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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3460 生成日期 2022-06-15 公开日期 2022-06-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主题(一级) 其他 主题(二级) 其他 关键词 建设,提案,建议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直管公房改造升级的建议
关于做好直管公房改造升级的建议

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市人大建议

主提人

华林其

标  

关于做好直管公房改造升级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直管公房,是计划经济时期福利分房的产物,它将单位与职工通过福利的形式更紧密连接在一起,解决了职工住有所居的基本生活问题,发挥了其特定的历史功能。但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商品房成为人们解决住房的主要渠道,公房也淡出了大多数人的视野。然而青阳镇作为经济发展起步较早的乡镇,辖区内坐落有42处总面积超2万平方米的直管公房,其中40处为2000年以前建成,且周边配套设施不健全,环境条件先天不足。随着江阴市提出要扎实推进城市更新,打造现代化滨江花园城市目标,直管公房这类存量住房的改造升级变得尤为迫切。 201612月,自我镇正式接收市江阴市住建局直管公房42处(293户)进行属地管理以来,每年投入约70万元用于采购保险+服务及日常维修,从而确保直管公房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但所收租金仅勉强与开支持平。对于部分年代久远的直管公房,我镇进行了结构安全鉴定,目前C级房屋为5处,均已纳入保险+服务日常监管。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些房屋的解危工作及改造升级难度愈发提高,此外要做好直管公房城市更新工作必须要面对并解决好房屋租赁关系、过渡保障、改建手续等问题,为此建议通过以下几方面努力,向城市更美好迈出坚实的一步: 一、厘清权责关系,把好租赁审核关 建议由江阴市住建局(产权人)与属地通力配合,梳理第一手租户信息,对于转租、空关、强占、违规装修等行为联合综合执法部门进行查处或清退,严把租房合同签订审查关,重拳整治租赁乱象,重铸直管公房市场,为后期改造升级打好坚实基础。 二、增加租赁房源,把好保障兜底关 对于部分C/D级危房,我镇将进行合理评估,若不具备改造升级价值,我镇将函告产权单位,拟定房屋拆除计划,其租住人员通过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予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但目前青阳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存量严重不足,随着霞客湾科学城建设,安置房建设缺口大,我镇土地指标严重不足,请江阴市人民政府考虑适当增加土地指标用于我镇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 三、扩大更新范围,把好改造协调关 目前江阴市确定的城市更新范围为城市主城区,但直管公房改造升级作为系统工程,涉及主体改造、雨污分流、照明完善、立面出新、绿化提标甚至是物业托管等方方面面,牵涉审批、资规、公用事业等多个市局机关,若该项工作能纳入江阴市城市更新范畴,既能做出更优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案,又能在统筹推进上更快一步,让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承办单位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华林其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做好直管公房改造升级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直管公房是计划经济时期本市政府解决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福利住房,随着商品房、经适房、廉租房的住房制度改革,直管公房功能不断弱化,加上建造年代久、配套不齐全,管理难度越来越大。201611月市政府召开56次常务会议明确,将住建局所管辖的乡区直管公房移交给属地政府经营管理。目前我局负责经营管理的公房主要集中在江阴市城区范围。

这几年市委市政府不断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住建局先后制定了《城区直管公房管理办法》和《江阴市城区直管公房租赁操作细则(暂行)》,设置了公房的准入门槛,亮化了申请审核流程,规范了使用入住行为和退出机制。《细则》明确租住公房必须家庭名下无住房、公房不得转租转让、公房先审核后租赁等,城区直管公房管理上了新台阶。

  201612月,住建局严格按照澄政纪(201610号会议纪要规定,将所属青阳镇管辖范围内的直管公房移交给镇政府,并签订直管公房资产划转移交协议,明确将直管公房的管理权、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一并移交。同时移交的还包括房产证、土地证、押金、预收租金等相关资料。201711日起公房所有权责属于青阳镇政府,镇政府应做好房屋的日常维护、安全巡查及租赁管理等经营管理工作。你们可以参照我们城区直管公房租赁操作细则加强管理,也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措施。如果需要处置房产办理权证,相关税费由你们承担,市住建局无条件配合。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市十四五期间重点推出的保障模式,利用存量土地、存量住房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土地等性质用于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困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分别纳入为民办实事和重点工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的为组长的、以发改、财政、资规、住建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为各镇街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提供政策优惠和绿色通道。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86071415

答复时间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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