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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01404053X/2022-03447 生成日期 2022-06-15 公开日期 2022-06-28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体裁
主题(一级)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主题(二级) 城乡建设(含住房) 关键词 乡镇,建设,提案,建议
效力状况 有效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尽快出台农村农房翻建改善人居环境政策的建议
关于尽快出台农村农房翻建改善人居环境政策的建议

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市人大建议

主提人

季海庆

标  

关于尽快出台农村农房翻建改善人居环境政策的建议

建议/提案内容

近年来,周边很多乡村都在推进农村建房试点工作,一大批各具地方特色、彰显地方风貌的农村聚居住区逐步建成,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民居住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为新农村建设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农村很多房屋都是8090年代建造的,结构简单,房屋破旧、危险,应尽快进行旧房翻建。 目前,只有少部分村进行了农户翻建工作的试点,大部分村庄还没有进行,所以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的基本村庄面貌和人居环境。只有地方政府出台切实可行的农房翻建政策,由乡镇和村委来主推,尤其需要村委来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并充分调动农民的自主建房的积极性,才能从面上带动广大农户拆除破旧房屋,建设美丽宜居的家园,才能解决百姓住房需求。对此建议: 1、坚持设计先行。由村委先进行规划编制,村委根据各自村庄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做到外部形象整齐、美观,能为人居环境建设提档升级、增光添彩。设计费用较大,对财力紧张的村该费用由市、镇补贴。 2、尽快出台惠民政策。从为民、利民角度出发,在宅基地、市政配套用地上尽快满足农房翻建的土地指标需求。同时出台市、镇、村三级百姓农房翻建进行补贴标准,让百姓积极参与进来。 3、积极推动分层实施方案。农村危旧房屋是影响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难点。针对该类房屋应出台相对应的政策,该拆拆、该建建。 建议请相关部门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建议。

承办单位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内容

季海庆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农村农房翻建改善人居环境政策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20177月,我市率先对长泾镇和月城镇6个行政村启动农房建设改革试点工作。2019年农房建设开始进入加速跑阶段,全市14个镇街41个村庄累计竣工2351户。

今年由市住建局牵头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工作,《江阴市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江阴市现代美丽农居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两份文件已正式发布。目前全市规划发展村庄可通过新建、修建、修缮等多种方式进行农居建设。按照村庄类型,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村庄以新建、修建为主,鼓励城郊融合类村庄向城镇融入,集聚提升类村庄向镇(街道)集聚;特色保护类村庄以修建、整体改善为主。2022年全市启动50个美丽农居建设点;2022—2024年,每年建成1-2个现代美丽农居示范点(示范村),今年长泾镇花园村林顶桥和徐霞客镇皋岸村河西新村打造成美丽农居示范村。到2025年底,规划发展村庄的60%基本建成现代美丽农居;在此基础上,再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所有规划发展村庄的现代美丽农居建设任务,基本形成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新江南人家村落。

一、关于规划设计

强化规划引领,开展镇村布局规划优化调整工作,合理确定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和布局,优化规划发展村庄建设规模。合理优化因高铁、地铁、霞客湾等重大项目需拆迁自然村的村庄分类。加快推进有规划发展村的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同时各规划发展村根据年度建设计划分批完成村庄建设点规划(自然村)设计工作。到2022年底,完成有规划发展村的行政村村庄规划全覆盖,并编制完成50个启动建设村庄的建设点详细规划(自然村)。今年由江阴市规划设计院统筹负责美丽农居建设所涉及的相关规划。同时计划创建省级特田和打造精品亮点的村庄,由江阴市规划院与省城乡规划院等高水平设计单位合作进行设计。

规划设计费用方面,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期间(2017-2021年)完成的行政村村庄规划,市级按照合同价50%,最高不超过30万元进行奖补,同一个行政村只享受一次;对于已完成的规划发展村建设点的详细规划(如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规划、村庄建设规划等),市级按照合同价80%,最高不超过50万元进行奖补,同一个自然村只享受一次。

二、关于惠民政策

1、节约土地资源。美丽农居建设中,我们充分尊重农民群众选择权,对在规划发展村或集聚点更新改善农房的农户给予鼓励支持;对农居建设过程中实现宅基地减量化节地的给予奖励。对进入城镇意愿强烈、主动放弃宅基地安置的农户,探索通过宅基地置换商品房或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给予安排,对闲置宅基地及住房也可采取自愿有偿退出、折价入股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统一规划利用。主动放弃宅基地安置和自愿有偿退出、折价入股的,均必须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办法将由相关部门研究制订。

2、加强资金保障。将新农村建设奖补专项资金、村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特色田园乡村建设专项资金)进行整合,统筹用于支持现代美丽农居建设。

通过组团形式进行异地新建或者原地翻建新建农房的(即农房建设),市级按照8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农房村庄风貌符合《无锡市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指南(试行)》,且宅基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符合相关规定的,在8万元/户的基础上,再奖补2万元/户。

通过房屋修缮或墙面出新等方式改善农房的(即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达到江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标准的,市级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通过无锡市级特色田园乡村验收的,江阴市级按照3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无锡市级奖补60万元/村;成功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的,江阴市级按照4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无锡市级奖补120万元/村,省级奖补240万元/村。以上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景观绿化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

成功创建江阴市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示范点(示范村)的,在按户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再奖励100万元/村。

三、关于农村危旧房屋

202012月起,我们按照省相关文件要求,在全市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前全市累计排查农房总数174184户,其中用作经营性的自建房17707户,非经营性自建房139436户,非自建房17041户。初步判定存在风险的有559户,其中C级、D81户,均已整治完成。

今年5月,在前期行政村集体土地上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全市自建房开展再排查再整治,进行查漏补缺回头看5月底前,重点对初判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回头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范围,到8月底,完成所有行政村集体土地上的非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

对于经排查新增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将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评估(鉴定)。对于经排查新增初步判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否则不得继续居住或者开展经营活动。对疑似有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经确认属于违法建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未经竣工验收的新建农房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性活动。

《江阴市危险房屋解危治理暂行办法》(澄政办发202131号)文件中明确,根据危房等级、房屋性质等实际情况,目前可采用加固、征收拆迁、翻修、异地置换四种方式。

1、加固。可加固的危房,采取加固除危方式。

2、征收拆迁。不具有加固价值,需整体拆除,已列入征收拆迁计划的,通过征收拆迁方式进行解危。房屋征收解危过程中,房屋权属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权属单位负责组织危房所有人(使用人)搬迁;房屋权属为个人、私有企业,或权属不清的,由属地镇街园区负责组织危房所有人(使用人)搬迁。

3、翻修。经鉴定为D级且未被列入征收拆迁计划的危房,可进行翻修。危房所有人(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同意,按照权属证书载明的原位址、原面积、原高度等规定进行翻修。

4、异地置换。应整体拆除且危房所处位置不具备翻修条件暂无征收拆迁计划的危房,采取异地置换房源方式,可在异地新建或购买现有安置房。

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安全责任人无力承担或者无法全部承担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镇街园区和条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危险房屋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通过加固维修解危的,可按规定提取房屋维修基金;涉及翻修、大修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86071419

答复时间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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