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2-01474 | 生成日期 | 2022-05-23 | 公开日期 | 2022-06-14 |
| 文件编号 | 澄政办发〔2022〕37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通知 |
| 主题(一级) | 卫生、体育 | 主题(二级) | 卫生 | 关键词 | 规划,医疗,通知 |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 内容概述 | 关于印发《江阴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阴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阴市“十四五”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2021—2025年)
为加强全市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任务,进一步提高全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满足全市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推进“健康江阴”建设,依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江苏省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的通知》和《“健康江阴2030”规划纲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1.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来,我市医药卫生事业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顶层设计不断完善,重点难点逐步突破,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为持续深化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2.居民健康成为人民群众基本民生要求
国民健康战略是我国重要战略之一,我市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与时俱进,积极推进“健康江阴”建设。至2020年,全市建立并纳入电子化管理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90.62%,孕期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97.84%,孕产妇管理率达90.12%。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100%“零差价”销售。居民健康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激活改革动力,释放创造活力。
3.经济新常态带来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新机遇
步入新常态的我市经济正在发生深刻变化,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锡澄一体化协同发展,既存在风险与挑战,也孕育着新机遇。卫生健康事业作为重要的民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基石,卫生健康事业需积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机遇,为实现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而努力。
二、规划范围、期限及医疗机构设置概念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江阴市全市域。
(二)规划期限
以2020年为现状年份,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三)医疗机构概念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及相关修订标准的规定,医疗机构的类别具体为:1﹒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2﹒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4﹒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5﹒疗养院;6﹒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7﹒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8﹒村卫生室(所);9﹒急救中心、急救站;10﹒临床检验中心;11﹒专科疾病防治院、专科疾病防治所、专科疾病防治站;12﹒护理院、护理站;13﹒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安宁疗护中心;14﹒其他诊疗机构。
三、规划原则
(一)问题导向原则。通过对全市十三五期间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面总结,以问题为导向,以“补短板、调结构、优布局”为目标,更加合理优化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公平可及原则。坚持市域卫生资源统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逐步缩小市域内医疗服务的供给差别,为居民提供及时、方便、快捷的多元化医疗服务,确保医疗服务供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
(三)适应需求原则。规划布局应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化发展进程,适应医学模式转变、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城市化以及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新挑战,适应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现状和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四)科学发展原则。坚持中西医并重,全面发展。立足现实、着眼长远,体现全局性、系统性和前瞻性。在规划执行期间,可根据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行政市域划分调整、人口和疾病谱的变化等情况,适时动态调整。
(五)均衡普惠原则。加强全行业监管与属地化管理,统筹城乡、区域资源配置,盘活存量、发展增量、优化结构、补齐短板、突破瓶颈、协调发展,促进卫生健康系统合作共享,注重发挥医疗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促进均衡发展。
(六)鼓励社会办医原则。适度控制公立医院发展规模,为社会办医提供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办医向高端化、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充分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作用,维护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构建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多元化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七)医防融合原则。以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推动医防供给资源融合,防治过程结合,统筹“平时”和“战时”双重需要,改善基层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全面提高应急处置和快速转化能力。
