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的通知》(苏信用办〔2021〕17号)文件要求,对我市《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中推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工作方案》(澄信用办发〔2020〕6 号)《关于在江阴市政府采购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澄信用办发〔2020〕8 号)《关于在江阴市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澄信用办发〔2020〕16号)《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江阴市财政资金扶持领域中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的通知>的通知》(澄政办发〔2022〕27号)等文件中涉优先遴选机构的条款内容补充通知如下:
原“试行期间信用服务机构由江阴市发改委(信用办)择优选取、优先遴选”调整为“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诚信江阴网站所示本地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所推荐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报告业务,江阴市发改委(信用办)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监管,加大对信用服务机构现场检查力度。
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平台网址:http://credit.jiangsu.gov.cn/jscsomis/webSite/pageHome/webCsoCompany.htm?input=&cyry=&sfyycqk=&px=&page=1&pageSize=10&unitId=1
江阴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电子邮箱:mayor@email.wuxi.gov.cn 苏ICP备05002806号 苏公网安备 32028102000565号 网站标识码:320281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