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3538 | 生成日期 | 2022-07-15 | 公开日期 | 2022-07-21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函 |
主题(一级)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主题(二级)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关键词 | 项目,设施,提案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推进老小区集中充电,助力城市人居品质提升的建议 |
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民盟江阴市委 |
标 题 |
关于推进老小区集中充电,助力城市人居品质提升的建议 |
建议/提案内容 |
江阴市人民政府文件《关于扎实开展江阴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里提出:加强城市更新工作,实现城市形态提升、空间布局合理、产业结构优化、人居环境改善、公共配套完善,加快建设美丽江阴打造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城市更新其中一项主要工作是老旧街区提升改造。现聚焦老旧街区改造中本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建设,分析基本情况,针对建设方案,提出政策保障、建设形式及管理责任、建设标准、建设经费及运营模式、长效管理及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思路和建议,保证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中心建设的安全可靠。 一、现状与问题 当前,电动自行车因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成为近距离代步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小区电动车充电的问题就日益突出。电动车车主为了给电动车充电,或是从自家窗口扔下一根很长的临时电源,或是把电瓶取下来抬回家充电。而物业方面,因无充电计量设备及统一规划停车区域,造成了小区电动车充电管理的缺位。 (一)火灾隐患较大 随着电动车的家庭保有量不停上升,电动自行车使用过程中违章充电、占用通道等问题时有发生。由于车辆自身较重、上下搬动不便,电动自行车普遍摆放在建筑首层室内,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火焰和浓烟将封堵建筑的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群死群伤。近年来因房内电动自行车充电引起的火灾起数常有报道。 (二)小区形象较差 充电场所有限,有些老旧小区根本没有充电设备,很多小区电动车充电基本是由用户自己从家里拉个插线板或者小区随意安装几个电源接口,这样一来整个小区浏览一圈则东一辆电动车西一辆电动车,有的充电桩没有加盖雨棚,充电器裸露在外,广大住户对露天充电颇为担忧,严重影响了小区形象。 (三)收费标准混乱 充电桩不够用、充电费用高,有固定的几块钱套餐制,也有机动灵活的小时制,在不同的地方充电收取的费用也有区别。 (四)配套管理不力 老旧小区缺少正规的物业管理,消防通道堵塞、充电线路私拉乱接,停车纠纷等问题都非常突出。同时,新能源汽车充电位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买车容易充电难一直是不少充电桩车主头疼的问题。由于先天规划和场地条件的限制,目前在老旧小区布设充电桩主要面临电压不足、传统车位紧缺两方面的问题。 二、对策与建议 基于以上现状和问题,我们提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中心建设初步设想和建议。 (一)政策保障 政府应充分认识建设充电中心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在前期布点规划、宣传发动、充电桩安装点建设等方面,积极争取经费和政策支持,全力做好建设经费和政策保障。 1、选址保障。住建、土地、执法、市政等部门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协助乡镇( 街) 做好充电中心选址工作,确保建设任务高效推进。 2、用电收费保障。独立小区式、社区街道式、公共区域式等民生类集中停放点,按照居民用电标准予以计费,电力部门要牵头做好业务指导和有关保障。 3、经费补助。对于独立小区式等具有一定规模的民生类充电中心建设,建设点经费补助原则上实行市财政、属地乡镇( 街) 、村居各承担一定比例建设费用,对使用率高、运营管理好的充电中心(安装充电桩5个或5个以上、占地面积150m2以上),市财政视情予以一定经费补助。 (二)建设形式 老小区空间不足,不妨让居民、物业、街道社区、消防公安、企业等一起参与到“找车棚”的过程中来,用民主协商的方式,让大家一起想办法。各小区因村施策,根据各村实际情况摸索出以下三种充电中心建设形式: 1、独立小区式。利用小区内垃圾地、边角地进行开发,依托门卫岗亭进行管理,适合设置在有物业、有围栏独立的小区,住房较密,能较好预防火灾隐患。 2、社区街道式。利用社区房屋边或街道两侧空地,依托街边建筑屋主人(或租赁主)进行管理,适合设置在社区、街道、小商业街空地。 3、公共区域式。利用大型公共区域中的空地,如:大桥下,公园边,超市外,依托所在地业主进行管理,适合设置在购物超市、大型专业市场等大型人员密集场所。 (三)建设标准 对充电中心进行科学设计,内部按各功能区进行划分,设充电区、停放区,预留进出通道,设箭头标识,引导人员有序停放、充电。 1、通用标准。集中充电装置电气线路敷设应符合技术标准要求,并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电动自行车车棚应采用不燃材料搭建,不得靠近楼梯口和门洞;配备简易喷淋、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还要满足消防应急通道要求;有漏保装置、烟感报警器;有条件的安装可视监控探头,纳入综治指挥中心,实施实时监测。 2、室外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宜单独设置在室外,须与其他建筑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相邻一侧居住建筑外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3、室内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设置在室内时,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室,与其他区域(包括门厅、走道、楼梯间等)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实体墙(应砌筑至楼板底部)进行防火分隔。 (四)建设经费及运营模式 可以把安装充电桩事项作为一项公共产品来设计,除了政府投入,还要适时引入社会企业参与,并充分听取居民需求。拓宽运营模式,确保长效管理,鼓励市场化运营模式,积极推广充电中心火灾保险、专业力量维保,确保充电中心长期有效。 1、自营模式。由出资建设方自行运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村居、企业提供免费充电服务。 2、第三方运营模式。