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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3487 生成日期 2022-07-15 公开日期 2022-07-20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主题(一级) 商贸、海关、旅游 主题(二级) 旅游、服务业 关键词 项目,销售,提案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规范商场“动物乐园”的建议
关于规范商场“动物乐园”的建议

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市政协提案

主提人

民进江阴市委

 

关于规范商场“动物乐园”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关于规范商场“动物乐园”的建议

最近,江阴多处商场出现一种动物乐园的店铺,通过投食喂养、抚摸玩耍等方式和动物进行趣味互动,吸引孩子游玩。这种新兴行业,主打儿童体验是很好的尝试,但在全封闭的商场内部开设动物乐园存在一定隐患。一是卫生、环境气味情况令人担忧。实地了解发现,这些与小朋友互动,甚至可以售卖的小动物都没有看到明显的检验检疫证明。二是通风状况存在潜在威胁。商场内部的新风系统一般是一体化的,如果存在有害病毒,会通过商场通风系统对商场环境造成潜在威胁。   

为此,建议:一、做到检疫要过关。与小朋友亲密互动的小动物明星们,应当在动物园主要位置或小动物旁边提供相应的检疫证明,确保不存在任何传染病的危险性。售卖的小动物应提供可售卖的相关资料。 二、做到卫生要到位。室内动物乐园对动物卫生要求更高,需定期打扫以防止排泄物等污染。同时应建立独立的新风系统,尽可能隔离商场大系统,防止整个商场受污染。 三、做到爱心要示范动物亲子喂养,是为孩子们提供亲近动物的平台。商铺作为主要责任人,要尊重动物的生命,避免出现虐待动物的行为发生。

承办单位

商务局

答复内容

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0103

提案的办理函复

 

澄政办函〔2022497

 

范恩卓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规范商场“动物乐园”的建议》,市政协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我局会同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认真阅悉了你的《建议》,赞同你对我市“动物乐园”的看法,认为你所指出的“两个问题”和所提出的“三点建议”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场“动物乐园”工作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并按照各自职责共同提出了关于在商场内开办“动物乐园”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具体如下:

1、开馆前期考虑动物和人的空气互通问题,不采用新风和商场循环,只采用排风,通过大型风机直排到商场外部。

2、各类动物需经过检查合格并取得相关证书后在店内饲养(检查:动物无疾病、无传染病、无暴躁倾向,检查保证符合经营中的安全要求;证书:动物养殖基地提供统一的动物疫检合格证书或接种疫苗证)。

3、“动物乐园”每天需做好卫生的消毒,保持持续性消杀,动物排便立刻清理干净。

4、在“动物乐园”内树立爱心提示牌,让大小朋友们了解动物和人类的关系,并通过工作人员去耐心引导未成年小朋友进行喂养,竖立爱心喂养观念,做好现场管理。

目前八佰伴内的“动物乐园”已采纳了您的《建议》,后续我局将会同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商场“动物乐园”的监管与指导,规范运营。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86861421

答复时间

20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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