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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障水上春运“船畅人安”
发布日期:2023-01-23 08:52

为贯彻落实江阴市交通运输局“锡交蓝·护航春运”执法保障行动要求,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江阴水路通航秩序管理,保持水上春运安全、稳定、有序的态势,江阴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水上执法中队持续加大水路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通航秩序保障:对我市内河航道、港口码头企业、水上服务区开展全面巡航,严厉打击泥浆偷排等违法行为,确保航道畅通。对辖区内临时停靠的船舶加强管理,维持好停泊秩序。强化源头安全检查:对辖区码头、航运企业开展“安全体检”,重点检查港口码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安全警示标记和应急物资配备,航运企业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船员资质等。截至目前,共检查内河码头52家、航运企业8家,发现并限期整改问题14项。护航水域安全畅通:对辖区航段进行全覆盖检查,检查走访辖区临水作业施工现场并开展安全宣传,督促完善临水作业上下游施工警示标牌、施工船舶夜间警示灯、警示反光标牌等。严查到港船舶进出港报告、船舶污染物送缴、船舶配员、故意关闭AIS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辖区水域通航安全畅通。截至目前,共出动水上交通执法人员230余人次,检查船舶310余艘,查处各类违章25起。

目前来看,2023年水上春运执法船舶污染物违规处理问题最为突出。在新锡澄运河夏港段,交通执法人员发现远东货某船舶机舱底板有大量油污水,在核对船舶污染接收证明时,只找到2022年8月14日以前的接收证明,经现场勘验询问,涉事船员承认已近5个月未收集含油污水到污水处理柜,并且没有送缴含油污水。在锡澄运河月城段,交通执法人员发现苏无锡货某船舶同样存在船舶机舱底板有大量油污水未被收集、送缴,经现场勘验询问,涉事船长坦言,此船舶自2021年12月份在其购买运营后,从未收集油污水到储存柜,更从未送缴油污水。涉事船舶违法情形令执法人员错愕。同样的违法情形也出现在浙嘉善货某船舶和钓台某船舶上,该两艘船舶船长分别承认已近5个月和8个月未收集含油污水到污水处理柜,并且没有送缴含油污水。根据《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条例》第七条第二款:船舶防污染设备应当按照规定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用。第八条第一款规定:船舶应当根据船舶种类、吨位、功率和配员等配备相适应的废油、残油、垃圾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存储容器,并正常使用。以上涉事船舶船长均经现场普法教育后进行立案处罚。

此类违法情形突出,说明了船员朋友环保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下一步,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将围绕船舶防污染知识普及、加强环保法规宣传、加大违规惩处力度等开展工作,切实打造水上绿色交通新名片!强监管、拔痛点、除隐患,聚焦维护水路通航秩序,关注老旧船舶等风险点,严查船舶“带病”航行,切实营造良好的春运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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