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1404053X/2021-03826 | 生成日期 | 2021-07-06 | 公开日期 | 2021-07-15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发布机构 | 江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公开形式 |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有效期 | 长期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体裁 | 函 |
主题(一级) | 其他 | 主题(二级) | 其他 | 关键词 | 生态文明,提案,函 |
效力状况 | 有效 | 文件下载 | |||
内容概述 | 关于破解生活垃圾分类“困局”打造绿色生活新时尚的建议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表
案别(市人大建议/市政协提案) |
市政协提案 |
主提人 |
农工党江阴市委 |
标 题 |
关于破解生活垃圾分类“困局”打造绿色生活新时尚的建议 |
建议/提案内容 |
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到“垃圾分类工作就是新时尚”,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深刻指出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明确提出推行垃圾分类的具体要求。垃圾分类不仅是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更是当下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为完善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提出可行性建议,农工党江阴市委课题组走访了杭州、上海、苏州等城市,结合江阴的实际情况,对深入推进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了调研。 一、我市垃圾分类工作现状 江阴的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早,从垃圾分类的大概念上来说,我市已实现了工业固废100%的无害化处理。现在我们要推进的垃圾分类工作主要指生活垃圾的分类,按照省定标准我市很早就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四分类”,即把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一)法规条例有依据 2019年市政府出台了《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目前江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面主要的依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以及今年9月刚出台的《江阴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此方案对今后三年江阴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有指导性的意义,进一步明确了目标任务、部门职责。 (二)分类宣传有特色 自决定实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以来,市公用事业局结合江阴的地方特色颇具匠心地设计推出了吉祥物“鮰鮰、鲥鲥、豚豚、叨叨”作为四分类垃圾的形象代言,制作了适合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公共场所的宣传海报模板,还有针对性地制作了PPT进单位、进学校宣讲并下发。截至目前,共开展了220场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小区宣传活动,在公用事业局政务微信平台“温馨公用”推送垃圾分类相关推文20余条。 (三)城乡覆盖有成效 截止到今年7月底,我市城区已完成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的单位有278个,垃圾分类小区315个,公共区域投放分类设施3108个,建成居民小区信息化箱体设置覆盖率达到49.2%,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80%。2020年1-7月,共分类收集可回收物155.82吨,有害垃圾4.61吨。 在城区全覆盖的基础上,目前全市各镇街园均已启动垃圾分类工作。其中新桥镇、华士镇已经全镇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被列为省级垃圾分类试点镇。10月新桥镇“三定一督”生活垃圾分类也正式启动。利港街道已经启动建设无锡市级垃圾分类试点镇街。农村垃圾分类试点村30个已经全部启动。 (四)硬件设施有保障 目前我市城区四分类垃圾桶已经实现了全覆盖,分类垃圾车也已经到位。环境卫生运营管理中心、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理(一期)、光大电厂配套炉渣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包括由环保、秦望山产业园牵头的工业固废、危废处置等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年内有望基本建成。可以说,打造“无废城市”的硬件保障指日可待。 (五)智能环卫有可期 随着今年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疫情带动的数字化转型也为江阴的环卫行业技术化变革提供了一些新思路。在智能化监管工作方面我市已经具备一些基础,比如环卫车辆GPS系统已经全覆盖、生活垃圾终端设施已经实现实时监控、垃圾分类智能后台也已经初步建立等。9月开始第三方公司进驻在招投标范围内从事生活垃圾分类业务,伴随“新型智慧互联网+垃圾分类”的引入,将积极带动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实施。 