四、现状分析
(一)医疗服务及卫生资源现状
1.社会经济发展概况。2020年,江阴市下辖10个镇、7个街道、1个国家高新区和2个省级开发区。全市总面积988平方公里,2020年末常住人口177.9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4113.75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9.66亿元,人均GDP达到24.88万元,达到高收入国家和地区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为72185元、农民为38416元。四大类中国“500强”企业数、上市公司数继续名列全国同类城市第一。实现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十八连冠”、中国工业百强县“四连冠”、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市“十三连冠”。
2.医疗服务需求现状。2020年全市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40岁,全市人口出生率4.7‰,自然增长率-1.43‰,死亡率6.13‰,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52‰。全市前五位死因依次是恶性肿瘤、循环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内分泌营养和代谢疾病。“十三五”期间全市诊疗总人次为5418.11万人次;出院人数为145.23万人次。医疗技术水平逐步提高,2020年三、四级手术28418例,较2015年增长了21 %。医疗机构病床使用率为94%,平均住院日为8.5天。
3.医疗资源配置现状。2020年末,全市注册登记的医疗(卫生)机构共计645家(其中社会办医疗机构378家)。医院40家,其中综合医院18家、中医医院5家、专科医院8家、护理院9家;镇卫生院10家,村卫生室1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社区卫生服务站72家;门诊部60家;诊所、卫生所、医务室317家;专业公共卫生机构3家,血液透析中心1家。全市实际开放床位9789张,其中,公立医院床位5921张、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3868张,基层医疗机构床位1860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5.5张。全市卫技人员12120人,其中,注册执业(助理)医师5231人(含注册全科医师660人),注册护士5359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2.94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3.01人,每千常住人口卫技人员6.81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师3.71人。
(二)存在主要问题
1.总体医疗资源不足。我市每千人医疗机构床位数、每千人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注册护士数都低于无锡大市平均水平,在全市排名靠后,医疗资源总体不足;医护结构失衡,护士配备严重不足。应进一步加大对卫生健康领域的投入,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
2.优质医疗资源不足。“十三五”期间,我市区域内就诊率平均为88%。随着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对优质医疗资源需求持续增加,而我市二级以上医院承担大量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整体技术含量不高,优质资源供给不足,发展高等级医院的医疗服务,提升二级以上医院服务技术含量,提高服务质量,成为下一阶段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
3.基层医疗卫生资源不足。分级诊疗的目标是方便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这要求我市在扩增基层医疗机构的同时注重提升医务人员技术水平。主城区及周边人口密度的明显增长与目前基层医疗机构的布局不相适应,应进一步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在市域内的布局,满足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专科医疗资源不足。医疗机构的类别和功能结构分析显示,我市的医疗资源分布和利用与居民健康需求还不相适应,传染病、精神疾病、老年病、儿童疾病等医疗资源仍显不足。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等问题的加剧,需进一步鼓励举办专科医院,以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协调发展;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心理健康问题的增多,现有的精神专科医疗资源急需扩充。
5.优质社会办医资源不足。全市社会医疗机构经过多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多元化办医格局的雏形,但是,具有一定规模和专科特色的社会医疗机构比重不足,低层次、低水平重复的医疗机构过多,多元化办医格局还未真正形成。应充分发挥政府卫生健康部门的主导作用,维护医疗卫生公益性,构建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体,社会办医为补充,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分工明确,优势互补的多元化现代医疗服务体系。
五、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主题, 围绕市委市政府“南征北战”“东西互搏”战略部署,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锡澄一体化协同发展战略布局,以“补短板、调结构、优布局”为目标,科学规划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数量、规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医防融合,更加注重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更加注重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协调,做精、做优医院综合服务,做全、做实基层卫生服务,做大、做强社会办专科医疗服务。到2025年建成与江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以两大医疗集团为主体,其它医疗机构为补充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资源要素配置指标
到2025年,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7.6张,其中社会办医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3.41张,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1.32张;市级公立医院总床位数提升至每千常住人口2.87张,控制公立医院单体规模不合理增长,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公立医院床位数保持在适宜水平。至2025年,全市按常住人口183万测算,以每千常住人口7.6张标准配置床位,医疗机构总床位数控制在13908张,可实际新增床位4119张。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9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达到4.5人。
