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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3-02916 生成日期 2023-12-07 公开日期 2023-12-07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其他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规划,建设,建筑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2023年度 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作重心,紧扣任务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科室今年的各项工作及明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工作 根据住建部、省厅、无锡市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截至目前,科室共办理消防审验项目260个,其中设计审查94个,备案抽查119个,消防验收47个。开展重点重大工程提前技术服务。
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

 

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2023年度

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

2023年以来,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科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局各科室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工作重心,紧扣任务目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科室今年的各项工作及明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扎实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管理工作

根据住建部、省厅、无锡市局的相关文件要求,严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关。截至目前,科室共办理消防审验项目260个,其中设计审查94个,备案抽查119个,消防验收47个。开展重点重大工程提前技术服务。先后组织专家对南沿江高速铁路江阴站、盛合晶微等项目开展现场指导,将技术问题化解在前,做到“早发现、早纠正”,不断提升消防审验工作质效。严格落实“消防例会”制度。制定疑难问题集体讨论机制,联合局法规、审批窗口、建工中心、执法大队及审图中心定期对消防审验疑难问题进行联合会商。今年以来,共对27个疑难问题进行了梳理解答,进一步统一审查验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执行尺度。推动成立消防行业协会。指导消防协会完善组织机构和管理办法,鼓励我市消防从业单位积极入会,共享行业资源,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推动消防产业高质量发展。组织开展集中宣传培训工作。年内先后四次组织专家对今年新颁布实施的《江苏省消防条例》《建筑防火通用规范》《消防设施通用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开展集中宣贯。收集消防审验工作中的常见问题,组织编制印发《消防审验相关问题答复汇编》。

(二)着力破解既有建筑消防审验难点问题

今年以来,科室认真做好部门联动及工作协作,按照《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要求,先后联合资规、生态环境等部门对全市22个安置房小区及17家危废仓库开展消防审验手续补办工作。研究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审验办理流程。参与制定《江阴市既有建筑改造和装饰装修工程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创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3家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参与既有建筑消防设计图纸审查工作。规范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消防审验工作程序。以新颁布的《江苏省消防条例》为契机,联合资规等部门制定出台《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住建联合审查办法》,用过正负面清单的形式指导既有建筑改变功能的消防手续办理事宜。开展既有建筑跨部门消防联动协作工作。针对已验收及备案未抽中的既有建筑,联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虚假备案、违反强标强条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以来,先后查处消防审验违法案件25起,罚款35.3万元。

(三)持续深化消防与工程质量监管一体化融合

推动消防质量管控关口前移。制定《江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管实施细则》,将消防质量监管融入到现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消防验收与竣工验收监督的融合,避免消防施工质量“硬伤”在验收阶段难以整改。组织开展消防关键节点验收工作。组织建设各方结合“主体结构完工”、“建筑节能及保温施工”、“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等关键节点开展前置验收工作,及时及早消除安全隐患。优化消防验收现场评定工作。根据项目类别及火灾危险性大小进一步优化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标准,公开公示现场评定抽查项目及检查方式,明确区分关键项目、主要项目和一般项目,实施差别化抽查。同时定期通报上月审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督促建设主体针对问题举一反三,切实杜绝同类问题的发生。

今年虽如期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但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我市消防审验行业管理工作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将相关问题梳理如下:

(一)设计单位履职能力不高,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强

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良莠不齐,设计文件中违反强标、强条的问题时有发生。从今年“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情况看,所抽查的一个设计项目就存在3处违反强标强条的问题。再者,科室在开展消防验收时,也发现少数项目存在设计源头错误,进而导致整改难度大、项目延期交付等系列问题。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规范的理解、应用能力较差。消防设计包括建筑、电气、给排水、暖通等专业,常常需要多专业协同,有的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强,专业之间各自为政,图纸前后不一问题突出。有的设计人员对消防设计规范的理解和掌握深度不够,设计图纸“只求合规、不求合理”,对规范“生搬硬套”,有的甚至因设计方案“不合理”导致项目完工后出现群众投诉上访问题。设计单位对施工实施阶段的参与度较低。设计单位普遍存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即设计工作完成”的错误认识,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指导”、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查验”工作流于形式,未能及时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导致项目直到验收阶段才开始设计变更。

