

监督电话:0510-80626828

电子邮箱:317625774@qq.com

 

 

 

   中共江阴市委          江阴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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