2025年江阴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表1)
|
主要指标 |
2025年目标 |
2020年 (177.95万人) |
|---|---|---|
|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 |
7.6 |
5.5 |
|
市级公立医院 |
2.87 |
2.41 |
|
社会办医疗机构 |
3.41 |
2.17 |
|
基层公立医疗机构 |
1.32 |
0.92 |
|
片区中心医院 |
0.58 |
0.39 |
|
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74 |
0.53 |
|
中医医疗机构 |
1.1 |
0.53 |
|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
3.9 |
2.94 |
|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
4.5 |
3.01 |
|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
4.5 |
3.71 |
|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
1.67 |
1.11 |
|
市级以上医院床护比 |
1:0.6 |
1:0.46 |
江阴市医疗机构分类设置规划(表2)
|
机构类别 |
2025年 规划床位数 |
现实有床 开放位数 |
新增 床位数 |
|
公立市级医院 |
5250 |
4061 |
1189 |
|
基层公立医疗机构 |
2418 |
1860 |
558 |
|
社会办医疗机构 |
6240 |
3868 |
2372 |
|
合计 |
13908 |
9789 |
4119 |
六、机构设置
依据区域常住人口数,综合考虑城镇化、人口分布、地理交通环境、疾病谱等因素,合理布局医疗机构,合理控制公立综合性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市级公立医疗机构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2.87张,包括市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基层公立医疗机构床位配置标准为每千常住人口1.32张,包括医疗机构代码为B/C类的基层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公立医疗机构
1.综合医院
(1)三级综合医院:全市设置三级综合医院1家,即:江阴市人民医院
(2)二级综合医院:全市设置二级综合医院5家,保留现有4家,新增公立医院1家,由现有公立一级医院升级为二级综合医院。
(3)一级综合医院:除乡镇卫生院外,现有的一级综合医院予以保留,原则上不再新增。
2.中医医院
全市设置三级中医医院1家,即:江阴市中医院。设置二级中医医院2家,保留现有1家二级中医专科医院,即:江阴市中医骨伤医院;新增1家,即:江阴市中医外科医院。同时加强综合医院的中医科建设,开展以中医特色为主的综合性社区卫生服务,满足社区居民对中医医疗服务的需求。
3.中西医结合医院
新增1家,即:江阴市中医肝胆医院改扩建,按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标准建设。
4.专科医院
(1)传染病医院:设置1家。对现有市人民医院敔山湾院区传染病大楼进行改扩建,增挂江阴市传染病医院的牌子。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设置建设标准规范、业务流程合理的感染性疾病科门诊,全面落实各项管理制度。
(2)精神病医院:设置1家。即现有的江阴市第三人民医院。其它三级综合医院必须设置精神科,二级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门诊。
(3)老年病医院:设置1家。即江阴市中医院异地新建后,利用原址改造为江阴市老年病医院,其它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
5.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设置1家妇幼保健院,优化整合妇幼保健资源,利用市人民医院寿山路院区存量资产,按三级妇幼保健院标准改扩建。
6.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设置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家,保留镇卫生院10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家;澄江街道新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
7.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
设置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205个,保留村卫生室12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72个,在主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站10个。结合村、社区调整,全面完成全市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提档升级工程。
8.其他医疗机构
(1)采供血机构:设置1家,即:江阴市血站。
(2)急救中心、急救站:设置急救中心1家,即:江阴市急救中心。进一步完善全市院前急救站布点和建设,实现院前急救平均反应时间≤10分钟的目标。按照城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不超过10公里设置一个急救分站点的标准,在全市设置急救网络站点20个,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入急救网络。
(二)社会办医疗机构
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实行指导性规划,定期发布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除有上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限制外,由投资主体自由选择营利性或非营利性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高层次医疗机构,鼓励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或儿科、康复、护理、精神卫生等短缺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
七、资源调整
(一)优化床位资源配置
对资源密集区域,应严格控制机构设置和床位规模,通过资源优化和转移等方式,使区域内床位规模符合规划设置要求。对资源不足区域,通过引入密集区资源和增加资源等方式使区域内床位规模接近配置标准。
1.重新调整市人民医院整体布局,拆除市人民医院城中院区老旧病房,打开空间;城中院区保留肿瘤病区、老年病区、全科综合病区,床位规模700张。利用江阴市人民医院城中院区医疗用地改扩建江阴市妇幼保健院,床位规模300张;在市人民医院敔山湾院区的用地范围内,新建一幢住院大楼,床位规模800张;对现有市人民医院敔山湾院区传染病大楼进行改扩建,床位规模150张。
2.完成江阴市中医院异地建设,位于主城区南部高铁新城区,床位规模1000张,确保在“十四五”内竣工投运;中医院搬迁后,利用原址改造为江阴市老年病医院,床位规模300张。
(二)加强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建设
