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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新规
发布日期:2023-04-18 08:50    文章来源:江阴日报

近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公积金提取出台多项调整、优化措施,江阴参照执行。

此次调整放宽了支付房租提取范围,职工租住住房,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职工及其配偶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区域(缴存区域按无锡市区、江阴市、宜兴市划分)内无自有住房的,可按规定办理提取。同时,新政优化了支付房租提取方式,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商品住房的,每个自然年度内,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该自然年度内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此外,新政将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每人每年2万元。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满足规定保留余额的前提下,仍有余额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同笔住房贷款部分剩余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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