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现开展2024年人民陪审员换届选任工作,在全市范围内选任265名人民陪审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 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二、选任方式和程序
(一)随机选取(210名)
1、市司法局会同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
2、对于被随机抽取的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3、经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二)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55名)
1、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推荐,推荐组织须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推荐对象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凡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提出申请,申请人须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3、报名地点:江阴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江阴市文化中路269号行政事业中心138办公室),接待时间:上午9:00-10: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24年4月6日,报名表格从报名地点领取或在公告网站自行下载。
4、对于被推荐和本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公民,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后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人数不足55名的,将在随机选取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随机抽取。
5、经审查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任期五年。
人民陪审员代表人民参加法院的审判活动,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和义务,对公民知法、守法、护法意识的进一步提高也将起到促进作用。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与。
联系电话:0510-86862138 0510-86849434
江阴市司法局 江阴市人民法院 江阴市公安局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