(二)施工、监理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区别对待“必审必验”及“备案抽查”项目。据统计分析,今年以来不合格项目中备案类不合格占比高达75%,究其原因,主要是参建各方认为备案类项目抽中概率低,实际施工时偷工减料,现场监理检查时“得过且过”,导致被省厅系统确立为抽查对象后现场“漏洞百出”,此类问题在5%比例抽签的工业项目中尤为突出。关键节点验收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今年以来,科室不断深化消防与工程质量监管一体化融合,在无锡市内率先开展“消防施工全过程监管”及“关键节点验收”工作。从前期抽样情况看,部分监理单位未能落实督促检查职责,上交的节点表格内容填写不齐全、不规范,现场抽样位置、抽样比例不符合要求。少数单位甚至把质量监督机构的节点检查当成免费的查验工具,严重浪费行政资源。专业消防人员配备数量不足,检查发现问题的能力较差。消防工程涉及专业较多,对项目管理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复合型能力要求较高,部分总包、监理单位不具备专业消防管理人员,现场往往由普通水电专业负责人兼任,发现问题、检查问题的能力较差。

(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水平有待提

今年新颁布的《江苏省消防条例》明确将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纳入住建部门的监督管理,我局也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的形式公开选取3家图纸审查机构及8家验收查验机构协助开展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从前期检查的情况看,部分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虽通过执业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实际工作中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不强,面对复杂的现场情况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再者,现行法律及部门规章均未明确技术服务机构的准入标准、从业条件及执业要求,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的行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有待从制度层面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科室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工作:

(一)狠抓设计源头管理

理顺消防设计审查工作各方职责,加强对审图机构图审工作和设计单位设计质量的事中事后管理。其中事中监管方面,建设单位在提交消防设计审查申请时,应同步提交在数字化审图平台的技术审查流转记录,尤其是过程中不合格意见的整改回复清单,科室将对多次整改回复或无整改回复的问题做重点审查。事后监管方面,科室将充分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手段,对已经通过设计审查的建设项目按照比例开展事后抽检,随机组织行业专家对特殊建设工程项目消防设计开展技术核查,并按照核查意见采取相应的处理和惩戒措施。同时,畅通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向我局反馈消防设计问题的渠道,构建全员全方位消防设计审查监管体系。

(二)夯实施工过程监管

持续深化“全流程监管”工作,严格按照《江阴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监管实施细则》的规定,将消防质量监管融入到现行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实现消防验收与竣工验收监督的融合,避免消防施工质量“硬伤”在验收阶段难以整改。加强施工过程指导,强调召开首次监督工作会或开展首次监督检查时,应当一并告知消防验收有关要求。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高频问题的监管,力争过程中的问题过程中解决,尽最大限度在消防验收前消除工程质量隐患。

(三)优化消防查验工作

研究建立“设计施工全过程咨询”工作机制。针对消防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消防专业人员不足、业务水平不高的问题,科室将以省住建厅确立的“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试点城市为契机,通过企业主动申请、行业协会推荐等方式建立我市设计施工全过程咨询技术服务机构库,按照《江苏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要求,鼓励建设各方自行采购技术服务,为项目建设提供技术支撑。优化关键节点消防前置验收工作。将政府采购的8家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纳入建工中心前置验收管理范畴,充实一线消防查验技术力量,同时重点加强对五方责任主体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的抽查抽验,督促相关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审验主体责任。开展消防验收“包容审慎监管”。对建设工程开展首次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时存在情节轻微、能及时改正且不会造成危害后果的问题,在受理时限内可给予合理的整改时间,并免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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