二、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与困难 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至今取得过一些阶段性的成绩,但未能狠抓落实将这项工作一以贯之,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一)意识淡薄落后 目前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已经全覆盖,部分乡镇也已经开始推行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镇都设有若干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点),这些示范小区(点)拥有全套智能分类设施并实行“积分奖励兑换”等激励措施来鼓励居民积极主动做好准确分类。但实际情况是许多示范点的智能垃圾箱都“干干净净”,绝大部分居民仍然选择就近混扔垃圾也不愿意认认真真分类以换取奖励。过低的参与率和低准确率让这些设施形同虚设,垃圾分类工作从源头上就难以推动。究其原因还是部分居民意识淡薄怕麻烦,因为分类垃圾不仅要学习怎么分,还要实实在在地分门别类,肯定要比以前混倒垃圾费心费力,还要多费垃圾桶和垃圾袋,种种顾虑让许多人在这一工作中一直持观望态度。从居民到物业社区都疲软应对垃圾分类的要求,垃圾分类推进难度大。 (二)监管弱化无力 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环卫作业中的四分类垃圾运输车只能运送相对应的四分类垃圾桶,并对收运桶中的垃圾是否已经准确分类负责,而收运后的分类垃圾也应该按照标准进行分类处置。然而实际情况也不尽如人意,在垃圾分类投放环节,由于我市并未全面推行撤桶并定时定点投放,除了城镇一些示范小区的示范点,其余均未实行“三定一督”的监管模式,仅靠市民自觉分类投放效果甚微,混扔垃圾行为屡见不鲜,分类设施形同虚设。物业消极怠工,对混扔垃圾“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分类垃圾运输和处置的环节,操作人员对于错误的垃圾分类投放也是视而不见,将错就错的处理方式并未得到很大的改观。 (三)奖惩名存实亡 有关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一直都侧重宣传垃圾分类的好处,呼吁大家支持。但实际情况是,居民本身就是生活垃圾的制造者,对于生活垃圾分类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很多居民认为自己按要求把垃圾进行了分类就是在“做好事”,垃圾分类这种好事可做可不做,“看客心态”不在少数。目前对于居民垃圾分类一直以宣传教育、引导劝导为主,并没有按照相关条例进行实质性的处罚,无监管又弱惩罚使得许多人都产生观望、侥幸心理。间接助长了一些居民不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的行为。 (四)设施陈旧不足 目前我市城区环卫作业机械总保有量相比周边同类城市差距较大,仅为张家港的三分之二,性能不佳,大多数年代久远,设施老旧落后,车辆密闭性差,极易造成噪音扰民和抛洒滴漏等。许多已经实施了垃圾分类的非示范小区使用的分类垃圾桶的设计方面有所欠缺,由于噪音大、不易投放等弊端造成垃圾分类站环境差,气味重,让周围很多居民怨声载道,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些居民不配合垃圾分类的借口。 三、几点建议 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提升城市的精细化管理水平是高质量发展下体现的新时尚,也是一个城市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出适合江阴本地的生活垃圾分类方式,提升城市品位。 (一)整体谋划,多元共治 高位协调,做好顶层设计。积极借鉴先进城市的组织管理经验,由市领导亲自挂帅统筹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市镇街统筹、各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垃圾分类工作联动机制,健全部门会商、协同推动的联席会议制度。建议尽快从我市城管执法局、教育局、住建局、资规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卫健委等部门抽调专人充实垃圾分类管理办公室进行集中办公,以高位协调、部门联动的架构推进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高频率定期召开例会,严格督查考核制度,对相关镇街、部门进行考核排名,以敦促各部门“一把手”提高对垃圾分类这项工作的重视度。建议由点到面逐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必须从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先行,严格落实,从示范区域引领到最终全面铺开实施到位。 目光前瞻,做好科学规划。从周边城市以及江阴本市调研的情况来看,在老旧小区以及一些新商品房小区开始推行垃圾分类,选址设置垃圾分类房时物业和小区业主之间矛盾时有发生,许多居民都不太愿意自己家门口被设置成“垃圾分类房”。建议从源头化解这一难题,在新建小区的规划条件和建设条件上,参考小区公厕建设、停车位等设置建设标准,对环卫设施设置建设也明确要求,根据建筑面积或户数将垃圾分类收集点的选址和数量纳入小区规划审批条件。 在目前垃圾分类覆盖的小区中,四分类垃圾桶的设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在数量和选址上要更科学实用。比如各小区对于餐厨垃圾桶(湿垃圾桶)以及其他垃圾桶(干垃圾桶)的投放数量应尽量满足居民日常生活的需要,要让居民们感到垃圾分类后投放的便利,从而达到鼓励居民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的目的。 加大投入,鼓励多方合作。从江阴市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以来,财政每年在这项工作上的投入也是逐年增加,2020年度市财政在分类垃圾这一项目的预算达到了2900多万元,但这一数字与周边其他城市同级比较还有相当大的差距。第三方公司以每户69元的中标价进入江阴的垃圾分类项目市场,与周边城市的招投标价格相差甚远。建议相关部门出台专门的垃圾分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补助经费,该经费可由市镇两级财政共同承担,经由市财政审核、市人大批准后,在每年的预算中科学安排。