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阴市司法局立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在城市管理领域健全执法机制,完善执法程序,细化裁量基准,促进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一
抓动态调整,提升执法的公正性和精准性
突出“全”,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和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对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注重“新”,根据《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编办发〔2023〕3 号)调整行政处罚事项302项,并跟进细化裁量标准;抓实“细”,对照省、无锡市标准和执法实际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行细化、量化和调整,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
二
抓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
印发《江阴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江阴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范》,为全市城管系统执法人员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画“标尺”、定“界限”。从制度上坚持过罚相当、宽严相济,保障城市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实施部门依法、规范、公平、公正、合理的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三
抓教育培训,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举办“综合执法大讲堂”12期,组织新招录人员暨年轻干部培训班,培训内容涵盖业务知识、廉政警示教育、工作技能等方面,邀请各级专家结合综合执法工作授课,开展省城管领域线上培训2次共6天,完成执法人员全年60学时和协管人员全员轮训;组织赴滨湖区、张家港市、宜兴市外出业务学习,学习周边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开展“送学”上门,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组织专题培训和片区交流会,加强对违建治理、油烟治理、燃气执法、执法规范等业务培训和指导,大力推进高新区和月城镇综合执法规范化样板建设工作。
四
抓执法监督,不断提升执法业务能力
加强综合执法日常监督考核,跟踪督办重点案件办理、专项执法工作推进和落实。从业务上做好指导,编制《行政检查常用文书格式文本及要求》,印发执法工作指导手册—现场执法篇、建筑垃圾篇、生活垃圾分类篇。组织开展城管领域行政执法案卷定期评查评选,牵头推进全市城市综合管理和综合执法系统着装规范化管理,层层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执法队伍时刻保持严整的队容风纪、仪容仪表,展示良好风貌。2023年,累计开展重点督查15次,查找并整改问题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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