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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市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9-19 15:41

  9月2日,江阴市召开全市调解工作会议,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我市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研究部署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举措,加快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江阴新实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陈兴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徐勇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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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推动人民调解网络由“3531”向“3NN1”发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组织网络,全市组建376个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1373名,健全完善诉调、公调、访调、检调、诉与非诉等多元对接机制,近三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11071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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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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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发生了新变化,对调解服务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民调解工作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事关党执政兴国、人民幸福安康、国家长治久安。要从更高站位、更大格局进一步深化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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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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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在领悟人民调解工作价值意义上走在前、作示范。人民调解工作是民间纠纷的“消音器”,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到调解过程让人民参与、成效让人民评判、成果让人民共享。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治理的“稳定器”,更好从源头上减少不和谐因素,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人民调解工作是访诉源头的“控制器”,深化诉源治理,节约定分止争的司法成本和社会成本。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民生的“听诊器”,要标本兼治,从各类矛盾纠纷中看社会问题、民生问题、治理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聚焦重点、完善机制,在开创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上走在前、作示范。在观念层面上要与时俱进,要通过深刻把握调解特点规律,统筹好理论指导与实践创新的关系,统筹好依法调解和综合施策的关系,统筹好人民调解与其他调解的关系。在制度层面要聚力优化,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需要主动适应新特征新发展,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导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调解和普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优化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在实践层面要聚焦重点,必须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方式,加强排查研判,加强调处对接,加强防范处置,有针对性加强和推进多元解纷工作。

提升能力、强化保障,在提升人民调解工作实效性上走在前、作示范。强化组织领导,要将人民调解工作作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江阴新实践的重点工作,要推动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压实主体责任,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及财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支撑保障,要加强经费保障,要强化科技运用,要重视宣传推广,要抓紧队伍建设。

会议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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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推动人民调解网络由“3531”向“3NN1”发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调解组织网络,全市组建376个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1373名,健全完善诉调、公调、访调、检调、诉与非诉等多元对接机制,近三年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111071件,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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