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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阴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日期:2023-03-21 20:28

关于《江阴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为进一步细化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任务,落实职责分工,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江阴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21-2035)》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示范城市大纲要求编制《江阴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于2023年3月15日正式印发,即日起开始实施。现将《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1、什么是海绵城市?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对于提高城市防涝能力,改善城市水环境,修复城市水生态,涵养水资源,扩大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海绵城市系统示意图

2、《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十四五”以来,国家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陆续发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建办城〔2022〕17号)等多项政策规定。同时,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提出力争通过3年集中建设,示范城市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为建设宜居、绿色、韧性、智慧、人文城市创造条件,推动全国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我市海绵城市建设,有必要进一步细化实施期内(2022-2024年)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

3、《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

(1)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到2024 年,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引领生态发展,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通过综合措施,实现水的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推动形成生态、安全、可持续的城市水循环系统,提高城市韧性和宜居性,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美丽江阴建设,建设有现代山水文化名城特色的海绵城市,全面改善人居环境,提升老百姓获得感和幸福感。

具体目标:

——水系统低碳韧性水平显著提升。整体实现20 年一遇的内涝防治标准,内涝积水区段全部消除,城市防洪标准实现规划要求;强化城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能力,鼓励雨水资源化利用量达340 万吨/年。

——人居环境与生态品质持续优化。地表水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于III 类比例达到100%,全部入江支流消除V 类水,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新建地区生态岸线修复率不低于75%。

——规建管协同管控模式有效建立。完善海绵城市推进机制和规划建设管控体系,形成规建管一体化闭环管理模式,打造国内一流的技术保障体系和产业支撑体系。

(2)技术路线

结合江阴城市特征与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城市雨水管理,以缓解城市内涝为重点,统筹兼顾削减雨水径流污染、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等,构建海绵城市建设系统方案,并细化落实建设项目布局。

技术路线图

(3)建设任务

实施期内共计开展建设项目155 个,完成投资约35.06亿元。包括建筑小区类项目共91 个、道路广场类项目共37 个、公园绿地类项目共6 个、水系治理类项目共11 个、能力建设类项目1 个、排水管网及泵站类项目共9 个;由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部门共同落实。

(4)长效机制建设

1)工作机制

①工作组织

加强组织领导。在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以市海绵办为抓手,对接各项工作,协调各部门,深化落实各项决策和重点实施工程,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顶层支持和坚强后盾。健全制度机制。出台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法规,为海绵城市的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强化督查考核。由市海绵办负责对市相关行业部门和各镇(街道)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海绵城市建设情况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② 统筹推进

加强部门协调。海绵建设领导小组下设海绵办,具体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各相关单位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日常工作。与城市更新相统筹。建立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等领域的联席会议制度,同步实施海绵设施建设。健全规划协调反馈机制。建立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联动机制,将江阴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策略、原则和目标要求等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

③ 制度创新

各类工程应严格按照《江阴市海绵城市建设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将海绵城市要求贯穿于项目规划、立项、设计、建设、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实现海绵城市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运营使用

④ 运营模式

市海绵办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海绵城市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落实措施责任。海绵设施移交后应及时确定运行维护单位。

2)保障措施

① 组织保障

逐年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年度计划。明确年度目标,确定年度重点推进区域、项目和任务,并按照“定责任、定目标、定期限”的要求,落实好任务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推进跟踪督查。市海绵办协调市级有关单位,选择一批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开展重点跟踪督查。强化绩效评估与考核。尽快出台《江阴市海绵城市绩效评估办法》,实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② 宣传培训

加强宣传教育。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培训工作;利用住建局、绿建联盟和勘察设计协会公众号进行海绵城市建设宣传。强化人才培养。联合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重点培养本地人才;积极构建海绵城市建设、运营、管养技术团队,提高海绵城市设计、施工、运维、管理水平。

③ 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标准研究。结合江阴特色,逐步建立完善一套适宜江阴本地特点的技术标准规范。开展技术方法、材料设备研究。进一步开展相关课题研究,以夯实海绵城市建设的工作基础。促进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研学产结合,加强基础研究、标准构建和产品研发转化,促进海绵城市产业化发展。

④ 资金保障

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制定海绵城市建设财政奖励和补贴制度,市财政收入的增量部分分配优先安排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创新建设运营机制。探索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采取明晰经营性收益权、政府购买服务、投资补贴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和经营管理,实现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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