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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不服江阴市公安局不予行政处罚一案〔2022〕澄行复不字第44号不予受理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2-05-10 15:09

江阴市人民政府

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

2022〕澄行复不字第44

 

王某:

本机关于20220422日收到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因你意思表述不清楚、材料不齐全,本机关于当日向你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要求你补正如下内容:1、写明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2明确行政复议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人提出的行政复议请求形式有以下几种,即请求撤销、确认违法和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应选择其中一种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按要求正确书写后提供行政复议申请书一式二份。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29日,本机关收到补正材料。经审查,你未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且未在行政复议申请末尾签名,不能证明该行政复议申请为王祖斌本人提交,不符合行政复议材料的提交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二年五月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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