建议可以按照当年上报的实际居住户数来确定补助资金总额,专项用于保障生活垃圾的源头分类工作。城区范围可以分为一般分类小区和示范小区,其中示范小区还可按照创建规模不同分别制定一次性补助资金标准。对于已经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的镇街可以根据农户数给予补助。财政强有力的支持是推动垃圾分类实施最强有力的保障。 (二)聚焦短板,精准攻坚 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压实各级党组织责任,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建议推行垃圾分类要参照学习党建引领抗疫防疫、文明创建等工作的志愿者模式,由党政机关先行做表率,成立由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志愿者等人组成的宣传督导队伍,经过专业的培训指导,深入街头社区,带动提升基层综合治理能力。灵活运用网格化管理从小抓大,全面建立坚持垃圾分类的意识。农村的垃圾分类工作不仅依靠从城区铺开辐射,自身也应追求改进生活环境,提升人居生活品质。 严格执法,做好奖惩机制。垃圾分类必须强制执行,要充分发挥奖惩机制效力,在多部门联动执法的基础上,一手抓正面宣传引导,一手抓反面典型。建议一方面实施积分奖励措施,鼓励居民正确分类垃圾准确进行投放;另一方面对于屡教不改,不配合不主动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格按照相关条例规定,严肃执法开具罚单,并将有关违法情况及时通报给纪委或所在单位。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建议参照“电瓶车一人一盔”的罚单制度,狠下决心解决痛点,让观望中的居民不再观望,以实际行动做好垃圾分类。 形式多样,构建立体宣传。建议将垃圾分类相关内容融入“最江阴”“江阴发布”等一些在江阴受关注度比较高的订阅号日常专栏,在现有平台的基础上让更多居民能随时知晓垃圾分类方法、关注垃圾分类工作的最新动向;在市民广场、公园街区的大型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垃圾分类宣教片,让居民关注起垃圾分类教育部门应尽快将垃圾分类写入教材,以文化道德必修课的要求从娃娃抓起,从源头上让垃圾分类的理念深入人心;大力推广依靠物业、社区、楼长、网格员、志愿者等人员的基层联动机制,组织开展入户宣传、街头倡议等多种宣传形式;建议设立“环卫开放日”,组织市民参观垃圾处理厂,通过垃圾运输处理的流程让大家从视觉到意识明白准确分类垃圾的必要性,从“经得起监督”让市民对垃圾分类的中端运输和末端处置工作放心,从而提升市民在前端分类投放工作中的自觉性和执行力。 (三)创新模式,智能分类 智慧环卫,提高监管质量。引入互联网+,着力建设智慧化前端投放、中端运输和末端处置的垃圾管理体系。如用扫“二维码”的方法对垃圾分类进行监督;对于有害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可以建立智能上门回收系统,提高回收效率。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以万物互联的思维,构建人、车、物与互联网应用的连接网络,建立全方面全流程的智能监管体系,从而加速作业模式和监管考核的转型升级,为实现环卫管理精细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 市场参与,提升执行水平。目前我市环卫保洁在逐渐向市场化进行过度,市场化后的保洁市场通过聚焦作业质量管理并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完善提升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后,将在保洁质量、管理水平等方面有一个质的提升。而后建立一个涵盖垃圾清运、清扫保洁等全部作业类别,围绕高质量发展指标的监管考核制度,将实时促进市场化公司作业水平更加完善,更加科学。届时只需要通过对市场化后的保洁市场进行监督考核,提升垃圾分类的执行水平。 再资源化,提高经济价值。“垃圾是放错地方的资源”,垃圾分为很多种类,有着不同的成分、属性和利用价值。将垃圾分选为不同的类别,并按照不同类别采用适当的措施实现垃圾中材料及能源等资源的循环再利用,是未来城市垃圾处理的重要方向。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垃圾存量,节省土地资源,避免潜在污染;另一方面,综合利用垃圾产生新产品,还可以获得更高的经济利益,可以说是生态利益和经济效益兼得。用发展的眼光看我市目前的垃圾处理能力,长远规划提升垃圾再资源化的水平,算好垃圾处理一本账。 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促进垃圾的源头减量。要积极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倡议,倡导简易包装、低碳生活,一点一滴做到从源头减少垃圾的产生。要确保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真正将垃圾分类做到让生活更美好、让美丽江阴更美丽。 |
承办单位 |
江阴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
答复内容 |
你们提出的《关于破解生活垃圾分类“困局”打造绿色生活新时尚的建议》,市政协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已交我单位办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感谢你们对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积极落实垃圾分类江苏省、无锡市考核管理要求,全面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经过近2016-2020年的系统性建设,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终端、分类收运体系已日臻完善。 一、基本情况 一是全量处置各种分类垃圾。江阴全域生活垃圾、有机废弃物收运体系建设较为完善,处置终端能力充足,生活垃圾、有机废弃物基本做到应收尽收、全量处置。今年以来,共处置生活垃圾32.56万吨,日均2048.1吨;共处置有机废弃物2.26万吨,日均141.3吨。