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1036 | 生成日期 | 2023-04-27 | 公开日期 | 2023-04-27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其他 |
主题(一级) | 综合政务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资金,办法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起草《江阴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试行办法》的情况说明 |
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确保应急物资存储安全、管理规范、调运及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无锡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试行办法》等规定,市发改委组织起草了《江阴市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起草过程
2023年4月12日完成《办法》的起草,经初审后,4月14日-25日书面征求各板块和机关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办法》。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办法》全文共8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职责分工、采购管理、储备管理、调拨管理、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各板块、各部门的职责;明确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的制定以及储备计划的下达与执行;明确资金来源。
第三章:采购管理。明确采购的方式。
第四章:储备管理。明确储备的方式。
第五章:调拨管理。明确物资调拨的流程及费用承担方。
第六章: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使用者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未使用或者可回收的应急物资及时进行整理、归集和回收;接近正常储备年限的应急物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轮换;对破损严重或者超过储备年限无法使用的应急物资,进行报废处理。
第七章:社会力量参与。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应急物资保障;鼓励家庭开展应急物资储备。
第八章:监督管理。进行政务公开;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健全完善应急物资采购、管理、维护、调度、更新、报废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