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3444 | 生成日期 | 2022-06-15 | 公开日期 | 2022-06-28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函 |
主题(一级) | 其他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建设,提案,建议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相结合的有关建议 |
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
市人大建议 |
主提人 |
陶飞 |
标 题 |
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相结合的有关建议 |
建议/提案内容 |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和镇区购买商品房住宅、结婚用房和学区房,在农村、城乡接合部掀起了一股购房热潮。大量农村人员户口性质城镇化导致了农村很多房屋的闲置,这些大多是在70、80年代建成的房屋不仅构件简单,承载力不足,且年久失修基本已达使用年限,有的甚至已达到危房等级。苏南地区的农村房屋基本为兵营式联排房屋,几户人家联成一排,合墙共建。逐户翻建解危的操作性不大,慢慢的演变成现在的群租房。由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相对滞后,直接导致不少地方环境卫生的脏乱差;居住人口基数大,人员结构复杂,法律、消防、安全等意识淡薄,导致事故频频发生,治安网格管理面临新的考验,尤其体现在疫情防控工作上,给地方部门增添了很大的工作量。对此建议: 1、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六届五中全会中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具体要求,遵守国土资源部门耕地“红线、底线”和住建部门建设房屋相关规定,以优化空间布局,完善体制机制,配套基础设施为基础,有序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2、在农村宅基地房屋权属明确的情况下,按照一户一宅制度,规范建房申请流程,建立一户一册档案。同时市镇两级配套抗震补贴和基础设施补贴等专项资金。 3、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探索宅基地转让相关要求,提高农民自愿有偿腾退宅基地的补偿款。盘活农民资金,壮大集体资产。 4、在危房改造建设过程中,针对刚需群体“急需房,钱不多”的难题,可向住房公积金中心、银行、农村合作社申请双向贷款,解除群众后顾之忧。 建议请相关部门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建议。 |
承办单位 |
江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答复内容 |
陶飞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危房改造和美丽乡村相结合的有关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现代“美丽农居”建设 今年由市住建局牵头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工作,《江阴市推进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的实施意见》《江阴市现代“美丽农居”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两份文件已正式发布。 目前全市规划发展村庄可通过新建、修建、修缮等多种方式进行农居建设。按照村庄类型,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村庄以新建、修建为主,鼓励城郊融合类村庄向城镇融入,集聚提升类村庄向镇(街道)集聚;特色保护类村庄以修建、整体改善为主。优先将现状规模大于50户的规划发展村庄作为现代“美丽农居”建设对象。优先在“两园一区两带”规划范围内的规划发展村庄开展农居建设。优先对因生态保护需要或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村庄实施搬迁改善。 2022年全市启动50个美丽农居建设点,其中长泾镇花园村林顶桥和徐霞客镇皋岸村河西新村打造成美丽农居示范村;到2025年底,规划发展村庄的60%基本建成现代“美丽农居”;在此基础上,再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所有规划发展村庄的现代“美丽农居”建设任务,基本形成白墙黑瓦、清清爽爽的“新江南人家”村落。 二、关于农村危旧房屋改造 《江阴市危险房屋解危治理暂行办法》(澄政办发〔2021〕31号)文件中明确,根据危房等级、房屋性质等实际情况,目前可采用加固、征收拆迁、翻修、异地置换四种方式。 1、加固。可加固的危房,采取加固除危方式。 2、征收拆迁。不具有加固价值,需整体拆除,已列入征收拆迁计划的,通过征收拆迁方式进行解危。房屋征收解危过程中,房屋权属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权属单位负责组织危房所有人(使用人)搬迁;房屋权属为个人、私有企业,或权属不清的,由属地镇街园区负责组织危房所有人(使用人)搬迁。 3、翻修。经鉴定为D级且未被列入征收拆迁计划的危房,可进行翻修。危房所有人(使用人)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同意,按照权属证书载明的“原位址、原面积、原高度”等规定进行翻修。 4、异地置换。应整体拆除且危房所处位置不具备翻修条件暂无征收拆迁计划的危房,采取异地置换房源方式,可在异地新建或购买现有安置房。 三、关于建房申请流程及专项资金 2021年市农房办出台《关于规范江阴市农村住房建设试点村审批流程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中明确了农房建设试点村相关审批流程。 在专项资金上,通过组团形式进行异地新建或者原地翻建新建农房的(即农房建设),市级按照8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农房村庄风貌符合《无锡市农村房屋建筑风貌管控指南(试行)》,且宅基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符合相关规定的,在8万元/户的基础上,再奖补2万元/户。 通过房屋修缮或墙面出新等方式改善农房的(即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达到江阴市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标准的,市级按照2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通过无锡市级特色田园乡村验收的,江阴市级按照3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无锡市级奖补60万元/村;成功创建省级特色田园乡村的,江阴市级按照4万元/户的标准进行奖补,无锡市级奖补120万元/村,省级奖补240万元/村。以上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景观绿化建设和配套设施建设。 示范点(示范村)建设方面,新建或改善型现代“美丽农居”建设村庄,成功创建江阴市现代“美丽农居”建设示范点(示范村)的,在按户奖补资金的基础上,市级再奖励100万元/村。 四、关于土地资源 美丽农居建设中,我们充分尊重农民群众选择权,对在规划发展村或集聚点更新改善农房的农户给予鼓励支持;对农居建设过程中实现宅基地减量化节地的给予奖励。对进入城镇意愿强烈、主动放弃宅基地安置的农户,探索通过宅基地置换商品房或一次性货币补偿方式给予安排,对闲置宅基地及住房也可采取自愿有偿退出、折价入股方式,实现土地资源统一规划利用。主动放弃宅基地安置和自愿有偿退出、折价入股的,均必须将原宅基地交还原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办法将由相关部门研究制订。 五、关于资金方面 实施美丽农居建设的村庄,加大对农民住房改善的金融支持力度,对有承受能力的农户,通过“阳光幸福贷”等形式给予优惠支持。鼓励更多政策性、商业性银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通过“整村营销、上门服务”等方式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成本,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满足农民在房屋建设、装修等方面的合理贷款需求。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探索农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尤其是有实力、有品牌的开发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参与农村土地整治和农居建设。 实施危房改造的,危险房屋治理费用由房屋安全责任人承担;房屋安全责任人无力承担或者无法全部承担的,可以向房屋所在地的镇街园区和条线部门提出救助申请。危险房屋因第三人侵权造成的,由侵权责任人承担。通过加固维修解危的,可按规定提取房屋维修基金;涉及翻修、大修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86071419) |
答复时间 |
2022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