已完成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建设,部分镇街已建立建筑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二是全面开展“三定一督”模式试点。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定人分类督导(简称“三定一督”)是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体现垃圾分类工作实效的重要保障。今年我市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三定一督”模式,并列入各镇街高质量发展考核任务。澄江街道20个三定一督小区项目实施经费已到位,正在进入招标程序。新桥镇、高新区已完成5个“三定一督”小区。 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完成垃圾分类小区315个,城区分类小区设施覆盖率100%;公共区域分类投放设施数量3108个(主次干道两侧设置的果壳箱)。城区居民小区实现垃圾分类设施全覆盖,其中智能垃圾分类设施覆盖小区140个,占比达44.4%。 三是全力营造全民宣传氛围。积极开展分类普法宣传、垃圾分类模范家庭评比等系列活动;持续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扩大队伍,积极组织开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系列宣传活动,通过游戏互动、人人参与,寓教于乐,指导市民正确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坚持入户宣传,利用好小区微信群、宣传栏等载体,做到宣传到户全覆盖,营造“以参与垃圾分类为荣、以准确分类为荣”的社会氛围;积极与媒体合作开设垃圾分类专题专栏,用好“鮰鮰、鲥鲥、豚豚、叨叨”四分类吉祥物,寓教于乐。目前已开展各类活动2952场。城区小区主要出入口均设置有信息公示牌,设置管理和监督投诉电话、上门回收电话等信息。小区居民均可通过预约上门、智能箱投递、定时回收等方式,将家中的可回收物实现积分兑换物品。 依法分类 2019年9月1日,《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上法律或条例,明确了责任主体,明确了处罚内容,标志着我市进入依法分类时代。 按照《条例》、《固废法》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是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投放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将不同类别的生活垃圾分别投放到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养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督促和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未按照规定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下一步打算 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需要几代人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在推进过程中,需要多部门协作,真抓实干,全社会参与,共同推进。垃圾分类人人都是运动员,不仅要靠政府进行宣传引导,更需要每位公民、每个家庭、每个单位都身体力行,才能确保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下一步,将从以下三方面着手,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一)全民参与。垃圾分类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只有每个人在源头分开投放才能真正有效果。目前,我市分类收运设施、分类处理终端已基本建成,就等市民来分类投放。现在短板最关键的环节在于最前端分类投放,这是一个涉及所有居民的最重要的环节,只有千家万户真正分、真正投了,每个人分到位了,垃圾分类的整个链条才能真正形成。作为江阴市民,需要做到真正从我做起,亲身参与,在家先分起来。无论后端的收集运输处置能否做到,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坚持在家分好,养成“随手分、按桶扔”的好习惯,从我做起从养成垃圾分类的“强迫症”开始做起。 (二)政府推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下,有序推进依法分类,充分发挥市垃圾分类领导机构的高位协调作用,督促属地政府加强垃圾分类工作,积极履责,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党建引领、落实物业管理责任,加强小区多种形式的分类宣传,方便居民分类投放;并根据我市情况,进一步完善智能化设施,加强数字化管理;推动各成员单位建立联动工作机制,在齐抓共管上下功夫,在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上下功夫,采用形式多样的宣传发动方式,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市分类工作向纵深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执法保障。其他城市如上海、苏州、深圳、无锡等地,并落实了对不履行分类职责,乱投放行为的单位、商家、物业、个人的处罚。据报道,上海自2019年7月1日强制垃圾分类以来,仅仅7月至12月半年时间,已依法查处生活垃圾分类案件5546起。常熟市自《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20年6月1日实行当天,对个人和单位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43份,开具20张处罚决定书。我市自《无锡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年9月1日实行以来,还未有一起处罚案例,在执法保障上仍需加强。 谢谢你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同意见,请与我们联系。 (电话:86099650) |
答复时间 |
2021年7月6日 |