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是以农村居民健康管理为中心,提供医防融合、家庭医生签约及其转诊分诊等综合连续服务,为辖区内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向上级医院转诊超出自身服务能力的常见病、多发病及危急和疑难重症病人。指导和帮扶周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管理和技术开展,统筹片区医疗卫生资源集约利用。政府在基本建设、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上给予重点支持,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全市区域发展需要,重点加强澄东、澄南、澄东南、澄西等四个片区中心医院建设。
1﹒江阴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00张,总床位规模300张。
2﹒江阴市青阳医院,新增床位100张,总床位规模300张。
3﹒江阴市第五人民医院,新增床位100张,总床位规模300张。
4﹒江阴市利港医院,总床位规模159张。
(三)调整专科资源结构
专科医疗机构面向全市服务,床位资源应全市统筹,根据需求变化动态调整。规划期内全市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实行总量控制,全市统筹使用,优先用于优质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专科医疗机构。
1.新建精神卫生大楼,建成以精神卫生为特色的三级精神病专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床位规模700张。
2.对现有市人民医院敔山湾院区传染病大楼进行改扩建,江阴市人民医院增挂江阴市传染病医院牌子,床位规模150张。
3.在规划期内在江阴市中医院异地新建后利用原址医疗用房改造为江阴市老年病医院,床位规模300张。
4.在规划期内将市口腔病防治所改建成二级口腔医院,床位规模15张。
(四)推进社区医院建设
推动城市社区和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乡镇的基层医疗机构转设社区医院,进一步健全科室设置、添置医疗设备、完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推动区域卫生资源深度整合,实现基层服务同质化。
(五)引入社会办医竞争机制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法举办医疗机构,对涉及新增或调整资源的医疗机构,支持由社会力量来举办,不受机构类别、数量和规划布局限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开展多种类型的医疗业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合作。
(六)深化医防融合发展
加强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落实公共卫生职责。建立健全分级分类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优化传染病救治资源布局,完成江阴市人民医院敔山湾院区传染病医院改扩建工程,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传染科、发热门诊和核酸检测实验室建设,按照“平疫结合”原则,在片区中心医院推进隔离留观病区建设。健全院前急救转运体系,实现急诊急救信息互联互通、无缝衔接,支持远程指导急救转运和应急救治。
八、保障措施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投入力度。强化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建立政府卫生健康事业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新增政府卫生投入重点用于支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保障,加大对公立医院改革、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的经常性投入,逐步提高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卫生健康事业,扩大社会资本参与卫生健康发展的途径。
(二)推进依法行政,强化综合监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综合监管体系,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备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管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完善卫生监督体制,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鼓励社会各界对卫生健康系统运行绩效、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价和监督,提高医疗卫生资源利用效率,保证医疗卫生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三)强化行风建设,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健全和落实行风管理制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医务人员恪守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优化医务人员执业环境和条件,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调动医务人员改善服务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卫生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九、附则
本规划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并定期组织召开规划实施评估会,对组织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及时修订完善。本规划中以“中心”作为医疗机构通用名称的及“三级医疗机构”,需经省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后实施。
本规划由江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江阴市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
2.江阴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
3.江阴市急救中心(站点)设置规划汇总表
附件1
江阴市市级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级别类别 |
所在区域 |
规划床位(张) |
建设情况 |
备注 |
|
1 |
市人民医院(城中院区) |
3级综合 |
澄江街道 |
700 |
原址保留 |
|
|
2 |
市人民医院(敔山湾院区) |
3级综合 |
云亭街道 (敔山湾地区) |
1900 |
原址扩建 |
|
|
3 |
市传染病医院 |
3级专科 |
云亭街道 (敔山湾地区) |
150 |
原址扩建 |
|
|
4 |
市中医院 |
3级中医 |
澄江街道 |
1000 |
异地新建 |
|
|
5 |
市妇幼保健院 |
3级妇幼保健院 |
澄江街道 |
300 |
存量资产 |
人民医院城中院区改扩建 |
|
6 |
市老年病医院 |
2级专科 |
澄江街道 |
300 |
存量资产 |
中医院原址改造新增 |
|
7 |
市第三人民医院 |
2级综合 |
夏港街道 |
200 |
|
三块牌子一套班子 |
|
8 |
