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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5-01453 生成日期 2025-03-27 公开日期 2025-03-31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意见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 主题(二级) 教育 关键词 学校,招生,学生,意见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为规范有序做好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招生考试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江阴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意见

为规范有序做好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促进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发展,为学生提供多元发展平台,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入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招生考试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相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5年江阴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计划

1.招生对象。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对象为身心健康,品行优良,在体育、艺术、科技等方面具有显著特长及发展潜能的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

2.招生学校。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学校(以下简称“招生学校”)包括南菁高中、江阴高中、江阴一中、长泾中学、青阳中学、华士高中、成化高中、山观高中、江阴二中、澄西高中、祝塘中学。

3.招生项目。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项目包括体育类(田径、乒乓球、足球、篮球、排球、健美操、武术、击剑、橄榄球、羽毛球、游泳、象棋)、艺术类(声乐、器乐、舞蹈、表演与播音、美术、书法)、科技类(竞赛类、科技创新类、信息类)3大类21小类。

4.计划设置。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计划在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中单列(详见附件1)。不具备相应师资、设备、场地等办学条件,或相关项目连续三届未在无锡市级以上比赛获奖的招生学校,取消相关招生计划。

各招生学校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校办学实际、特色发展定位和特色项目建设规划,制定招生简章,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二、报考要求

1.办法公布。各招生学校招生简章、各类特长生考试办法和评分标准于4月1日前通过江阴教育网(www.jsjyjy.net)和各招生学校校园网公布。

2.报名要求。每位考生限报1个项目(其中田径、器乐限报1个具体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备注),每个项目限报1所学校。考生监护人(考生是否前往不作要求)携考生身份证或户口簿、相关特长证明及其他招生学校要求的材料(详见各校招生简章)于4月5日(周六)—4月6日(周日)至招生学校面报。

3.准考证发放。各招生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特长生报名信息统一汇总到招考中心,由招考中心统一制作准考证并通过生源学校下发给考生。

4.考试安排。详见下表。

考试时间:4月12日

考点学校和考试项目:

南菁高中:田径、击剑、健美操、科技(竞赛类、科技创新类、信息类)

山观高中:篮球、排球

江阴二中:美术、书法

城西小学:声乐、器乐、舞蹈、表演与播音

江阴高中:足球、橄榄球、乒乓球、武术、羽毛球

备注:游泳、象棋以个人省级以上比赛成绩为专业成绩依据。

5.结果发布。考生可于4月14日(周一)通过江阴教育网“招考查询”查询考试成绩;4月17日(周四),江阴教育网将公布特长生专业测试入围名单。

三、考试组织

1.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特长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把好信息公开、评委聘请、考试组织、成绩评定等各个重要关口,规范、有序做好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确保特长生招生考试公平、公正。考试组织由招考中心统一实施。

2.强化信息公开。公布各项目考试内容、测试办法、评价标准,公布入围考生报考项目、准考证号、测试成绩等信息。

3.强化责任落实。各招生学校负责考生报名和资格审查,严格审查赛事成绩证书、获奖证书、参赛秩序册等,排查考生身体状况及既往病史,建议因特殊体质或其他原因不宜参加考试的考生不要报考;要求身体健康符合考试条件的考生提交由其监护人签名确认的《2025年江阴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考试申请书》(详见附件3),统一收齐后上交招考中心。各考点学校在招考中心指导下负责考试组织,制定考试手册,保障场地、设备、器材,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各招生学校和考点学校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参与考试项目辅导或其他利益相关的教职员工,应事先向所在学校报告并上报招考中心,不得参与考试命题、抽签、监考、评审、阅卷等相关工作。

四、录取条件

1.定向招生项目考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取得录取资格需参加特长生专业测试且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招生学校专业要求;考生因参加省级及以上重大赛事不能参加考试的,须提前一周向招生考试中心提出申请,参加补考。

2.非定向招生项目考生(以下简称“非定向生”)取得录取资格应具备以下条件: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专业要求;中考升学总分和学业考查成绩等达到招生学校成绩要求。

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各四星级普通高中非定向生中考升学总分原则上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填报资格线,三星级普通高中非定向生中考升学总分原则上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填报资格线下5分;田径、击剑项目考生中考升学总分原则上不低于公办普通高中填报资格线下30分,参加江苏省校园足球联赛并获得前3名的主力队员、参加江阴市级(或以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并获得第一名的考生,中考升学总分可以适当降低要求(详见附件2)。

4.符合普通高中特长生上述录取条件的考生,由招生学校综合考虑中考升学总分和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确定优先顺序,制定录取办法(详见各校招生简章)。

五、其他事项

1.加强政策宣传。普通高中特长生招生是中招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多渠道发现和培养人才的关键推进举措,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各初中学校应与招生学校沟通协作,密切配合,加强政策宣传和技术指导,及时将有关事项传达至每位考生和家长,指导有特长学生报考适合的学校。

2.加强培养管理。各招生学校应严格组织新生入学复查,对中考升学总分低于公办普通高中填报资格线的特长生组织专业测试。严肃查处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录取)资格和学籍;及时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签订协议,教育引导其切实履行参训和比赛义务。

3.加强监督检查。市教育局组织安排督考人员对特长生考试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检查,完善考生申诉和仲裁机制,畅通社会监督和举报渠道(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投诉电话:86862105;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投诉电话:86862412、86862420),严肃查处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情节严重者依规依纪移送纪检监察部门。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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