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1995 | 生成日期 | 2023-08-21 | 公开日期 | 2023-08-2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限时公开 | 发布机构 | 周庄镇人民政府 | |
公开形式 | 网站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公告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文秘工作 | 关键词 | 文件,公告,行政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征求周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 |
关于征求周庄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
清理结果意见的公告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镇组织对1995年1月—2023年6月期间周庄镇人民政府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9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和建议以寄送、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交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
通信地址:江阴市周庄镇人民政府(江阴市周庄镇西大街118号)
联系电话:86221451、86220148
附件:1.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周庄镇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周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1日
附件1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规范村级建设项目管理及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
周政发〔2019〕49号 |
2 |
关于激励企业加快资本发展的实施意见 |
周政发〔2011〕121号 |
3 |
关于印发《周庄镇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周政发〔2019〕33号 |
附件2
决定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对农村卫生保洁机械化作业设备实施补贴的暂行办法 |
周政发〔2012〕50号 |
2 |
关于调整《周庄镇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规定》的通知 |
周政发〔2013〕64号 |
附件3
周庄镇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征求意见稿)
为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在周庄镇贯彻落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保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和可操作,于近期对1995年1月至2023年6月期间以周庄镇人民政府名义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作出清理决定如下:
一、对以下3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关于规范村级建设项目管理及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 周政发〔2019〕49号
关于激励企业加快资本发展的实施意见 周政发〔2011〕121号
关于印发《周庄镇政府投资性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周政发〔2019〕33号
二、对以下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宣布失效。
关于对农村卫生保洁机械化作业设备实施补贴的暂行办法 周政发〔2012〕50号
关于调整《周庄镇困难家庭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规定》的通知 周政发〔2013〕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