市精神卫生中心 |
3级专科 |
夏港街道 |
700 |
原址改扩建 |
|
|
|
市级公立医院床位合计 |
|
|
5250 |
|
|
附件2
江阴市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汇总表
|
序号 |
机构名称 |
级别类别 |
所属镇、街道 |
规划床位(张) |
建设情况 |
备注 |
|---|---|---|---|---|---|---|
|
1 |
市第四人民医院 |
2级综合 |
华士镇 |
300 |
现状保留 |
|
|
2 |
市第五人民医院 |
2级综合 |
祝塘镇 |
300 |
原址改扩建 |
|
|
3 |
青阳医院 |
2级综合 |
青阳镇 |
300 |
原址改扩建 |
|
|
4 |
市中医肝胆医院 |
3级中西医 |
月城镇 |
300 |
原址改扩建 |
|
|
5 |
市中医骨伤医院 |
2级中医 |
云亭街道 |
200 |
现状保留 |
|
|
6 |
市中医外科医院 |
2级中医 |
高新区城东街道 |
150 |
原址改扩建 |
|
|
7 |
利港医院 |
2级综合 |
利港街道 |
159 |
现状保留 |
|
|
8 |
周庄医院 |
1级综合 |
周庄镇 |
99 |
现状保留 |
|
|
9 |
中船澄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职工医院 |
1级综合 |
澄江街道 |
20 |
现状保留 |
|
|
10 |
石庄卫生院(璜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璜土镇 |
40 |
现状保留 |
|
|
11 |
马镇卫生院(徐霞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徐霞客镇 |
60 |
原址改建 |
|
|
12 |
文林卫生院(祝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祝塘镇 |
50 |
原址改建 |
|
|
13 |
顾山卫生院(顾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顾山镇 |
80 |
现状保留 |
|
|
14 |
新桥卫生院(新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新桥镇 |
40 |
现状保留 |
|
|
15 |
陆桥卫生院(华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华士镇 |
50 |
现状保留 |
|
|
16 |
周庄卫生院(周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周庄镇 |
20 |
现状保留 |
|
|
17 |
月城卫生院(月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月城镇 |
0 |
现状保留 |
|
|
18 |
青阳卫生院(青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青阳镇 |
20 |
现状保留 |
|
|
19 |
长泾卫生院(长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长泾镇 |
20 |
异地新建 |
|
|
20 |
夏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夏港街道 |
0 |
现状保留 |
|
|
21 |
城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澄江街道 |
30 |
异地新建 |
|
|
22 |
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澄江街道 |
20 |
现状保留 |
|
|
23 |
城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澄江街道 |
20 |
新建 |
|
|
24 |
城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澄江街道 |
20 |
新建 |
|
|
25 |
城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城东街道 |
60 |
原址改扩建 |
|
|
26 |
利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利港街道 |
60 |
异地新建 |
|
|
27 |
申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申港街道 |
0 |
现状保留 |
|
|
28 |
南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南闸街道 |
0 |
现状保留 |
|
|
29 |
云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云亭街道 |
0 |
现状保留 |
|
|
|
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床位合计 |
|
|
2418 |
|
|
附件3
江阴市急救中心(站点)设置规划汇总表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性质 |
位置 |
车辆 |
驾驶员 |
医生 |
护士 |
担架员 |
备注 |
|---|---|---|---|---|---|---|---|---|---|
|
1 |
市急救中心 |
公办 |
澄江街道 |
29 |
22 |
16 |
11 |
12 |
|
|
2 |
市第三人民院急救点 |
公办 |
夏港街道 |
3 |
5 |
6 |
0 |
0 |
|
|
3 |
市中医骨伤医院急救点 |
公办 |
云亭街道 |
2 |
2 |
11 |
0 |
1 |
|
|
4 |
南闸医院急救点 |
社会办 |
南闸街道 |
2 |
4 |
9 |
0 |
0 |
|
|
5 |
临港医院急救站 |
社会办 |
申港街道 |
2 |
3 |
6 |
12 |
1 |
|
|
6 |
璜土医院急救点 |
社会办 |
璜土镇 |
1 |
2 |
2 |
11 |
0 |
|
|
7 |
市中医肝胆医院急救点 |
公办 |
月城镇 |
2 |
3 |
7 |
0 |
3 |
|
|
8 |
青阳医院急救站 |
公办 |
青阳镇 |
2 |
3 |
4 |
1 |
3 |
|
|
9 |
徐霞客医院急救点 |
社会办 |
徐霞客镇 |
1 |
2 |
10 |
0 |
0 |
|
|
10 |
峭岐医院急救点 |
社会办 |
徐霞客镇 |
1 |
2 |
3 |
0 |
0 |
|
|
11 |
周庄医院急救点 |
公办 |
周庄镇 |
2 |
2 |
2 |
0 |
0 |
|
|
12 |
市第四人民医院急救站 |
公办 |
华士镇 |
3 |
3 |
4 |
0 |
0 |
|
|
13 |
市第五人民医院急救站 |
公办 |
祝塘镇 |
3 |
4 |
11 |
0 |
0 |
|
|
14 |
长泾医院急救点 |
社会办 |
长泾镇 |
1 |
2 |
2 |
1 |
1 |
|
|
15 |
北国医院急救点 |
社会办 |
顾山镇 |
1 |
4 |
7 |
6 |
0 |
|
|
16 |
澄西医院急救点 |
社会办 |
利港街道 |
2 |
3 |
3 |
2 |
3 |
|
|
17 |
利港医院急救点 |
公办 |
利港街道 |
2 |
2 |
2 |
2 |
0 |
|
|
18 |
新桥卫生院急救点(预留) |
公办 |
新桥镇 |
1 |
2 |
2 |
2 |
0 |
|
|
19 |
顾山卫生院急救点(预留) |
公办 |
顾山镇 |
1 |
2 |
2 |
2 |
0 |
|
|
20 |
霞客湾科学城急救点(预留) |
公办 |
徐霞客镇 |
1 |
2 |
2 |
2 |
0 |
|
|
21 |
高新区急救点(预留) |
公办 |
城东街道 |
1 |
2 |
2 |
2 |
0 |
|
|
|
合计 |
|
|
50 |
76 |
113 |
54 |
24 |
|
注:预留急救站点4个,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入急救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