对于部分缺乏管理人员,但有零散空地可以设立小型充电中心的社区、村居、街道、企业,引入第三方管理服务机构开展充电中心建设,建设经费由第三方管理服务机构承担,收益归该机构所有,后期管理运行维护也由该机构负责 3、合作运营模式。由建设方和第三方机构合作运营。政府应加强与运营方沟通协商,既要明确责任又要协作共进,既要督促投入力度又要切实提供保障。村(社区)、企业的充电中心建成后,要实行专人管理,定期对充电桩等相关设施进行保养检修,及时消除各类消防隐患,确保电动车充电停放场所安全。 (五)长效管理及消防宣传 1、加强排查联合整治。为了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降低因电动车自燃和充电带来的安全隐患,国家应急管理部出台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根据该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政府应广泛发动驻村干部、村两委、网格员、联防队员、消防志愿者等力量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开展全面排查,对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特别是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私拉电线和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等,一律责令立即整改并处相应的罚款。 2、联合质检和工商部门,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和维修等环节的管理。协调住建部门督促指导物业服务管理企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存放、集中管理,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进行统一维护,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3、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印制粘贴禁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宣传图画、公告等宣传品,并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基地开设电动自行车火灾现场模拟体验室,播放电动自行车火灾相关视频资料,提升群众消防意识,正确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 |
承办单位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内容 |
民盟江阴市委: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老小区集中充电,助力城市人居品质提升的建议》,市政协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作为省级重要改造任务之一,被列为无锡市高质量发展考核清单,也是江阴市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我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历史悠久,自2004年试点老旧小区改造至今已基本实现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的全覆盖,为提升人居品质、改善群众生活、展现文明城市形象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切实解决百姓的急难愁盼,力促小区旧貌换新颜,我们深入贯彻国办发〔202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指导意见》,紧紧围绕省、市相关要求,持续高效推进我市老旧小区的改造工作。 你委在政协建议案中提到的关于推进老小区集中充电,助力城市人居品质提升的建议,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2022年无锡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及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提出,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今后新能源车的普遍性,在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可以100%建设充电设施,满足今后的电动车充电需求;对于已建小区,在考虑消防、电网等安全因素的前提下,要配合相关部门出台协助物业建设充电桩的政策法规,引导、规范已建小区的充电桩补充建设。同时,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 在我市老旧小区改造中,我们先行先试,开展了有益的探索。在充电桩组织建设中,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到城市充电桩的建设中来。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通过个人投资并入统一网络,或者参股形式参与建设运营充电设施,对充电设施运营企业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进行管理。在2021年华泰御花园小区改造中,已实现充电桩的设置。为满足居民的停车需求,现增设植草砖停车位到345个,布设电动汽车充电位8个,改造后共计机动车位363个。同时,增加非机动车充电桩26处(每处5-10辆充电位),分散布置在小区室外楼宇间,共计190辆非机动车充电车位。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天鹤社区改造已完成电动汽车充电位25个,非机动车充电位共计50个;澄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今年设计电动汽车充电位600个,非机动车充电车位1800个。改造由国家电网等有关企业投资,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企业开展集中充电投资,可以收获相应的经济效益,扩大企业的电力需求,带动电力企业的发展。 改造后,一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属地街道将引入物业公司进驻,维护小区的秩序管理、落实小区消防安全等管理工作。二是筹划物业管理新模式,立足江阴实际,研发“智慧物业”智能平台,构建全市范围内“大物业”管理模式。三是考虑搭建充电桩集中信息管理系统,如开发手机APP,为车主提供空余车位显示、最近充电桩查找、充电优惠指南等服务。四是老旧小区改造时计划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电瓶车集中充电的投资、管理和维护,积极倡导“谁投资、谁受益、谁管理、谁维护”的理念。五是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呈现出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谐格局。 谢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86070523) |
答复时间 |
2022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