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3-00789 | 生成日期 | 2023-04-03 | 公开日期 | 2023-04-03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财政局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主题(一级) | 其他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规划,经济,管理,预算,物资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高新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各部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工贸〔2023〕20号)转发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
各镇(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应急管理局,高新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临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市各部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工贸〔2023〕20号)转发你们,请对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改善企业安全生产环境、提高企业安全生产质效的重要保障措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政策的宣传贯彻,将本文件精神传达到有关单位以及辖区内所有企业,并按照职能分工履职尽责,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安全费用使用管理水平。
附件: 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工贸〔2023〕20号)
关于转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苏财工贸【2023】20号) (1).pdf
江阴市财政局 江阴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