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3415 | 生成日期 | 2023-05-30 | 公开日期 | 2023-05-30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民政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民政、扶贫、救灾 | 主题(二级) | 养老服务 | 关键词 | 救济,老龄问题,行政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发放2023年上半年全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尊老金的通知 |
关于发放2023年上半年全市80周岁以上
高龄老人尊老金的通知
各镇(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民政科,高新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社会事业局:
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怀和尊重,根据《江阴市养老服务事业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澄财社〔2019〕9号)和《江阴市尊老金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澄民字〔2023〕7号)文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上半年尊老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尊老金发放标准:80周岁—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90周岁—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含100周岁),每人每月发放300元。
二、80周岁—99周岁老年人的尊老金由市、镇两级按4 : 6分担(高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尊老金发放按财政体制自行承担)。经各镇(街道)确认,市民政局审定,现将80—99周岁高龄老人尊老金522.528万元下达你们,支出列“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科目。
三、100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18.06万元由省财政承担,已于每月直接支付给百岁老人。其中,因2022年省补尊老金余额不足,2022年12月实际支付百岁老人尊老金时,有2.55万元缺口部分从市本级尊老金指标中列支。
各单位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抓紧组织实施,足额落实财政资金,确保尊老金每月按时发到高龄老人手中,确保不漏,不错,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